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疫情波及21省!住建厅紧急提示:黄码、红码、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进入建筑工地!
本轮疫情波及21省!住建厅紧急提⽰:黄码、红码、体温异常者⼀律不得进⼊
建筑⼯地!
⾃10⽉17⽇内蒙古额济纳发现病例开始,本轮国内疫情累计本⼟感染者超过1000例,波及21个省。⽬前来看,拐点尚未出现。
吉林省于今⽇出现⾸例,11⽉10⽇,吉林省吉林市新增1例本⼟确诊病例(系省外返吉⼈员)。
截⾄⽬前,本轮疫情已经波及 21个省份,分别是内蒙古、陕西、湖南、宁夏、⽢肃、北京、贵州、云南、湖北、青海、河北、⼭东、⿊龙江、四川、江西、浙江、重庆、江苏、河南、辽宁和吉林。地图⼜红了⼀⽚。
成都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中指出:由于德尔塔变异株的传播⼒更强,此次疫情中也出现了 1传13的特殊案例。
清明节的传统节日风俗有哪些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成都卫健委发布关于天府健康通 “黄码”⼈员“3天内2次”核酸检测的通知: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健康码“黄码”⼈员须在3天内进⾏2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间隔须24⼩时以上。
因个别省份⼯地出现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四川省住建厅于昨⽇紧急发布了2份关于⼯地疫情防控的⽂件,值得全国借鉴。
01
进⼊⼯地前,必须查验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健康码为黄⾊、红⾊不得进⼊。体温异常者(超过37.3℃)⼀律不得进⼊⼯地。
•发现红⾊健康码⼈员,⽴即报告属地疾控部门和⾏业监管部门并采取隔离措施,对项⽬所有⼈员就地组织开展核酸检测。
•发现黄⾊健康码和与感染者有轨迹交叉⼈员时,应要求其本⼈按规定向单位和社区报备,并在 3天内进⾏2次间隔24⼩时核酸检测。
02
检查和处罚:
•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加强建筑⼯地疫情防控⼯作调度,采取“四不两直”⽅式进⾏暗访检查,深⼊建筑⼯地核查疫情防控⼯作,对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项⽬责令整改,并依法依规处理。
•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信息以及防控不⼒、措施不当造成施⼯⼯地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员的责任。
建筑⼯地疫情防控提⽰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疫情防控⼯作部署,持续深⼊做好建筑⼯地疫情防控⼯作,切实保障从业⼈员⾝体健康和⽣命安全,现就有关⼯作提⽰如下。
⼀、⼈员管理
1.佩戴⼝罩。所有进⼊施⼯现场⼈员必须佩戴⼀次性医⽤⼝罩,⼝罩弄湿或弄脏后应及时更换。设置专⽤废弃⼝罩回收垃圾桶,并按规定处置。
2.量测体温。在施⼯现场出⼊⼝设⽴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施⼯现场⼈员进⾏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超过37.3℃)⼀律不得进⼊⼯地。
3.亮健康码。进⼊⼯地前,必须查验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健康码为黄⾊、红⾊不得进⼊。发现红⾊健康码⼈员,
3.亮健康码。进⼊⼯地前,必须查验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健康码为黄⾊、红⾊不得进⼊。发现红
⾊健康码⼈员,⽴即报告属地疾控部门和⾏业监管部门并采取隔离措施,对项⽬所有⼈员就地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发现黄⾊健康码和与感染者有轨迹交叉⼈员时,应要求其本⼈按规定向单位和社区报备,并在3天内进⾏2次间隔24⼩时核酸检测。
4.扫场所码。建⽴⼈员进出登记制度。在⼯地出⼊⼝设置场所码,利⽤扫场所码、⼯地实名制管理系统对出⼊⼯地⼈员查验、登记。
5.查⾏程码。由项⽬部指定专⼈对确需进⼊⼯地临时、外来⼈员,查验⾏程码、48⼩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有14⽇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红码、黄码⼈员不得进⼊。
自杀率6.疫苗接种。按照重点⼈“应接尽接”的原则,组织⼈员做好疫苗接种⼯作。
⼆、施⼯现场管理
(⼀)施⼯区管理
1.封闭管理。施⼯现场应严格实施封闭管理,原则上只留1个⼈员出⼊⼝。围挡、围墙必须严密牢固。
2.分区作业。按照分⼯种、分⼯序的作业⽅式,划⼩作业单元和班组单元,固化同班组成员,减少⼈员流动、交叉作业。
3.严格消毒。定期对施⼯现场,特别是地下室、管廊、下⽔道、施⼯机械、起重机械驾驶室及操作室等密闭狭⼩空间及长期接触的部位进⾏消毒。
4.加强巡查。严格检查作业环境是否满⾜疫情防控要求,重点是⼈员防护防疫措施、场所消毒是否到位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防疫隐患。
(⼆)⽣活区管理
1.⾷堂管理。进⼊⾷堂⼈员除就餐外须全程佩戴⼝罩。发⽣疫情地区原则上实⾏⾃带餐具取餐分散就餐,或者由班组长集中取餐分散就餐。定期对⾷堂消毒及通风。通过正规渠道采购⾷材,确保⾷品安全和可溯源。
2.宿舍管理。每间宿舍居住⼈员⼈均不宜少于2平⽅⽶,严格控制集体宿舍住宿⼈数,严禁使⽤通铺。定期对宿舍和卫⽣间开展消毒及通风。
(三)办公区管理
