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8.01.02
∙【字 号】
∙【施行日期】2018.01.02 中国一线城市有哪些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商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城区分局、各县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2017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为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年报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做好2017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国移动办卡 一、完善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年报公示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年报公示行之有效的经验,完善长效机制,确保2017年度各类市场主体年报率不低于2016年度水平,进一步巩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
(一)持续开展宣传培训,营造年报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结合本地特点、市场主体规模及设立时间等实际情况,针对企业负责人、工商联络员、个体从业人员等重点人员开展宣传培训;要结合运用新旧媒体扩大宣传培训覆盖面;要结合企业登
记注册、3·15活动等工商业务工作提高宣传培训效率;要结合采取政策法规讲解、案例解读、视频动漫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提升宣传培训效果;要将日常宣传与年报关键时间窗口宣传结合起来,形成张弛有度的宣传节奏;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参与年报“多报合一”部门的合作,丰富宣传培训内容。
(二)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培养主体责任意识。各单位要进一步树立服务和监管相结合的理念,强化“公示即监管”的意识,积极主动作为,综合采取发放指导材料、、电话通知、集中指导等多种方式,尽最大可能把年报的要求告知每一户市场主体,特别是新设立的市场主体,做到户户有联系,应知尽知。同时,督促指导年报要注重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避免给市场主体造成困扰。要通过督促年报,培养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年报主动性,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大力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年报整体合力。各城区分局、县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好年报工作,主动争取支持。要加强和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告知市场主体年报情况,通过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督促指导市场主体依法年报。要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作用,通过相关机构为年报提供指导和服务。日本女装
(四)依法净化市场环境,清理好长期未经营市场主体。
要认真按照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株洲市国家税务局、株洲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通知》(株工商字〔2017〕7号)要求,依法做好长期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要加强与税务等有关部门的协同合作,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清理工作,通过清理,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降低年报企业虚数;要依法做好长期未经营企业强制退出工作,积极净化市场环境;鼓励各单位依法探索并实践对长期未经营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退出机制。
id精英 (五)探索推进联合惩戒,加强对未年报市场主体管理。对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被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在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恢复正常记载状态时,要对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要发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公示共享和信用约束作用,加大对未年报企业的行政和社会约束力度,提高其失信成本;要抓住因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这个时间节点,加强预警引导,督促企业自觉年报。
二、提升年报质量,不断加大年报信息利用力度
各单位要注重市场主体年报质量,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年报在信息公示、信用监管、辅助决策等方面的作用。
(一)提高市场主体年报数据的准确性。各单位要统一相关数据项的咨询和答复口径,为市场主体提供详实的填报说明,认真指导其正确对待和准确填报年报信息;要加强对年报信息抽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督促市场主体提高年报数据准确性。
霜降文案简短 (二)加强市场主体年报数据分析监测。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年报作用,认真做好市场主体年报数据的分析监测工作,为政府决策和监管提供数据支撑。要围绕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开展数据分析监测,提高市场主体年报分析监测的针对性。
(三)探索用年报大数据实施监管。各单位要进一步挖掘市场数据关联等方式,确定监管重点,实施有效监管。要探索推进主体年报数据价值,通过年报数据的逻辑查验、年度比对、外部对市场主体年报异常数据分析工作,提高抽查检查针对性和精准性。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年报公示工作稳步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城区分局、县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要切实加强对年报
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年报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办法、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确保2017年度年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抓出成效。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单位要完善年报通报督查工作机制,将年报工作列入年度考核指标,加大工作力度,对本辖区年报工作开展督查考核,确保2017年度年报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继续实行年报通报制度。从2018年3月份开始,市局将采取适当方式对各城区分局、县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年报情况进行通报,并对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督查约谈。
(三)严肃纪律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指导市场主体自主填报年报,为年报创造条件。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代替填写年报,不得擅自修改年报相关数据,防止虚假年报问题发生。
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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