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公司类信用贷款管理办法模版
省农村信用社
公司类信用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金融学专业全国排名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类信用贷款业务的管理,规范业务操作赢在江湖,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农村信用社公司类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类信用贷款是指基于借款人信誉、向达到贷款人评级标准的优质客户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
第三条  开展信用贷款业务必须严格按照“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原则。
第二章  贷款对象与条件
第四条  公司类信用贷款的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以及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
第五条  借款人除应符合《省农村信用社公司类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必须在贷款人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签订《账户管理协议》,要求企业必须以该账户作为主要资金结算账户;
(二)不得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未经贷款人许可的银行结算账户;
(三)具有比较健全的企业财务制度,即期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四)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已持续正常经营至少在2年以上;
(六)借款人按照《省农村信用社公司类信用等级评定及额度授信管理办法》规定,评级结果在AA级(含)以上;
(七)非贷款人的关系人;
(八)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贷款用途、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第六条  信用贷款只能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季节性、临时性流动资金需求。
第七条  去台湾要办什么证单一借款人信用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其综合授信额度的20%,并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第八条  信用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含),不得展期。
第九条  贷款利率应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的浮动区间内确定,可以采取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方式。
第十条  信用贷款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作为辅助担保手段,保证人无需评定信用等级。
第十一条  还款可采用按月(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或分期还本方式,以及等额本息(本金)方式等。
第四章  贷款受理、审查与审批
第十二条  信用贷款的调查内容除应遵守《省农村信用社公司类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调查:
(一)对借款人偿债能力、贷款期限内现金流预测等事项进行调查;借款人为事业法人的,应重点审查其贷款用途是否合理、偿贷资金来源是否可靠等。
(二)调查应综合考虑借款人信用等级、资产规模、所有者权益、企业发展前景、已为他人提供的各类担保余额等因素。
(三)借款人近两年年度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为正值,经营性现金流入量能覆盖贷款本息。
(四)对借款人及股东、关键管理人员信用状况的调查不限于其信用报告内容,还应对其纳税情况、个人资信状况进行核查。
(五)贷款人认为其他必须的调查内容。
第十三条  贷款人必须严格按照《省农村信用社公司类信用等级评定及额度授信管理办法》对借款人进行评级授信,企业评级所用财务数据必须与其纳税所用报表中各项财务数据一致。
第十四条  公司类信用贷款审批无论金额大小,均需经过贷款人贷款最高决策机构审批。
第五章  合同签订及发放
第十五条  对审批通过的贷款,在落实审批意见后,方可签订借款合同。
第十六条  放款部门对相关合同文本和法律文书等手续审核无误后,可通知借款人办理贷款支取手续。
第十七条  贷款人应根据终审意见或与借款人约定贷款支付管理方案,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类信用贷款的贷后管理应按《省农村信用社公司类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公司类信用贷款检查频率应高于其他担保方式贷款,要加强对借款人账户回笼资金的管理,关注账户大额及异常资金流入流出情况。
描写山峰的词语第二十条  对检查中发现借款人资产负债率或经营等情况出现较大变化时,应及时对其信用评级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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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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