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双倍定金返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该如何退还
居间合同双倍定⾦返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该如何退还
有的时候,如果我们涉及到合同的签订可能会规定定⾦,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会双倍返还定⾦?如果违约的话要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关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居间合同双倍定⾦返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该如何退还
双倍返还定⾦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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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担保法》第89条之规定,定⾦的法律效⼒表现在两⽅⾯:
1、债务⼈履⾏债务后,定⾦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此乃为主合同得以履⾏情况下所表现的效⼒。
2、在发⽣违约的情况下,给付定⾦的⼀⽅不履⾏约定的债务的,⽆权要求返还定⾦;收受定⾦的⼀⽅不履⾏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此乃主合同不能履⾏情况下的定⾦罚则。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
在司法实践中,⽀付定⾦的⼀⽅虽以货款、预付款、保证⾦、留置⾦、担保⾦、押⾦、订⾦等名义⽀付,但⽀付的数额、时间与定⾦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致的,不影响定⾦合同的效⼒。火的象形字
(⼆)我国新《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履⾏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般认为,该条采⽤了⽆过错原则,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者履⾏不符合约定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法定免责的以外。因此,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履⾏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就可适⽤定⾦罚则。但由于第三⼈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的,是否适⽤定⾦罚则,存在着分歧。有⼈认为,因第三⼈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的不适⽤定⾦罚则。我们认为,因第三⼈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的,违约⽅仍应承担定⾦责任。理由是:
1、定⾦罚则的⽬的旨在对违约⾏为予以制裁,从⽽担保合同债的履⾏,若因第三⼈的原因造成不能履⾏合同⽽免除适⽤定⾦罚则,则使相对⽅在⽆任何过错情形下处于不利地位,且极易给违约⽅提供“借⼝”,也容易造成法官⾃由裁量权的滥⽤。
2、根据最⾼⼈民法院法函(1995) 76号《关于因第三⼈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应如何适⽤定⾦罚则问题的复函》中指出:“凡当事⼈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预付定⾦的,在实际交付定⾦后,如⼀⽅不履⾏合同除有法定免责的情况外,即应对其适⽤定⾦罚则。因该合同关系以外第三⼈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的,除该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仍应对违约⽅适⽤定⾦罚则。合同当事⼈⼀⽅在接受定⾦处罚后可依法向第三⼈追偿。”该复函为第三⼈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的违约⽅仍应承担定⾦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参照执⾏,并根据此复函辩驳违约⽅以此理由所进⾏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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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我国新《合同法》第116条之规定,“当事⼈既约定违约⾦,⼜约定定⾦的,⼀⽅违约时,对⽅可以选择适⽤违约⾦或者定⾦条款”。
⼈们对该条的解释亦不尽相同,有⼈认为,本条的规定,违约⾦和定⾦不能同时适⽤,即⼀⽅违约时,对⽅可以选择适⽤违约⾦条款或者定⾦条款,不能既请求⽀付违约⾦⼜请求执⾏定⾦罚则。亦有⼈认为,违约⾦和定⾦能否并罚,取决于定⾦的种类和性质,也取决于违约⾦的性质和完全赔偿原则,并认为违约定⾦与违约⾦不能并罚,⽽证约定⾦、成约定⾦、解约定⾦和违约⾦可以并罚。我们认为,由于我国尚未从⽴法上或司法解释上对定⾦性质作出明确规定,⽽实务中和学理上⼀般认为属违约定⾦,因此,同意前⼀种观点,严格按合同法第116条之规定要么选择违约⾦条款,要么选择定⾦条款,在法律、司法解释尚未明确规定前,两者不得并⽤。由于担保法对定⾦的数额已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因此,⼀⽅当事⼈不履⾏合同给对⽅当事⼈造成的损失较⼤,超过定⾦罚则的数额时,超出的部分还可以要求违约⽅赔偿经济损失,即请求赔偿⾦。所以说,定⾦与赔偿⾦可以并⽤。在审判实践中,也不少遇到借款合同约定有定⾦担保条款的问题,我们认为,该约定于法⽆据,即在借款合同中不适⽤定⾦担保,其约定定⾦担保条款⽆效。理由是:
1、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96条之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向贷款⼈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付利息的合同。该法第200条规定,应当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因此,若在借款合同中借款⼈向贷款⼈⽀付⼀定数额的定⾦,等于减少使⽤借款数额,定⾦没有利息,借款按贷款利率计息,显
然对借款⼈有失公平,所以说,借款合同中不适⽤定⾦,应按实际借款数额返本付息。
黄酒怎么喝2、根据《贷款通则》第9条之规定,借款合同只能适⽤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担保⽅式,定⾦担保⽅式(也包括留置)不适⽤于借款合同。基于上述理由,借款合同中不适⽤定⾦担保。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般情况下,收定⾦的⼀⽅如果违反双⽅约定的内容的话就需要双倍返还定⾦,这个时候定⾦就属于违约责任,如果是另⼀⽅发⽣违约的话就⽆法要求返还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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