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18年度旅行社引进入境游客等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18年度旅行社引进入境游客等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布日期】2019.08.28
【字 号】青文旅管理字〔2019〕4号 电脑打不出字
【施行日期】2019.08.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18年度
旅行社引进入境游客等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青文旅管理字〔2019〕4号
 
各旅行社:
  为促进我市旅游业发展,根据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旅游业新旧动能转换促进高质高效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青文旅发〔2019〕48号),现启动2018年度旅行社引进入境游客等奖励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9月1日至9月15日,为方便材料初核,请提前预约申报时间。
  地点: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2308室。
  二、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按通知要求备齐申报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地点申报。
  2.受理申报材料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旅行社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审计,审计结果将在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公示。
  3.项目经公示后,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统筹安排专项经费,并通过区(市)文化和旅游、财政部门兑现资金。
  三、申报条件
  第一类:年度内新评定的国家级5A和4A级旅行社,年度内新评定的省级5A和4A级旅行社,年度内首次进入“全国百强”、“全国入境三十强”、“全国利税贡献三十强”的旅行社。
  第二类:非淡季(4月-10月)引进入境游客2000人以上且在青住宿1夜以上的旅行社;淡季(11月-次年3月)引进入境游客200人以上且在青住宿1夜以上的旅行社。组织包机引进
入境游客100人以上且在青住宿1夜以上的旅行社。组织专列一次性引进入境游客超过500人以上且在青住宿1夜以上的旅行社。
  第三类:在全国、全省旅游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导游员(由其所在旅行社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奖励扶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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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年度内新评定的国家级5A和4A级旅行社,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年度内新评定的省级5A和4A级旅行社,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年度内首次进入“全国百强”、“全国入境三十强”、“全国利税贡献三十强”的旅行社,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2)鼓励旅游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海内外推广促销活动,对非淡季(4月-10月)引进入境游客2000人以上且在青住宿 1 夜以上的旅行社,按游客人数2000-5000人(不含)、5000人以上两档标准分别给予每人/天3元和5元奖励;对淡季(11月-次年3月)引进入境游客200人以上且在青住宿 1 夜以上的旅行社,按游客人数200-500人(不含)、500人以上
许昌什么时候解封两档标准分别给予每人/天8元和10元奖励。对组织包机引进入境游客100人以上且在青住宿1夜以上的旅行社,每架(次)给予3万元奖励;对组织专列一次性引进入境游客超过500人以上且在青住宿1夜以上的旅行社,按游客人数500-1000(不含)、1000-1500(不含)、1500以上三档标准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和3万元奖励。上述两项引进客源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
  (3)对在全国、全省旅游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导游员,分别给予一次性5/4/3万元和4/3/2万元(税前,个人所得税自理)奖励。
  五、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申报承诺书;
解放军五大战区  3.旅行社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4.旅行社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材料;
十万左右的家用车  5.除上述共同材料外,对应申请类别,另需提供:
  (1)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第一-三类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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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旅行社接待入境游客等奖励资金申请表及明细表(第一-三类适用);
  (3)入境团队、包机、专列档案资料(第二类适用);
  (4)A级旅行社、“全国百强”“全国入境三十强”“全国利税贡献三十强”等证明文件(第一类适用);
  (5)旅行社纳税汇总表(第一、二类适用);
  (6)全国、全省旅游行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第三类适用)。
  六、材料具体要求
  1.各旅行社要对所有的申报材料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电子档案图片要清晰。按照4-10月入境接待,11-次年3月入境接待,包机,专列,百强社,入境三十强,利税贡献三十强,A级旅行社,从业人员获奖等分别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
  (1)4-10月、11-次年3月入境接待文件夹,内容包含:团队确认单、团队名单(含姓名、护照号码等信息)、行程计划、结算单、团队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酒店的住宿费发票(对于一定期限结算的除提供发票外还需提供旅行社与酒店的挂帐协议及财务对帐明细单)等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提供资料需形成支持入境团队获得奖励的完整证据链,否则不予认定;
  (2)包机文件夹下每个包机建立一个分文件夹,内容包含:包机协议(或转包协议)、团队名单(含姓名、护照号码等信息)、团队机票行程单、行程计划、结算单、团队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酒店的住宿费发票(对于一定期限结算的除提供发票外还需提供旅行社与酒店的挂帐协议及财务对帐明细单)等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提供资料需形成支持包机获得奖励的完整证据链,否则不予认定;
  (3)专列文件夹下每列建立一个分文件夹,内容包含:包专列协议、团队名单(含姓名、护照号码等信息)、专列大票、行程计划、结算单、团队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酒店的住宿费发票(对于一定期限结算的除提供发票外还需提供旅行社与酒店的挂帐协议及财务对帐明细单)等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提供资料需形成支持专列获得奖励的完整证据链,否则不予认定;
  (4)百强社、A级旅行社等文件夹内放置批文、证书或公告等证明材料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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