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
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服务师生、勤勉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中层干部队伍,根据《政领干选拔任用工作条例》、《XX省属高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和有关法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管干部和管人才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注重实绩、众公认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职业化、专业化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选拔任用学院、行政工作部门负责人(正、副职干部,下同),总支、直属支部负责人,系、部和直属单位行政负责人。
选拔任用学院工会、共青团组织的负责人,参照本规范执行。
歌词黎明那道光会越过黑暗
上级组织另有规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院履行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职责,负责本规范的组织实施;组织部负责本规范实施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五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政领干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XX省属高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提拔担任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具有5年以上工龄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管理人员提任中层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一般应有2个以上副职岗位任职的经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适当放宽);提任中层副职的,应在正科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
专业技术人员提任中层正职的,应受聘担任3年以上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3年以上基层教学科研单位管理工作经历;提任中层副职的,应受聘担任副高或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2年以上基层教学科研单位管理工作的经历。
其中,提任系、部主任,学术性较强的职能部门正职一般应当受聘担任正高或3年以上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提任副职一般应当受聘担任副高或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新提拔中层干部的,年龄一般应能任满一个任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要求。
第七条中层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
破格提拔的中层干部,应当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师
生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
十月一放假
(二)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屈原写的古诗(三)入选省部级以上高端人才工程(培养计划),或者专业水平较高,在行业有较大影响。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规范第五条规定的条件要求和第六条第六项规定的资格要求。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1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连续破格提拔;不得越两级提拔。
高考满分作文800字>性价比最高suv第三章岗位设置
第八条中层干部岗位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设职的原则确定岗位职数。中层干部职数控制在全院在职教职工人数的15%以内。具体要求如下:
(一)、行政职能部门设中层干部职数1-2个,确因工作需要、合署办公的部门可设3-4个;
(二)系、部一般设中层干部职数3-4个;
1升柴油等于多少斤(三)非教学单位一般设中层干部职数1-3个。
第四章动议
第九条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第十条学院组织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中层干部队伍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资格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方案。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根据岗位特点和不同情形,可以采用组织选拔、竞争上岗、公开选聘等方式进行。其中,个别提拔选任中层干部,采取组织选拔方式进行;中层干部任期届满、集中性调整干部,或职位出现空缺、学院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时,采取竞争上岗方式进行;职位出现空缺且学院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第十一条初步建议向学院主要领导成员报告后,应在书记、院长、分管组织工作的院领导、X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