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全区201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全区201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11.23
【字 号】铜印政办发〔2018〕68号
【施行日期】2018.11.23
七夕节的诗句【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
正文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扎实做好全区201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
 
铜印政办发〔2018〕68号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区各有关单位:提高打字速度
  为了切实做好201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筹资工作,根据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新农合2019年度筹资个人参合缴费工作的通知》(铜卫发〔2018〕14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19年“新农合”筹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筹资相关政策及标准
  (一)筹资原则
  筹资工作坚持农民自愿原则,以户为单位,按家庭实有人口缴纳参合资金;坚持禁止重复参保原则,对属我区农业人口但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可凭有效证件办理登记,不再参加新农合,不影响户内其他成员正常享受政策;坚持减轻特殊人负担原则,严格落实省市有关资助政策要求,按照标准要求收取特殊人的参保费用,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社会矛盾。
  (二)筹资对象
  1、凡户籍在我区的常住农业人口(包括外出务工人员、中小学生、户籍未迁出的大中专学生),全部以户为单位参合。
  2、农转非或者城镇因城市建设土地被征用的居民、未参加城镇医保的居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合。
  3、在辖区内务工半年以上且自愿参加新农合的外地农民(户籍以所在乡镇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为准)。
  4、预产期在2019年1月1日之前的新生儿父母需为其子女预交参合费用,未参合者2019
年将不再享受新生儿参合政策。
  (三)筹资标准
  全区2019年新农合筹资个人缴费标准暂定为220元,若与国家标准变化,按国家要求执行。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道)组织镇村组干部,以户为单位,入户收缴并登记造册。
  (四)特殊人缴费标准2022跨年文案配图唯美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中的农村特困供养人员除外)新农合筹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150元(其中省财政补贴45元,市财政45元、区财政补贴60元),剩余70元由贫困人口个人缴纳,确保贫困人口参合率达到100%。
  2、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参合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不包含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低保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资助150元,剩余70元由个人缴纳。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指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常年护理的视力、肢体、精神、智力及多重残疾人)的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其中属于农村特困人员,按照农村特困人员资助政策执行;属于农村低保对象,按照低保对象资助政策资助后,剩余个人缴费部分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予以全部资助;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资助后,剩余个人缴费部分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予以全部资助。
  4、计划生育家庭参合资金先进行全额征收,筹资结束后根据参合情况由卫计部门依据相关政策规定予以补助,每人补助20元(省、市、区各负担50%、30%、20%)。
  区扶贫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必须在11月30日前与各镇(街道)对接并确定2019年补助对象名单,登记造册后报区合疗办备案。并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划入新农合基金专户,确保符合补助政策的农村众参合率达到100%。
  二、工作时限及目标
  2018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新农合参合人员个人缴纳资金筹集和划拨工作,参合率达到95
%以上,其中: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计划生育家庭、重度残疾人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合率必须达到100%。2019年1月15日之前完成参合信息的收集、整理、核对、系统录入等工作。
  三、筹资账务及信息管理
  (一)筹资账务及票据管理。各镇(街道)要切实做好参合资金的收缴工作,确保账务明晰、管理规范。一要做好各村组资金收缴的监督工作,以村为单位建立筹资台账,严禁搭车收取其他费用;二要督促各村及时将所收资金上缴至镇(街道)涉农资金专户,所有征收参合资金不允许在个人手中滞留,由各镇(街道)及时将所收资金上解至区合疗基金收入专户;三要加强票据管理,收缴参合费用时必须开据由省财政厅印制的《陕西省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加盖镇(街道)公章,(开具票据时必须在票据上注明户内所有参合人员的姓名,票面不允许出现涂改,否则视为无效票据),同时,要及时将开具的参合票据发放到众手中,特别是贫困人员的参合票据要妥善保存。筹资结束后于2019年3月底前做好相关票据的审核、汇总工作,并上报到区财政局。票据管理和台账的建立情况将纳入新农合工作年终考核之中。
  (二)信息管理与核对。各镇(街道)在录入参合人员信息时要加强核对工作,务必要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准确录入参合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与户主关系、资助类型等相关信息,确保参合众就医报销的正常开展和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各部门职责
  按照“谁认定、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计划生育家庭、重度残疾人等人员的参合资金补助政策。
  (一)区卫计局负责做好新农合筹资个人缴费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等工作。同时,要积极组织镇、村两级医疗机构,协助各镇(街道)做好筹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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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区扶贫局负责确定并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资助名单,并向区财政申请相关资金,按规定标准资助参合费用。
  (三)区民政局负责确定并提供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低保户等资助人员名单,并按规定标准和程序资助参合费用。
大年三十 团圆饭  (四)区残联负责确定并提供重度残疾人(1级、2级)名单,申请医疗救助资金,并按规定标准和程序资助参合费用。
  (五)区财政局负责各级合疗配套资金的落实,加强资金收缴和票据使用的监管,并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人员、业务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六)区审计局负责做好合疗基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
  (七)区合疗办负责做好各镇(街道)筹资、信息录入等方面指导工作。同时,配合区税务局做好新农合参合费用征收划转工作的各项工作。
  (八)区税务局与各镇(街道)、各部门间积极沟通对接,全程参与了解新农合参合资金的征收工作,为参合费用征收划转工作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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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24日至11月30日)。各镇(街道)负责召开筹资动员大会,组织干部及党员认真学习全区新农合筹资方案,吃透政策,广泛宣传。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参合资金的筹集工作,动员镇(街道)、村组干部入户进行收缴。
  (三)审核汇总阶段(2019年1月1日至1月10日)。各镇(街道)负责将参合信息进行再次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后录入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区合疗办负责汇总全区参合信息,并对参合人员及专户汇款情况进行审核,经区合管委审定后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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