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申根签证说明
中国上海静安区铜仁路299号
SOHO东海广场8楼
邮编:200040
电话: (+86-21) 6032 6500
电邮: visa-information@shan.diplo.de
网站: www.shanghai.diplo.de
RK-VISA10-516.00/12012年6月6日版
申请申根签证一般信息
一般信息
申根签证(如无其他加注)准许前往所有“申根国家”(比利时、丹麦、德国、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希腊、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奥地利、波兰、葡萄牙、瑞典、瑞士、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捷克和匈牙利),每半年在申根地区居留九十天或以下(从首次进入申根地区算起)。
随风奔跑负责受理申请的是主要旅行目的地所在的申根国(而不一定是进入的首个申根国!)的使领馆。
持有申根签证并不意味着拥有入境的法律权利。最终决定在进申根地区时由边防警察进行。除护照和
有效签证外,入境时有可能还会被要求出示居留资金、天数、目的和医疗保险证明材料,因此应带一份签证申请材料复印件(医疗保险带原件、如有经济担保书也应带原件)上路。
如何计算养老金请注意:
不能在递交申请后改变申请居留天数和签证有效期,如要改变,须重新预约面谈时间,重新递交申请和所需全部材料,故请在递交申请前考虑好要填写的旅行日期。
哪家德国驻华使/领馆负责我的签证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有下列五家负责各自领区签证发放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使领馆:
1.驻上海总领事馆主管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地
址:上海铜仁路299号SOHO东海广场8楼,邮编:200040,电话:(021) 6032 6500
2.驻成都总领事馆主管四川、贵州、云南省和重庆市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地
址:成都人民南路4段19号25楼,邮编:610041
3.驻广州总领事馆主管福建、广东、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
事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08号天河城大厦14楼,邮编:510620
4.驻香港总领事馆主管香港澳门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地址:香港金钟道95号
统一中心21楼
5.驻北京大使馆主管中国其他省份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地址:北京朝阳区东直
门外大街17号,邮编:100600
申请材料
须向签证处呈交下列材料以便其审核签证申请:
•亲笔签名的护照(所申请的签证到期后有效期不少于三个月)及其照片页复印件一份
•一份用电脑填写完整、亲笔签名的在线申请表,附一份补充声明书。在线申请表和补充声明可从本馆网站www.shanghai.diplo.de“赴德须知—签证规定—签证申请表格”或visa.diplo.de网站下载。请注意不受理手填的申请表。
•两张白底近期证件照(一张贴于申请表照片栏)
•居所证明
•中国公民呈交户口簿原件和一份所有页码的复印件,无需译文
•签证手续费游山西村翻译
•所有申根国家通用、适用于所申请时间段的医疗保险证明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详情见本须知下一栏)
•德国和欧盟其他国家公民的配偶呈交结婚证(德国结婚证或经认证并附译文的中国结婚公证书或经认证并附译文的第三国结婚证)和该德国或欧盟别国公民的护照或身份证,如该公民定居中国,还须呈交其有效中国签证复印件
•按不同居留目的还须呈交别种为申请佐证的材料,详情见本馆网站www.shanghai.diplo.de “赴德须知—签证规定”栏:
·商务签证
·探亲访友签证
·旅游签证
·团体旅游(A D S)签证
·参加文体活动签证
由于对每份申请都按个别情况和法定条件分别做出决定,签证须知和电话中无法列尽签证条件。本馆有权在审核申请后要求补交材料或免交部分文件。
申请人也可呈交虽无明文要求但申请人认为有助于申请的材料。
头像国旗怎么弄的中文材料一般须同时呈交德文或英文译文。
未满十八周岁的申请人需要抚养权人的同意,抚养权人也须在申请表上签字。如申请时抚养权人不亲自与未成年的申请人一同到场,须提供其经公证并附德文或英文译文的同意书。个别情况下可能仍然需要抚养权人亲自前来。
