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市电子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市场信用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省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X 中心支行、省网信办、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X发改办〔X〕662号)及重点任务分工进度安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正确把握工作形势,明确任务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推进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电子商务进入了黄金发展期,交易规模快速增长,行业覆盖面不断扩大,应用体日益普及。在创造新的消费需求、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同时,电子商务领域的失信问题仍十分严重,假冒伪劣、虚假广告、服务违约、虚假交易、刷单炒信、恶意差评以及滥用、泄漏、倒卖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泛滥,严重影响了市场正常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及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大力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有利于防范信用风
险、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将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二)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总体要求,大力推进电子商务领域信用记录共建共享,开展信息查询公开、管理应用服
务、整顿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实施电子商务领域信用监管,完善市场化信用评价体系,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强化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共享、管理和评价,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现电子商务领域信用记录全面覆盖,促进电子商务信用环境显著改善,推动“互联网+”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健康发展。
(三)强化责任落实,遵循基本原则
一是发挥政府组织、引导和推动作用,加快制定电子商务诚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鼓励支持信用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形成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合力。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建立覆盖电子商务全流程的协同监管机制,对重点领域和突出失信问题,综合
运用行政监管、第三方信用评价、失信联合惩戒等手段,加大监管力度。三是落实主体责任,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引导电子商务平台坚持规范发展,完善联合奖惩制度,提升电子商务平台和市场主体信用意识。
二、加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建设
(四)建立实名登记和认证制度
1.电子商务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应督促我市电子商务平台落实身份标识和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对开办网店的单位和个人核实身份,定期更新并依法报送相关信息。相关职能部门要以规范格式,将信息归集至X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公安局、商务局、工商局,市委网
信办等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X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端午祝福语一句话2.以食药、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等关系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为重点,严格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和相关许可手续,并将营业执照或身份核验标识等信息,通过X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同步向社会公开。(市工商局、发改委等市直
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持续推进)
3.建立产品许可信息链接,开展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推广应用网站可信标识,帮助电子商务用户识别假冒、钓鱼网站。(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等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持续推进)
(五)完善网络交易信用评价体系
1.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建立交易双方的信用互评、信用积分制度,探索建立交易后评价或追加评价制度,将交易双方评价和服务承诺履约情况记录信用档案。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对交易流程、流通环节实施实时动态监管,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制定失信行为分类、甄别、评价标准,对电子商务平台、入驻商家和上下游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市商务局、工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X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实施)
2.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和积分的公开公示,探索与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防范信用炒作风险。电子商务主管部门综合采信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评优考量依据。(市商务
局、发改委、工商局、人行X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X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实施)
(六)加强网络支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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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电子商务平台与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非银行支付机构在电子商务账款支付中的作用,防范网络欺诈等行为,进一步完善网络支付服务体系,推动网络支付业务规范化、标准化。(人行X市中心支行负责;持续实施)
(七)建立寄递物流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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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电子商务平台完善商品寄递过程中的信息实时跟踪机制。加强对寄递物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探索建立监管部门、商户和消费者对寄递物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对严重失信寄递物流企业限制入住电子商务平台。(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商务局、质监局,市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X年底前完成并持续实施)
(八)强化消费者权益保障措施
支持和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制定并公开纠纷解决处理规则和程序,实施首问责任和先行赔付制度。鼓励和引导签约商户公开作出信用承诺,参加“规定期限内无条件退货”等活动。各有关部门和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举报沟通衔接机制,设立和完善相关投诉举报快速解决绿通道,及时处理回应消费者反映的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商务局、工商局,市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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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办等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X年底前完成并持续实施)
三、全面推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共建共享
(九)建立健全信用记录
1.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平台以及为电子商务提供支撑服务的代运营、寄递物流、咨询、征信等相关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建立相关主体信用档案,及时动态调整、完善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信息征集目录并纳入《X市法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指导目录》《X市自然人信用信息征集指导目录》,依托X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数据归集并实现跨部门的信息互联共享,通过“信用X”向社会提供公示、查询服务,涉及企业的相关
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同步公示。(市发改委、人行X市中心支行,市委网信办,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物价局、文广新局等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X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实施)
2.督促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完善交易双方信用记录,已实名注册信息为基础,及时将恶意评价、恶意刷单、虚假流量、图物不符、假冒伪劣、价格欺诈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信息纳入信用档案,依法报送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确保信息及时归集至X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委网信办,市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物价局等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持续实施)
(十)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
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事前信用承诺制度,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入驻商家、个人卖家、物流企业等提供商品销售和服务的市场主体就遵纪守法、信息真实性、产品质量、服务保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情况作出信用承诺,以规范格式向社会公开,并承诺违法失信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将信用承诺事项纳入电子商务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建立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并归集至X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查询应用,将其作为事中事
后监管的参考依据。(市审改办、商务局、工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X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实施)
(十一)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
新年搞笑祝福以商品条形码等标识为基础,以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为重点,推动电商经营主体逐步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球商品质量溯源体系,引导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和物流企业建立产品上架、销售、配送、签收、评价、投诉全方位全过程的线上留痕监管体系。(市质监局、经信委、农业局、林业局、食药监局、安监局、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持续实施)
(十二)推动建立线上线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1.依法依规归集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信息并纳入X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对商务“12312”、文化“12318”、价格“12358”、质量监督“12365”等举报投诉服务平台及相关案件查处和网络监管部门掌握的电子商务失信信息的整合、推送,实现各地及有关行业主
哀悼用语
管、监管部门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市发改委、人行X 市中心支行,市委网信办,市邮政管理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物价局、文广新局等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X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实施)
2.引导和规范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依法采集、整合电子商务平台、交易主体及其物流等相关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提供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有资质的社会信用评价机构对电子商务平台定期进行信用状况评估,将失信行为信息提供给政府有关部门作为监管的参考依据。支持各地与电子商务平台、征信机构等各类社会机构建立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机制。(市商务局、发改委、人行X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X经济技术开发区(X高新区)、X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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