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微型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 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 称:
住 所: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年,自公司核准设立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股东
第七条 公司股东共_________个:
1、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所:
股东身份证号码或执照号码:
第八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九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 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头发染什么颜好看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人民币____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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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形式:货币
首期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第十三条 股东以货币出资
第十四条 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第十五条 股东可以以非货币出资的,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 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四章 股权职权
第十七条 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不设立股东会;
第十八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组织形式作出决定
(十)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九条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任命产生,任期 三年跨省取钱手续费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母亲节几号2022 一负责召集股东,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定;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任聘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下面形式报送股东
第六章 帅气游戏名字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经理对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或者执行董事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六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
产
第二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或者执行董事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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