旅行医疗保险
根据申根签证规定,签发申根地区居留签证,申请人须投旅行医疗保险。
这一旅行医疗保险须满足下列前提条件,签证申请人应在投保时审核:
•旅行医疗保险(个人或团体保险)可由申请人在居住国缔结,如无此可能,也可在第三国或由邀请人在旅行目的国缔结
•承担患病时可能发生的送返费用、医疗急救和医院急诊费用
•保险金额不低于30000欧元,须有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如通过保险公司在欧盟各国、瑞士或列支敦士登的办事处
•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
虎字开头的吉祥成语•在申请人患病风险明显较高等有理由的特殊情况下也可对保险金额提出更高的要求
如前往德国治病,除旅行医疗保险外,还须提供医疗费证明。
旅行医疗保险证明须是电脑出单,中国保监会宣布手写保单无效。申请签证时原则上须出示证明原件并呈交一份复印件。
原则上只为有旅行医疗保险的时间段签发签证,即居留天数和签证有效期不超过所出示的旅行医疗保险的有效期。如因具体旅行日期未定而申请有效期长于居留天数的签证,申请签证时须出示整个签证有效期的医疗保险证明。
(如签证有效期为3月1日到3月25日,居留天数为8天,即只可在有效期内在申根国家居留至多8天,但须出示3月1日至3月25日整个时间段的医疗保险证明,以便在这个时间段内灵活选择居留日期。)
本人递交申请
无论此前是否需要预约面谈时间,所有申请人原则上均须本人递交申请。关于预约时间及例外规定的信息请见下一段。
下述三类申请人无需本人递交申请:
•“频繁旅行者”(但不包括其配偶和子女)
•单独旅行或随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旅行的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参加中学生交流的十八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这三类申请人可以授权他人递交申请,此人须持有申请人的委托书。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如授权他人递交申请,只能授权其抚养权人。
“频繁旅行者”定义:
在申请前的两年内获得并依法使用了两个或以上C类申根签证、或者曾获一个一年或多年签证并在申请前的两年内依法使用了这个签证。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频繁旅行者”。使用过德国长期签证不能取代上述条件。
申请人类别和申请地点  是否必须预约面谈时间
a) 持因私护照的申请人约好时间后前来领馆签证处(地址见第一页)申请申根签证。
无需预约时间、直接递交申请则必须符合下列d到g特殊规定的条件。
请注意,按淡旺季之分,在领馆签证处完全有可能约到数周后的面谈时间。
签证申请可在计划的进入申根地区时间前的三个月内提交,请尽早预约面谈时间!
签证面谈时间只能在网上预约,网址如下:
servi c e2.diplo.de/r k termin/e x tern/c hoose_realm L ist.do?
re qu est.lo c ale=de&lo c ation C ode=shan
约好时间后,申请人指定的邮箱会收到一份预约确认函,申请当日进签证处须出示这份确认函,请务必准时前往。
b) 申请商务签证特殊规定
根据本馆和德国工商大会达成的协议,欲申请主要旅行目的地为德国的商务签证的下述人士也可向德国工商大会所属德中工商技术咨询服务(太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申请,可约到较早的面谈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因私护照持有人
—持有别国国籍的德企员工
—赴某注册协会从事商务活动的德企员工(无论国籍)和中国商人
—前往德国母公司从事商务活动的律师事务所员工(无论国籍)
其他商务签证申请人的申请程序同a)。
德中工商技术咨询服务(太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证申请受理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20楼
邮编:200122
网址:www.c hina.ah k.de
在线预约时间:www.gi c-shanghai.c om/data b ase/visade.nsf/appointment?
Open F orm
签证事宜咨询和预约时间电话:(021) 5081 5964, (021) 5081 5572
传真:(021) 6875 2653
办理情况:(021) 5081 5579
办理情况:www.gi c-shanghai.c om/data b ase/visa.nsf/Visa W e b?
