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章节题库(基金从业人员操守)(附答案)
照片大小怎么改到20k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
《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章节题库
第三章基金从业人员操守
【核心讲义】
一、基金经理任职条件、任免职程序的相关规定
1.基金经理的任职条件
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是指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根据《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是指在公司负责基金投资,研究,交易的人员以及实际履行相应职责的人员。其具体包括:①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②公司分管投资、研究、交易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投资、研究、交易部门的负责人;④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⑤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1)基金经理任职应当具备的条件
元旦的优美句子10字
①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②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授权机构组织的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
元旦是中国的传统节日吗③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管理经历;
④没有《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基金从业人员的情形;
⑤最近3年没有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2)不得担任基金经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①因犯有贪污贿赂、渎职、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
的;
②对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或者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厂长、高级管理人员,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终结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5年的;
③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④因违法行为被开除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机构的从业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⑤因违法行为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取消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从业人员、投资咨询从业人员;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基金业务的其他人员。
2.基金经理任免职程序
(1)基金经理的任职程序
基金经理任职报告材料应当包括:
①基金经理任职报告和任职登记表;
app资源库怎么关闭②相关会议的决议;
③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管理经历的证明;
④最近3年工作单位出具的离任审计报告、离任审查报告或者鉴定意见;
⑤对拟任人的考察意见;
⑥拟任人身份、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⑦拟任人基金从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2)基金经理免职程序
基金经理有下述情形的,公司应当暂停或免去其基金经理职务:
①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关机关调查或者处理;
关于教师节的贺卡②拟离开工作岗位1个月以上;
③在其他非经营性机构兼职;
④其他可能影响投资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形。
基金管理公司免去基金经理职务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免职报告和相关会议决议两项免职报告材料。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基金经理的任职和免职报告材料进行审查。董事、基金经理不符合法定任职条件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按照规定予以更换。任免程序不符
变频器接线图
合规定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
二、基金从业人员、投资管理人员兼职的相关规定
1.基金从业人员
《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部从业人员不得在其他经营性机构兼职;管理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在其他经营性机构兼任董事长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董事、监事除外)。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兼任其他职务的,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性机构兼职。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不得担任基金托管银行或者其他基金管理公司的任何职务。董事兼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自其兼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非经营性机构兼职的,督察长应当在知悉该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督察长发生该情形时,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投资管理人员在其他非经营性机构兼职的,督察长应当在知悉该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基金经理有该情形的,公司应当暂停或免去其基金经理职务。
2.非基金从业人员
《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不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行政、后勤的相关人员必须取得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即这部分人员由于不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不被认定为基金从业人员,即非基金从业人员。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对于非基金从业人员,只限制其不能在股东单位兼职。
3.董事及监事
董事和监事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一般不属于劳动关系,上述法律法规只限制其不得担任基金托管银行或者其他基金管理公司的任何职务。
基金从业人员、投资管理人员兼职、兼任的具体限制如表3-1所示。
表3-1基金从业人员、投资管理人员兼职、兼任的具体限制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