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请假类别
(一)公假
1、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假期列为公假。
浙江名人 (1)员工经领导批准,参加各种会议或社会活动。
(2)有不满1周岁哺乳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哺乳时间一般为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员工每天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3)14岁以下独生子女患急性肝炎、乙型脑炎、麻疹、水痘、腮腺炎、猩红热六种传染病,持传染病医院的诊断证明或市级专科医院证明经领导批准,可给员工(1—5天)护理假。夫妻双方均为公司员工只能一方请假,配偶在外单位的必须取得对方单位证明后核给护
理假。
(4)市区规划、平房改造等根据当地主管部门(区、街以上)开据的证明,确属本人搬家(父母、岳父母、公婆除外),视单位工作情况,可给予3天以内的搬迁假。
(5)煤气、暖气施工试气时,凭证明可给予1.5天以内的假期。
2、公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二)调遣假
1、员工异地调动,起程前进行准备和赴调后安置家务的假期属调遣假。
2、调遣假期限
(1)有家属随同迁移的,以不超过6天为限。
(2)没有家属随同迁移的,以不超过3天为限。
(3)员工家属因故留居原地,日后接眷时,如果调动当时调遣假未超过期限的可以酌情补
给,但前后合计仍以不超过6天为限。
(4)赴调途中所需行程时间,按实际需要另行核给。
3、调遣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三)婚假
1、员工本人结婚(符合婚姻法)给予婚假。
2、员工做婚前医疗检查,给予婚检假(一般为1天)。
3、婚假期限一般为3天。初婚时,女员工23周岁者,男员工25周岁及以上者属于晚婚,增加婚假7天,共为10天。
4、员工结婚配偶在外地者,可根据路途往返必须的时间另行给予路程假,工资、奖金照发,交通费自理。但双方均在本市工作或居住者要求回某一方原籍结婚的,不给路程假。
5、婚假遇公休日及法定假日顺延。
6、婚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四)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由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丧假。
2、丧假期限最多不超过3天。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执行事假请假制度和待遇)。
3、员工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往返必须的时间另行给予路程假,工资、奖金照发,交通费自理。
4、丧假期间遇公休日及法定假日顺延。
5、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五)产假
1、女员工生育或孕期小产,给予产假。
2、产假期限:顺产9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24周岁以后(含24周岁)生育第一胎为晚育,顺产产假12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员工怀孕流产时(含人工流产)根据医院证明按下列规定核给产假:
汶川大地震资料 (1)怀孕3个月以下的,产假15天;
(2)怀孕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至4个月的,产假30天;
(3)怀孕在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的,产假42天;
(4)怀孕在7个月以上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5、女员工非法生育时,不能享受生育待遇,缺勤按事假处理。
6、女员工因病休假在医疗期内生育时,可以享受产假工资待遇,产假期满仍继续休病假时,产前与产后病假时间应合并计算医疗期。
7、女员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医生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应按照病假待遇办理,产假期满后仍病休的产前与产后病假时间合并计算,但不能超过规定的医疗期。
8、员工计划生育做绝育手术、上环、取环或因以上措施失败,做人工流产,员工需持医院出具相关证明方可休假。
9、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员工,每班安排工间休息1小时。
10、怀孕的女员工按医务部门要求,领取《天津市孕产妇保健手册》,可在当班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11、男员工配偶生育时,公司给予护理假,护理假一般为2天。属于晚育(晚育指已婚妇女24周岁及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护理假为7天。护理假连续计算。
12、女员工休产假期间公休日及法定假日连续计算。
13、产假期间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4、凡符合8—11项规定的员工休假比照公假处理,工资、奖金照发。
(六)年休假
1、员工按工作年限,分别享受下列带薪年休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法定假日、公休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msxml(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5、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疗休的员工,按实际疗休天数抵扣年休假。
6、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跨年度安排。
7、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8、年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七)探亲假
1、在本企业工作满1年的公司员工,与配偶远居两地,而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或者与父母远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享受探亲假。
2、探亲对象为配偶与父母(包括自幼抚养其长大的抚养人,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3、探亲假期
(1)探望配偶的,每年1次(限一方),假期为30天,按财务部相关规定报销车船费。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1次,假期为20天,两年探亲一次的,假期为45天,按财务部相关规定报销车船费。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1次,假期为20天(4年中任何1年均可)。按财务部相关规定报销车船费。
(4)路程假按实际情况核定。
(5)探亲假期间公休日及法定假日连续计算。
4、工作不满一年的新员工不享受探亲假待遇;女员工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享受休产假规定,超过产假以后,与配偶团聚30天以上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员工父亲或母亲和员工的配偶同居一地,员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父亲或母亲的,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已退休、退职、退养人员不享受探亲假待遇。
5、探亲假期间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停发。
(八)工伤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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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工负伤不能工作,需要休养时,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九)事假
1、员工有事必须本人亲自处理,可根据具体情况及实际需要核给事假,最长可核准3个月事假,事假期间工资、奖金停发。
2、零星事假在1个月内累计计算,满1个工作日的扣发工资,不满1个工作日的不扣发工资,不跨月累计。当月事假累计超过3天,奖金停发。
3、如果事假休满,公司未批准续假的,经督促仍不回公司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4、事假期间应扣除法定假日,事假不满5天且公休日在前或在后不连续计算,公休日在事假当中,应连续计算。
(十)旷工
办公自动化管理1、员工无故迟到、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未得到单位领导、人力资源部批准,擅自不来上班的视为旷工。
2、员工出现旷工现象,1天以内(含1天)扣半月工资,奖金停发;1天以上扣当月全部工资,奖金停发。
3、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公司给予除名处理。
(十一)病假
1、员工本人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请病假在1天以上(含1天),必须持社保指定医院诊断证明原件(证明其不能工作需要休息)、当天的病历、处方、交费单据复印件(保胎或产前请病假的孕产妇只需医院诊断证明即可),给予病假。
2、病假审批
(1)员工请病假在2天以下的,由相关主管审批、签字。考勤管理人员留存相关请假材料备查。
(2)员工请病假在2天以上(含2天)5天以下的,由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字,考勤管理人员留存相关请假材料备查。
(3)员工请病假在5天以上的,将相关证明交单位考勤管理人员,单位以部门函的形式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并将病假所需证明材料和《请假申请表》上交到人力资源部。单位领导必须在《请假申请表》意见栏中填写意见。
3、病假期间遇公休日及法定假日连续计算。
4、病假期间工资
(1)工龄不满2年者,按本人工资60%核发;已满2年不满4年者,按本人工资70%核发;已满4年不满6年者,按本人工资80%核发;已满6年不满8年者,按本人工资90%核发;已满8及8年以上者,按本人工资100%核发。
(2)病假期间工资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经领导批准的零星病假,在1个月内累计计算。满1个工作日的按规定扣发病假工资,不满1个工作日的不扣发病假工资,不跨月累计。当月病假累计超过3天,奖金停发。
第三条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一)医疗期,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二)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至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企业工作年限5年以下为3
个月,5年以上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企业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英特尔酷睿i5(三)医疗期的计算
1、医疗期的起始时间从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病休之日起计算。
2、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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