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请假休假时间的规定
曹曦文父亲劳动法关于请假休假时间的规定
      你知道劳动法中,关于休假休假新规定的事情是怎么规定的吗,下面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劳动法关于请假休养时间的规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希望需要的同事!
      一、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我市年节及放假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劳动节和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端阳节、中秋节各1天。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等。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北部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新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离港外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用膳。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二、带薪年休假
      《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解方程的步骤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
      第三条 职工累计组织工作已满1年不满2020年——2021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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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任一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按规定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机关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21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21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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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则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给于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伯粉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句话恭祝乔迁
      第八条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习惯法、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中共中央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 本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三、病 假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2020年——2021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2021]309号)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问题作了规定。
      四、职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请假
      《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2021]489号)进一步明确,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任人民法院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活动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工会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五、事 假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一次记几分?      《关于归侨、休息日侨眷铁路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新规定》([1983]侨政会字第007号)规定:“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其假期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应予以批准”。 国有企业的归侨、侨眷职工,港澳同胞眷属职工、外籍华人眷属职工以及国内其他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不以及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而出境),单位应该批准职工的事假。假期规定是:去港澳的,不得超过3个月;出国的,不超过半年,如因故确需续假,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具体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假期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即日起开始计算。职工因私事出境请事假,假期内的工资等,均预处理按所在单位处理事假的规定办理。假期内的旅费、的医药费,均由职工本人自理。
      另外,国有企业职工出境探亲遇到特殊情况,不必按期返回原单位,本人应向所在单位申请事假。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同意,职工在批准的事假假期内的工资等待遇,按国内职工事假的规定办理。
      除以上规定外,国家对于企业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请事假,以及请事假的可否工资待遇问题等没有作出统一规定,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化工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没有政策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就具有约束力。
      六、探亲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享受党政机关探亲假待遇;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划局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关于以上用人单位职工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和探亲假工资、路费待遇等问题,国发〔1981〕36号文件和1981年4月8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职工探亲生活费的规定》等公文作了具体规定。另外,国家对归侨、侨眷职工和台胞、台属职工出境奔丧,公派出国留学职员探亲,国际职员配偶出国养病,也都作了规定。
      《外商投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劳动管理规定》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其他工作等假期。”不过,目前国家还没有对史迈斯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外商投资作出具体规定。
      七、婚假和奖励婚假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风险问题请的规
定》(1980年2月20日发布)的规定,民企职工本人结婚时,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婚假。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地方工作,同居一方需要去对方所在地点结婚,企业还应该根据实际需要,另外做出职工路程假。在职工休婚假和路程假其间,企业应该照发薪水。职工在路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假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任何企业的职工结婚,如果属于晚婚的,可以享受重奖婚假。《山东省人口与社会保障条例》规定,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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