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导向下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分方向培养模式研究
就业导向下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分方向培养模式研究
赵金英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广东广州510800)
摘要:“以就业为导向的法律事务分方向培养模式”即分类培养模式,定性为短期内有针对性的精专化培养。首先,结合就业确定出书记官、法务秘书、基层法律服务、律师助理、非专职法律工作五大职业培养目标;然后,在此基础上设置相应的五个小专业方向,并配套相应的专业课程体系。该模式的有效运作离不开全程式就业指导基础上的职业定位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
关键词: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就业;专业方向;分类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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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8970一(2013)04—0032~03
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经济活动的多元化和复杂性使各种利益冲突和经济纠纷日益增多,法治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所以高技能型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也急剧增加。但是,高职法律事务专业招生、对口就业却呈萎缩趋势。这一矛盾现象的出现归叼千事职院校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脱离了市场需求。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要在分析就业的基础上,对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采取以就业为导向的有针对性的分方向培养模式。
一、离职院校法律事务专业就业分析
跟其它学科不同,法学毕业生在就业上有职业准入制度——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科以上法学教育的就业定位于公务员、检察官、法官、律师等,而“高职高专的法律类专业定位于辅助性法律职业教育,该专业毕业生应了解一般的法律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法律实践技能,为法官、律师、检察官提供辅助性法律专业服务,或者从事基础性法律事务。”【】目前,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政府机关、律师事务所,尤其是企业、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经济管理部门等非常需要具有法律知识的技能型人才。
怎样用洗洁精做起泡胶具体来讲,高职院校法律事务专业的就业主要有以下五大类:
(一)书记官
《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等文件中规定在人民法院建立书记员单独职务序列,书记员的学历仅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这些规定契合了高职院校法律事务的就业方向。
(二)法务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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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f阿修罗刷图加点也称助理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有三个等级,即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和助理法律顾问,其中助理
法律顾问只需具有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即可。这个要求与高职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一致的,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面对日益增多的复杂法律问题,急需具备法律风险防范预警知识的法务秘书类人才。
(三)基层法律服务者
作为专职律师职业重要补充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数量庞大,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不需要高学历,另一方面全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试通过率远远高于司法考试。另外,公务员中的基础岗位也需要法律事务专业毕业生的加盟。
(四)律师助理
律师助理工作主要是参与庭审、会谈,拟写法律文书等基础性工作,能够让专职律师从繁琐的基础性工作中抽身,去做开拓性、专业性的工作。律师事务所越来越多地招聘律师助理,以协助律师处理事务性工作。绝大部分单位的律师助理招聘条件都较宽松,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司法资格证不是主要资格条件。
(五)需要法律知识的非法律职业岗位
f收稿日期12012—12—24判几年
【作者简介】赵金英(1981一),女,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法律系副主任,研究向:经济法,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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