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设计师岗位职责
设计师岗位职责
第一节 咨询规范
1、 客户咨询时,应首先向客户介绍公司的市场地位、工程特点(质量上乘)、分级报价(质量价格比合理)、施工流程。
2、 咨询时,设计师应全面了解客户待装房间的基本情况,确定装修级别、设计风格、主要材料,做好客户登记,安排好量房时间。
3、根据客户的消费取向,主动为其推荐相应价位。
4、 设计师应向客户准确解释公司不同、价位在价格、工艺做法、材料上的区别和共同点。
5、 当客户要求做概算时,应严格按报价单进行(报价单上没有的项目须经公司技经部门认可)。
6、 咨询时不得承诺客户改动暖气、煤气管线。
7、 客户同意委托我公司装修后,收取500元量房服务费(工程尾款中扣除),并向客户开具公司收据,严禁打白条,否则由设计师承担一切责任。
第二节 量房规范
一、 量房中要做到认真细致, 要注上下水管、暖气、卫生间和厨房设施的准确位置,向客户指明基底情况,并向客户提供是否需要修补的参考意见。
二、认真填写量房记录单,正常情况下三日内出图及粗报价,有约定按约定时间执行。
第三节 设计、绘图规范
一、量房后三日内,按照公司设计规范制作平面图、吊顶图。
二、在设计方案、报价使客户满意的前提下签订合同。
三、正式开工前应做出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总吊顶图、剖面图、节点大样图、墙面展开图(家具立面图)。
四、施工图纸原则上采用A3 图幅,且必须有客户签字。
五、市场有特殊要求时,应同时执行所在市场规定。
第四节 报价规范
我公司实行分级、分室报价,即按主卧室、次卧室、儿童房、客厅、餐厅、书房、厨房、卫浴间、阳台等分房间、部位报价(不含水、电)。
一、报价时,应严格按公司统一报价做工程项目报价,如有不清楚的项目应向公司技经部门及时咨询,不得擅自改动规定报价。
二、报价时,严禁低点切入、漏项报价(误差不允许超过10%)。
三、严禁将不同级别的报价做在一个工程项目报价单中。
第五节 签约规范
设计师签定的合同、图纸、报价单,必须有设计师、审核、客户签字方能生效,没有客户签字的合同、图纸、报价单,公司行政主管有权不予盖章,领用已盖好章的合同由责任人承担。
设计师在签约后一日内将报价单转至监察部(质量技经部人员不在时应放入工程合同管理箱内)。
各分部签署文件明细:
装修合同--三份:公司、市场、客户各一份。
报价单--五份(复印四份):公司、设计师、客户、工长、巡检各一份(市场需要可增印一份)。
全套图纸--四份(复印四份):公司、设计师、客户、工长各一份(市场需要可增印一份)。
补充条款(与合同同时签)--三份:公司、客户各一份、市场一份。
代购协议--二份(复印一份):公司、客户各一份。
代购明细--四份(复印三份):公司、客户、财务部、工长各一份。
设计师交公司存档的合同、图纸、报价单必须有客户、审核、设计师三方签字方能生效,否则缓发当月效益工资(设计师、客户、审核签字为亲笔签名)。
第六节 全程服务规范
一、设计师实行全程服务,应在签约时明确制订开工、竣工时间表。
二、设计师必须在交底前天将工程全套图纸交给工长和相关部门。
三、交底人员包括客户、设计师、巡检和工长及现场负责人。
四、现场交底时,由设计师依照图纸向工程人员详细介绍设计理念、表达效果,工程人员向设计师提供签字认可后的交底单。
五、设计人员、工程人员如有一方未按照流程操作,或者文件不齐,另一方可拒绝在交底单上签字,并上报公司,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六、设计师应在工程中期验收前,约请客户至施工现场,共同进行中期设计验收。
七、中期预决算后加项,设计师应向客户说明,需当时付95%的款。
八、设计师应在工程开工至竣工期间内,与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消除投诉。
第6章 设计师工作流程
一、介绍:热情真实的向客户介绍公司的市场地位、设计特点(设计小组和"三个不做、四个少做"等设计理念)、施工流程(八级质量保障体系)、分级报价和付款方式。
二、沟通:仔细了解客户房间的基本情况和客户基本的设计思路,与客户就未来的房间设计做充分的沟通,提出一些能够赢得客户认同和信任的设计意见。
三、客户资源登记:客户咨询时,及时对客户姓名、房间基本情况、设计要求、预算、预计量房、签单时间、客户来源做登记。
四、签约:量房后开始设计、绘图、报价,与客户充分沟通、达到客户要求后,签订正式合同,签约时客户应同时到总部财务部交纳合同金额60%的首期款,签约后设计师应在一日内将合同交至质量技术经济部审核,以便及时安排开工事宜。
五、开工:合同签订三日后开工,由工程部统一安排施工队,设计师、巡检、工长和客户在开工当日,同时到现场交底。
六、施工:工程队应严格按公司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严禁在施工工艺上偷工减料,在材料使用上以次充好,每月公司将对施工工程进行评比,评出最好和最差的工程、奖优罚劣,重奖重罚。
七、质量检查:每个在施工程,工程部巡检每周至少去1次,认真检查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现场文明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电话回访:每个在施工程,回访员每周至少电话回访1次,对于客户反馈,认真记录,并于当日转至工程部和客户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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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投诉处理: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客户投诉时,投诉到部门时,应由部门负责人及时处理,部门无法解决时,应将投诉及时转至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部及时协调、监督各相关部门处理,客户服务部填写投诉承办单(一式两份),责任人处理完后将承办单交回客户服务部,客户服务部电话落实承办情况,并于每周例会向总经理汇报。投诉至接待