1.减少⼈员聚集。严格控制同⼀办公场所⼈员数量,办公时应尽量保持1⽶以上间距,并佩戴⼝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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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少会议召开。严格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室内会议和缩短会议时间。参会⼈员除发⾔外全程佩戴⼝罩。⿎励提倡召开线上会议。
3.加⼤消毒频次。每天对公共区域不少于两次消毒。加⼤对会议室、卫⽣间、门把⼿等部位消毒频次。定期对⼈员聚集房间通风换⽓。
三、应急处置
1.物资储备。适量储备⼝罩、消毒液、消毒剂、⾮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
2.应急演练。结合项⽬实际,制定项⽬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或处置流程,并开展演练。
月份英文12个3.疫情处置。发现疫情第⼀时间启动预案、第⼀时间管控现场、第⼀时间向属地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员转运、核酸检测、流调溯源、场所管控、⼈员安抚、相关保障等⼯作。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9⽇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步做好建筑⼯地疫情防控⼯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政主管部门:
当前,全国多地出现多点散发性疫情,个别省份⼯地出现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疫情防控⼯作部署,进⼀步强化建筑⼯地疫情防控,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现就进⼀步做好建筑⼯地疫情防控⼯作通知如下。
⼀、切实增强防控意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政主管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建筑⼯地⼈员密集、流动性⼤,是疫情防控
的“硬⾻头”,也是遏制病毒传播的“桥头堡”。各地要进⼀步提⾼政治站位,牢固树⽴以⼈民为中⼼的发展思想,坚决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作部署,在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指导下,在当地党委政府统⼀领导下,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关注疫情动态,科学研判,分类施策,全⾯落实“外防输⼊、内防反弹”总体防控要求,加强建筑⼯地疫情常态化防控督促指导,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民众⾝体健康和⽣命安全。
⼆、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各建设单位牵头做好施⼯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作指挥、协调和保障⼯作,指导建设、施⼯、监理等各参建单位结合项⽬实际,制订项⽬疫情常态化防控⼯作⽅案。施⼯总承包单位要做好各参建单位的所有⼯作⼈员实名制登记,扎实做好组织排查、信息上报、疫情防控、⽣活保障等⼯作;监理单位加强疫情防控⼯作监督,发现施⼯单位隐瞒不报或防控⼯作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报告属地主管部门。各地住建部门和监督机构要强化⾏业监管职责,督促参建各⽅认真履⾏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施⼯现场疫情防控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度,推动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三、加⼤现场监督检查。各地要结合建筑施⼯安全⽣产百⽇攻坚⾏动,开展⼯地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建设、施⼯、监理等各⽅主体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施⼯现场新冠肺炎
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2021版)》要求,进⼀步完善疫情防控⽅案,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严格实⾏施⼯现场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个出⼊⼝,安排专⼈值守,所有⼊场⼈员进⾏健康码、⾏程码核验,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登记。现场应定期消杀,宜分区施⼯、减少聚集。集中居住⼈员按照“⾮必要不外出”原则,最⼤限度减少⼈员流动,最⼤程度降低传播风险和交叉感染风险。根据中⾼风险地区变化情况和属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严密排查风险⼈员,确保不留死⾓、不漏⼀⼈。对健康码异常⼈员,果断采取对应措施。
四、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各地要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准备,督促指导建筑⼯地按照要求备齐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产物资、亟需⽣活物资、设置必要疫情隔离观察场所,确保⼀旦出现应急突发状态时,能够即时响应、即时就位,安全有序⾼效应对。要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从业⼈员⾃觉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和⽔平,各地要严格24⼩时应急值班值守,⼀旦出现疫情应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第⼀时间采取停⼯措施并封闭现场,积极配合卫⽣、疾控等部门做好疫情防控⼯作,尽最⼤努⼒降低疫情影响。
