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系列使用未授权图片被职业维权人起诉了,要赔偿吗律法拾贝
知识产权系列使用未授权图片被职业维权人起诉了,要赔偿吗律法拾贝
如今的自媒体时代已然颠覆了传统媒体时代,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在各种平台上自由地进行表达、创作、宣传乃至营利,在诸如、微博、抖音等等平台发表文章及视频表达自我已经是随处可见。但由于全民法治意识尚待加强,在各种平台产出的过程中很多时候也伴随着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在实践中,常常有职业维权人或职业维权公司在取得被大众广泛使用的图片/表情包的著作权后大量广泛地起诉未经授权在文章中使用该图片/表情包的侵权人并以此营利,有时甚至职业维权公司一年会起诉数百个案件。那么对于这种情况,运营者本身并未因该图片/表情包获得利益,对方又明显以营利为目的而起诉,运营者是否还需赔偿损失呢?本文以司法实践为基础,对此进行了回答,并在文末列明此类职业维权人的行为模式,并对运营者提供相应建议,以期对更多读者有所帮助。
01
cf烈龙研究结论
CONCLUSIONS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电脑 电视【问题】
台湾小吃大全运营者未注意版权问题,在所发表的文章的配图中使用了他人具有著作权的作品(如摄影图片、美术作品、表情包等),后被受让该作品著作权的职业维权人/职业维权公司所起诉,运营者是否因侵犯著作权而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会受哪些因素影响?赔偿数额大概在什么范围?
【结论】
经对各地中院以上判例进行检索,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当事人一般会围绕该问题就四个方面进行争论:(1) 运营者并未文章获利的情况下是否构成著作权的合理使用;(2)知识产权商业维权的行为是否构成恶意诉讼;(3)运营者未经许可自行配图是否构成侵权;(4)此种情形下权利人的损失一般难以确定,那么如何明确赔偿数额。而值得注意的是各地法院对上述情形的认定基本均无争议
1.运营者是否属于合理使用全面战争系列
法院均认为运营者不属于合理使用。中国感恩节是哪一天虽然运营者并未通过案涉作品获取商业
利益,但该行为不属于《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形,是否具有商业目的不是认定侵权与否的依据,因此不认为运营者属于合理使用。(参见下列除案例二、案例八到案例十)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