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银行借款合同
电子科学与技术就业前景篇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
( F 1001) V.
208 合同编号:
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
(适用于个人一手住房、二手住房和商业用房贷款业务)
贷款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行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
( F 1001) V.
208合同编号
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种类与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个人购置房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第二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仅用于购买坐落于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个月,自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利率
(一)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下)浮,并按下列公式换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实际利率以借据为准。
(二)贷款发放前,基准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适用新的基准利率并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重新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日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以该日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2.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3.其他:。
(三)本合同签订时确定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浮一定比例执行的,贷款人有权每年重新评估给予借款人的利率优惠。根据国家政策、借款人资信状况及借款担保变化等情况,贷款人自行决定全部或部分取消给予借款人的利率优惠,并及时通知借款人。
如借款人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可单方取消原有的利率优惠,将贷款利率调整为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浮一定比例:
1.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发生逾期连续3期或累计逾期6期;
2.在借款期间,借款人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贷款人认为已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履约能力事件。
第五条贷款发放
科尼塞克agera(一)贷款人发放贷款的前提是下列条件同时满足:
1.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并持续有效。
2.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3.贷款人未发生由于国家调整房地产与信贷政策导致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情形。
(二)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发放至如下账户,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
户名:账号:开户行: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资金从上述账户划付至如下账户:
户名:账号:开户行:贷款资金转账过程中按贷款人相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六条贷款归还
(一)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1.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额=
3.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法
到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本金×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日利率
4.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
前个月为只还利息期间,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当月实际天数×日利率;只还利息期间之后,按月等额本息还款,
葡萄酒知识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
5.阶段性等额本金还款法
前个月为只还利息期间,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当月实际天数×日利率;只还利息期间之后,按月等额本金还款,
贷款本金(贷款期间月数-只还利息期间月数)月利率(1+月利率)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期间月数( 1+月利率)贷款期间月数-1 贷款本金贷款期间月数 +未到期本金月利率(贷款期间月数-只还利息期间月数)( 1+月利率)-1
每月还款额= (贷款期间月数-只还利息期间月数) +未到期本金月利率
6.其他:。
(二)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贷款,还款日为到期日。分期还款的贷款,每期还款日
为实际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月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月最后一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三)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如下个人结算账户作为还款账户,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户名:
账号:
龙岩旅游开户行:
(四)在每期还款日16:00点之前,借款人应向还款账户中按应偿还的贷款本息足额存入相应资金,并授权贷款人于每期还款日从还款账户中划收;借款人有到期未偿付的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的,应及时存入还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随时划收。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应付款项,对于已经发生减值的贷款,贷款人按本金、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的顺序划收;对于除上述以外情形的贷款,贷款人按费用、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复利)、本金的顺序划收。贷款人的上述扣划行为视为已经在此得到借款人不可撤销的授权,即便如此,如届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要借款人配合的,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予以配合。
(五)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借款人应在当期还款日之前在贷款人处办妥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提前还款
(一)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若连续按时归还贷款本息自实际放款日起少于个月的,应按提前偿还贷款本金的1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若连续按时归还贷款本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达到个月(含)以上的,应按提前偿还贷款本金的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篇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借款及担保合同(小贷1103)
(小贷1103)V.202111 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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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借款及担保合同
(小贷1103)V.
202111 合同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贷款人(甲方)、借款人(乙方)和担保人(丙方、丁方、戊方、己方)自
愿、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通过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邮政储蓄个人结算账户发放贷款,账户户名:,账号:。乙方承诺未经甲方许可不撤销此账户,且保证账户状态无异常。除本
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在借款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工作。
第二条贷款的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贷款用途为,借款人不得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不得将贷款用于房地产开
发、股权交易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领域。
第四条贷款资金的支付管理
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支付采用以下第种支付方式:
(一)贷款人受托支付
贷款人受托支付,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从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乙方应在使用贷款时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并授权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贷款资金发放前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如审核通过,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资金支付;如审核未通过,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支用要求,并及时通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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