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风筝作文300字三年级∙【公布日期】2020.12.31
【字 号】鸡政办规〔2020〕27号
【施行日期】2020.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信用
正文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加快推进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规〔2020〕27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鸡西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业经2020年12月25日市政府15届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汽车空调怎么开  2020年12月31日
 
鸡西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按照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的基本原则,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
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
  1.梳理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实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清单管理,加快梳理适用承诺的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扩大信用承诺适用范围)
你的爱会将我灌醉 我没有所谓  2.建立信用承诺归集机制。将承诺履约情况记入承诺人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及时归集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黑龙江·鸡西)”网站公示。(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履约情况实施信用约束。对违背承诺、虚假承诺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规实施信用约束。(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开展市场主体和从业者诚信教育。
  4.设立信用信息查询区。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信用查询服务专区,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市政务服务大厅建立信用服务专区,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建立信用服务窗口)
  5.开展市场主体诚信教育。在市场主体办理注册、审批、备案等相关业务时,适时开展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的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增强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加强重点职业人诚信教育。突出创新创业主体,对律师、教师、医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重点职业人,有针对性开展入职诚信教育,营造诚信守法的行业发展大环境。(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建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民银行等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着力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
  7.加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市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建成并实现与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分析预警机制。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按需共享市场主体基础信息、执法监管和处置信息、失信联合惩戒信息等;开展对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分析,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分析预警机制,在信用监管等过程中加以应用,支撑形成数据同步、措施统一、标准一致的信用监管协同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9.制定信用信息采集目录。根据法律法规和权责清单规范建立全市信用信息采集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印发《鸡西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目录 (2020版)》)暖阳之下陆可盈结局
  10.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将监督检查、执法监管、投诉举报、安全质量事故等与监管相关的信用信息及时归集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充分发挥“信用中国(黑龙江·鸡西)”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信息归集共享作用,整合形成完整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等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珙怎么读  12.整合投诉举报平台。完成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和信息化平台整合工作,大力开展消费投诉公示,促进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3.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自愿注册。鼓励市场主体自愿注册资质证照、市场经营、合同
履约、社会公益等信用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公开作出信用承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
  14.加强行政行为信息公示。依托信用中国(黑龙江·鸡西)网站等渠道,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作出行政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行为信息作出行政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依法依规上网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加强司法信息公开。推动在司法裁判和执行活动中应当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通过适当渠道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牵头单位:市中级法院;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16.建立重点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在市场监管、发改、教育、公安、人社、生态环境
、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体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海关、税务、统计等16个监管领域全面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并逐步扩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领域范围。(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在充分掌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基础上,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为依据,对监管对象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8.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照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规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
  19.依法依规认定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根据事前、事中监管环节获取并认定的失信记录,依法依规认定并公开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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