五、加强⼯作调度指导。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加强建筑⼯地疫情防控⼯作调度,采取“四不两直”⽅式进⾏暗访检查,对发现⼯作不实、责任⾛空、作风漂浮的地区进⾏通报批评、警⽰约谈。各地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建筑⼯地核查疫情防控⼯作,对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项⽬责令整改,并依法依规处理。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信息以及防控不⼒、措施不当造成施⼯⼯地疫情扩散传
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员的责任。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去什么地方旅游好2021年11⽉9⽇
在住建部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施⼯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作指南的通知》,明确施⼯现场疫情防控常态化,同时提出:
1、强化参建各⽅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建设、施⼯、监理项⽬负责⼈是本单位⼯程项⽬疫情常态化防控和质量安全的第⼀责任⼈。
2、因疫情常态化防控发⽣的防疫费⽤,可计⼊⼯程造价。
3、对所有进⼊施⼯现场⼈员进⾏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
4、在⼈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于1⽶距离接触时需要佩戴⼝罩。
4、在⼈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于1⽶距离接触时需要佩戴⼝罩。
5、重点区域是否消毒为必查项,严格控制同⼀办公场所⼈员数量。
6、每间宿舍居住⼈员宜按⼈均不⼩于2m²确定,⾷堂避免“⾯对⾯”就餐和围桌就餐。
7、对发现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不到位、施⼯安全隐患和⼯程质量问题,责令⽴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整改,并依法进⾏处理。
8、对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以及⼯作不⼒、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施⼯现场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员的责任。
智的组词住建部《施⼯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作指南》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施⼯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作指南
1 总则
1.1 为深⼊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紧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作决策部署,全⾯落实“外防输⼊、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科学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施⼯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建筑业实际,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适⽤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施⼯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
1.3 地⽅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在地⽅党委和政府统⼀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的原则,严格落实⾏业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施⼯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作的指导,督促参建各⽅严格执⾏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常态化防控到位。
2 防控体系建设
2.1 建⽴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体系
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监理等)应结合项⽬实际,制定本项⽬疫情常态化防控⼯作⽅案,建⽴健全⼯作体系和机构,明确疫情防控责任部门和责任⼈,设置专职疫情防控岗位,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2.2 强化参建各⽅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是⼯程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总牵头单位,负责施⼯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作指挥、协调和保障等事项。施⼯总承包单位负责施⼯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作组织实施。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作⽅案,开展检查并提出建议。建设、施⼯、监理项⽬负责⼈是本单位⼯程项⽬疫情常态化防控和质量安全的第⼀责任⼈。各⽅应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切实履⾏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3 ⼈员管理