Open F rameset
c) 因公和外交护照由有关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呈交领馆。
d) 德国和欧盟其他成员国公民配偶申请签证特殊规定
无需预约,但须在领馆签证处上午窗口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时)面谈。
e) 针对德国籍未成年子女的父母的特殊规定
无需预约。但须在签证处上午窗口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时)面谈,在入口处出示德籍子女的德国护照和经认证的出生公证书。仅有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和别国护照者不能不经预约直接面谈。
f)针对同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特殊规定
自2012年5月24日起,一对夫妇申请共同赴德旅行申根签证,只需以夫妇中一方的姓名预
约一个面谈时间即可,而且这对夫妇可携带一或两名准备一同赴德的未成年子女在该面谈时
周记元旦间提交申请。各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须呈交相关公证书以作证明,结婚证和户口簿尚不足为凭。 此做法为临时规定,也适用于2011年5月24日之前约好的、用于2011年5月24日或 之后面谈的时间。
g) “频繁旅行者”申请签证特殊规定
频繁旅行者可授权他人将申请材料在上午窗口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时)送到本馆、或(如果只是商务旅行)送到德国工商大会所属德中工商技术咨询服务(太仓)有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证申请受理部。如送德中工商技术咨询服务公司,须预约时间。“频繁
旅行者”定义:在申请前的两年内获得并依法使用了两个或以上C类申根签证、或者曾获一个一年或多年签证并在申请前的两年内依法使用了这个签证。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频繁旅行者”。使用过德国长期签证不能取代上述条件。
被授权递交申请者须持有申请人的委托书。请务必注意,领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才能决定是否仍有必要请申请人本人前来面谈,如有必要,将通知申请人。签证材料必须交齐,否
则无法办理。
频繁旅行者的子女和配偶如与频繁旅行者同行并一起申请签证,即无需预约,可在签证处上午窗口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时)直接面谈并递交申请。如该名频繁旅行者已持有有效德国签证,同行子女和配偶须呈交该名频繁旅行者的护照原件、护照照片页和签
证页复印件一份以及所计划旅行的机票和酒店订单。
h) 针对团组的特殊规定
五名及以上往返日期和活动安排相同的申请人组成的团组请发德文或英文邮件至visa-information@shan.diplo.de 预约面谈时间。邮件中请告知团组旅行目的、往返日期、活动安排和邀请方名称,列明全体团员的姓名、出生日期和护照号码,并告知团组在中国的联系人
的姓名、电话号码和。预约时提供的团员信息不可更改。约好时间后,前来面谈的
人数不得少于或多于预约时报名的人数。本馆只受理信息完整的预约要求。请注意团组面谈名额也是有限的,请及时预约。
计划启程前的三个月之前不能递交申请。过早递交(即使仅早数日)的申请本馆必须依法
拒收,被拒收的申请人须重新约好面谈时间,再次前来签证处递交申请。
申请表
从visa.diplo.de网站或本馆网站www.shanghai.diplo.de“赴德须知—签证规定—签证申请表格”下载申根签证申请表和须与申请表一并呈交的补充声明
在线申根签证申请表
补充声明
签证费
签证费为60欧元,按当日汇率用人民币支付。
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免缴签证费。六至十二周岁儿童的签证费为35欧元。
签证费是管理费,即使拒签也不退还。
申请审核期
材料齐全后,领馆一般需五到十个工作日审核申请签发签证。其间不回答关于办理情况的询问。如要求补交材料或再次面谈,审核期相应延长。
领馆审核由德中工商技术咨询服务(太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受理部呈交的签证申请
一般需七个工作日(五日加受理部收材料和发护照各一日)。
请注意,赴德旺季(每年五到十月)申请审核可能需时更长。要即时了解申根签证申请审核期,请浏览本馆网站www.c hina.diplo.de
领取护照
a) 在领馆签证处领取护照:
周一、周三、周五下午,按照申请时拿到的领取通知上的钟点。
(注意:周二、周四不发护照!)
请注意最长可能需要等候两小时,领馆会尽力缩短等候时间。
b) 在德中工商技术咨询服务(太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证申请受理部呈交商务签证者在受理部领取护照。
办理情况:(021) 5081 5579
如要避免亲自领取护照的等候时间,也可由中国邮政快递送达护照。快递信封可在领馆签证处和德中工商技术咨询服务(太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证申请受理部两地的等候室购买。快递费为上海市内人民币35元、邻省45元。
重要提示——领到签证后:
受理申请时,申请人须明确声明申请信息准确无误。领到签证后,申请人请立即核对签证有效期起始终止日期、居留天数、照片、姓名拼法等签证内容是否准确。发现错误立即通知签证处。签证处不负责赔偿由于签证标签出错(照片、姓名、有效期等出错)而造成的损失。
**********
免责声明
此份须知中全部内容均基于本馆撰文时掌握的知识和经验。
不能据此须知提出法律要求。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