员处时,接待员应填写投诉接待处理单一式两份转至责任部门及客户服务部,责任部门将处理结果报回投诉接待员处,由投诉接待员电话落实结果。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立即上报总经理处理及反馈至责任部门。
十、中期验收:工程至中期时,应由设计、工长和客户共同到现场进行中期验收(设计师也可提前约请客户到现场进行设计验收),中期验收后三日内客户应到公司财务部交纳合同金额35%的中期款。
十一、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当日,应由工长召集设计、巡检、客户共同到现场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三日内客户应到公司财务部交纳合同金额5%的尾款(扣除500元的量房服务费),客户凭付款收据在前台接待员处填写客户意见反馈表并开具保修单。
十二、工程保修:合同竣工后,有1年的保修期。
十三、客情维护:工程竣工后,保修期内电话回访员、设计师每隔一季度,应对客户进行电话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做好客户维护工作。
第七章 设计师工作质量评定标准新年祝福语四字顺口溜一到十
一、量化扣分项目:
合同、补充条款部分:
(1)甲、乙方填写项目漏填或填错扣21分。
(2)合同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扣3分。
(3)合同上无市场鉴证章扣3分。
(4)合同、补充条款签字日期不一致扣2分。
(5)量房费收据签名与合同签名不一致扣21分。
(6)特殊约定未经公司同意或没有批准扣21分。
(7)开竣工日期之差小于工程期限扣5分。
所定工期过短低于合理工期扣5分。
(9)无补充条款扣21分。
(10)补充条款首页无甲方名称扣3分。
(11)补充条款未使用最新版本扣3分。
报价部分:
(1)报价单缺页每缺一页扣5分。
(2)报价单装订未按序号或装订错误扣1分。
(3)报价单总金额与合同总金额不一致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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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漏项及工程量少计超过合同额10%~15%扣4分。
(5)漏项及工程量少计超过合同额15%~20%扣10分。
(6)漏项及工程量少计超过合同额20%以上扣21分。
(7)水工水料、墙地走线、天花走线漏一项扣3分。
(8)垃圾清运漏项扣10分。
(9)补充报价未标注材料及工艺做法扣2分。
(10)报价单上无客户名称扣2分。
(11)电话、地址、开竣工日期与合同不一致每项扣2分。
(12)图纸部分:(30-32项为优秀以上级设计师必备)
(13)目录、平面、天花、电位、立面图中每缺一项扣10分。
(14)报价单上有项目,施工图不全每少一项扣5分。
(15)未使用公司规定图幅、图框每张图扣5分。
(16)全套图纸在签单三日内未交齐扣7分,晚一天扣1分。
(17)存档图非原始签字或未用签字笔钢笔签字每处扣1分。
(18)图纸未按主次顺序装订或未编号的扣1分。
(19)使用铅笔绘图或徒手绘图的扣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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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图纸脏乱、图面不整洁的,每张图扣1.5分。
(21)图纸图面修改、涂抹不得超过三处,多一处扣1分。
(22)标高、尺寸标注的表示方法未按规定的每处扣0.5分。
(23)图面各种线条的表示法未按规范规定的每处扣0.5分。
(24)手写说明性文字未使用仿宋体或方快体的每处扣0.5分。
(25)各种电器、洁具、门窗等图标未合规定的每处扣0.5分。
(26)引出线、剖切线、折断线表示法未按规定的每处扣0.5分。
(27)详图索引标志的表示方法未按规范规定的每处扣0.5分。
(28)图纸目录缺图号、内容及备注的每缺一项扣0.5分。
(29)平面图未注房间、地面材料及主要家电的每处扣0.5分。
(30)平面图上未按比例绘制或未注明比例的每处扣1分。
(31)原平面拆改图上未标注室内细部尺寸的每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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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图纸尺寸标注方向不一致或标注错误的每处扣0.5分。
(33)天花图未注材料名称、标高及细部尺寸的每处扣0.5分。
(34)木做及其他材质的造型部分,未出图的每项扣2分。
(35)立面、装饰详图未注材料做法、必要尺寸的每处扣1分。
(36)家具制作缺平、立、剖面图的,每缺一项扣1分。
(37)电位图插座、开关等图标不合规定的每处扣0.5分。
(38)电位图灯具控制连线标注错误的,每处扣0.5分。
(39)施工图中未标明灯具图例的,每少一处扣1分。
(40)有结构改造项目而未标明前后改动位置的扣5分。
(41)设计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不具可施工性的每处扣5分。
(42)设计图纸不符和公司装帧要求的扣2分。
(43)图纸中装饰项目表、表现图缺一项扣7分。
(44)装饰工程项目表中内容反映不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
二、固定扣分项目:
报送公司的合同任何一项上无甲方签字扣21分。
报送公司的合同任何一项上伪造甲方及审核签字扣21分。
合同、补充条款、报价单交单不及时扣10分。
合同、补充条款、报价单交单不及时超一天扣5分。
1860年合同、补充条款、报价单交底前未交齐扣21分。
合同、图纸、报价单丢失其中一项扣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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