3.1 健康管理
3.1.1 严格执⾏项⽬所在地⼈员管控要求,依托全国⼀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建筑⼯地实名制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段,核实项⽬⼈员⾝份及健康信息,不私招乱雇,不使⽤零散⼯和⽆健康信息的劳务⼈员,不得在项⽬之间⽆组织调配使⽤劳务⼈员,不得使⽤按照有关规定需要隔离观察的劳务⼈员。
3.1.2 项⽬部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参建各⽅聘⽤的所有⼈员进⾏健康管理,建⽴“⼀⼈⼀档”制度,准确掌握⼈员健康和流动情况。
3.2 ⼈员进出
3.2.1 在施⼯现场进⼝设⽴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施⼯现场⼈员进⾏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核对⼈员⾝份和健康
3.2.1 在施⼯现场进⼝设⽴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施⼯现场⼈员进⾏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核对⼈员⾝份和健康状况。凡有发热、⼲咳等症状的,应禁⽌其进⼊,并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
3.2.2 外来⼈员确需临时进⼊施⼯现场的,由项⽬部指定专⼈对接。进⼊施⼯现场前应测体温、核对⼈员⾝份及健康状况等有关情况,核实⽆误并登记后⽅可进⼊。
3.2.3 ⼊境⼈员、中⾼风险地区⼈员、密切接触者及确诊治愈出院患者等确需返回施⼯现场的重点⼈,应在严格执⾏完项⽬所在地有关规定,经核实“健康码”⽆误后,⽅可返回施⼯现场,并做好⾄少两周的健康监测和跟踪随访。
3.3 ⼈员防护
3.3.1 项⽬部应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需要为员⼯配发防护⽤品,并建⽴物资台账。
3.3.2 在⼈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于1⽶距离接触时需要佩戴⼝罩。在密闭公共场所⼯作的厨师、配菜员、保洁员等重点⼈要佩戴⼝罩,项⽬部要做好⽇常管理。
3.4 宣传教育
3.4.1 通过宣传栏、公告栏、专题讲座、线上培训、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式,加强对施⼯现场⼈员防疫政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着⼒提升从业⼈员的防范意识和防控能⼒。
3.4.2 加强公共卫⽣教育培训,引导施⼯现场⼈员养成勤洗⼿、常通风、科学佩戴⼝罩、使⽤公勺公筷等良好卫⽣习惯。
3.4.3 宣传教育应尽量选择开阔、通风良好的场地,分批次进⾏,⼈员间隔不⼩于1⽶。
4 施⼯现场管理
4.1 施⼯现场准备
4.1.1 施⼯现场应采取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办公区、⽣活区、施⼯区、材料加⼯和存放区等区域应分离,围挡、围墙确保严密牢固,尽量实现⼈员在场内流动。
施⼯现场应设置符合标准的隔离室和隔离区。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按标准异地设置。
4.1.2 办公场所、会议室、⽣活区域及其他⼈员活动场所应定期通风换⽓和清洁卫⽣,定期消毒,重点对⼈员密集场所(区域)和频繁接触物品(部位)进⾏消毒。
加强施⼯现场环境卫⽣整治,消除卫⽣死⾓盲区,保证施⼯现场内洗⼿设施的正常使⽤,并应配备肥皂或洗⼿液。
在公共区域设置废弃防疫物资专⽤回收箱(垃圾桶),定期对专⽤垃圾桶进⾏消毒处理。
4.1.3 各参建单位要按照采储结合、节约⾼效的原则,储备适量的、符合国家及⾏业标准的⼝罩、防护服、⼀次性⼿套、酒精、消毒液、智能体温检测设备等防疫物资,建⽴物资储备台账,确保施⼯现场和⼈员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使⽤需求。施⼯现场⼈员应正确使⽤和存储消毒液、消毒设备、酒精等防疫物资,防⽌意外吞⾷中毒或引发⽕灾。
4.2 施⼯组织
4.2.1 施⼯单位在编制施⼯组织设计、专项施⼯⽅案等时应增加疫情常态化防控专篇,提出优化施⼯作业,减少⼈员聚集和交叉作业等具体举措。
4.2.2 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建筑法》《建设⼯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项⽬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要重点加强对桩基础、混凝⼟等关键环节质量管理,切实保证⼯程质量。
4.2.3 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板⼯程及⽀撑体系、脚⼿架、施⼯临时⽤电设施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程等安全状况和现场防护情况加⼤检查⼒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留死⾓,严格落实安全⽣产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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