税务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及常见错误
税务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及常见错误
刘凯凯
公文格式是公文内容的表现形式,是公文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公文的内容所决定,又服务于公文的内容。公文格式的确定,有其特定的内涵和规律。目前,在公文处理上我们系统所执行的是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
一、税务公文文面格式
公文文面格式是指公文中各要素的搭配、排列和标识规则,包括版面安排、字体型号、各要素的标识排序等。实际上,公文的文面格式是公文全部书面内容的结构。不同的机关、不同类型的公文有不同的文面格式。但是,各类机关的运用公文的格式是大体相同的,虽有差别,但差别不大。机关通用公文的文面格式由版头(报头)、份号、密级、发往地址、紧急程度(等级)、发文字号、签发人、收发报序号、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送范围、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20个要素组成。税务机关的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
空调内机漏水怎么回事、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鬼泣4第13关攻略。
(一)眉首(文头)部分。真爱麻烦歌曲>关于监狱的电影它包括版头(报头)、份号、密级、发往地址、紧急程度(等级)、发文字号、签发人、收发报序号等8项,位于公文首页上部,约占整个页面的1/3,与公文主体部分用一条红横线相隔。用电报传送的公文,眉首部分与主体部分用两条平行的黑横线隔开。教师节给老师的话
版头(报头)。即人们通常所称的“红头”。版头是特定的、法定的、专用的,象征着领导机关的权威,起到增加公文庄重彩和严肃性。公文版头的主要形式有2种:一种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例如:“郴州市国家税务局文件”;一种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例如,“郴州市国家税务局。发文机关均用套红大字居中排印在公文首页上部,通称“红头文件”(联合发文可以不套红)。
密级。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分别标明密级(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绝密”是指:含有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公文。“机密”是指:含
有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公文。“秘密”是指:含有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公文。 “绝密”、“机密”、“秘密”等级应当分别标注在公文首页的右上角。标注密级时,应当在标注密级程度的同时标注保密期限,具体写法为“密级★保密期限”。保密期限是指:保守国家秘密的时间界限。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者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特殊规定是指:发文机关可以对保密范围中的某类事项的保密期限,规定为“长期”或确定保密的最短期限。如“秘密★6个月”,“机密★5年”,“绝密★长期”。
紧急程度(等级)。即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间要求。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公文的紧急程度应当标注在公文首页的右上角。如需同时标明密级的公文,密级应当标注在紧急程度的上面。紧急公文中的“特急”是指:内容重要并特别紧急,已临近规定的办结时限,需特别优先传递处理的公文。“急件”是指:内容重要并紧急,需打破工作常规,优先传递处理的公文。 “特急”适用于3日内要办的紧急事项;“加急”适用于5日内要办的较急事项;“平急”适用于10日内要办的稍缓事项。
发文字号。它是公文的代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组成,缺一不可。机关代字要求准确、规范、无歧义、易识别,发文字号一经确定,应长期固定使用,不得随意更改,以保证公文的严肃性。例如,市局的文件为郴国税发或函。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发文年度标注在六角括号内。发文年度应标全称,不能简写,例如:“[2004]”,不能简写为“[04]”,发文顺序号分年度从1号起,按公文的签发时间的先后依次编号,不能跳号,不留空号,不随意编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用“第”。适合女生的游戏名字发文字号。机关代字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经常变动。联合行文,一般标注主办机关发文字号;也可以协商确定,但只能标注一个机关的发文字号。“国税发”与“国税函”的适用范围,“国税发”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和提出意见;对税收政策和征管办法的调整与补充,以及执行中重要问题的明确和解释;向下级机关部署全局性的税收工作,制订工作制度,提出指导性意见;下达年度税收计划和税务经费安排;对税收收入及重要工作的完成情况和重大事件的情况通报;对下级机关或个人给予重大奖励、表彰或批评、惩处;机构的设置、变动;转发上级机关的重要文件;与平级机关或有关团体单位的联合发文;其他有关重要事项的通知。“国税函”适用于:向下级机关部署局部的、阶段性的或临时性的工作;对税收政策和征管办法执行中一般问题的明确和解释;对年度税收计划作
局部调整;对税务经费作局部和临时性的安排;对税务日常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一般性的表扬或批评;与平级机关商洽事宜、答复问题或报送需要平级机关核批的事项;转发平级机关与税收工作有关的文件;对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予以批复;对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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