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喜欢什么礼物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已售商品房不动产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7.24
∙【字 号】遵府办函〔2021〕108号
∙【施行日期】2021.07.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2022年几点几分立秋∙【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察的组词
正文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已售商品房不动产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世界钢琴家 为着力提升遵义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商品房不动产权登记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已售商品房不动产权登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4日
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已售商品房不动产权登记工作方案
为着力提升遵义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商品房不动产权登记工作,依法保护居民合法资产,解决购房众“办证难”问题,维护人民众切身利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意识,把开展“我为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相结合,通过宣传发动、优化服务、政策引导、压实责任等措施,全面推动不动产权登记,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众居住权与产权相一致,让居民合法资产受到法律保护,切实增强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中心城区(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已办理首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售商品房50%以上的不动产权登记工作。2022年3月30日前,基本完成中心城区已售商品房(交付使用)不动产权登记工作。
(三)基本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依法治理原则,围绕正常登记和化解遗留问题,分类确定化解政策措施,依法开展产权登记工作,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二、步骤措施
(一)全面摸底。中心城区已售商品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前期摸底调查)、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后期登记办理)双牵头,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人民政府及新蒲新区管委会负责实施。其中,前期摸底调查工作,务必于7月25日前完成,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在区域、是否办理首次登记,批准预售、已销售商品房面积、套数,已办理、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商品房数量、面积、套数等情况。同时,将已清理情况函告中心城区各人民政府(管委会)进行比对、核实、锁定。
(二)分类处置。对已竣工交付使用,但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别督促项目开发企业于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首次登记;因历史原因手续不完备,不能办理首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中心城区房屋所有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遵府发〔2015〕16号)精神,由辖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本着“尊重历史、着眼现实、服务众、维护稳定、一楼一策”的原则,牵头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建专班推动,进行有效处理,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需市级处置的问题,由市直相关部门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协助处置完毕。
(三)建立机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联合推行商品房销售“交房即交证”措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将“交房即交证”作为选择性条款写入合同,倡导协商选择使用,逐步引导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目标。买卖双方明确“交房即交证”的,应在合同附件中增加代为办理转移登记委托书。购房人明确表示不需代为办理“交房即交证”事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配合购房人依法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人民政府及新蒲新区管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及时组建工作专班,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工作落实。在推进中心城区已售商品房不动产权登记工作中,房地产开发企业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等有关规费按原渠道收取。
(二)强化部门联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要科学制定方案,加强统筹调度,搞好业务指导。各市直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及中心城区各人民政府(管委会)建立市、区联动机制。其中,市自然资源局按月将不动产权登记办理情况函告中心城区各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要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制定应
急措施、打通快捷通道,为人民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人防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遵义银保监分局、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职能职责对应做好相关工作。
我放弃整个森林留下眷恋和哀愁 (三)勇于担当作为。相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开展中心城区已售商品房不动产权登记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此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作为有效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展“我为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力抓手,切实直面问题、制定对策、推动工作。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要积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四)压紧压实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每月将各区工作开展情况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市委督查局将推进中心城区已售商品房不动产权登记工作纳入督查内容,建立定期巡查和随机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工作推进不力、配合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广泛宣传发动。做好宣传发动,引导鼓励购房人及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保障自身合
法权益。辖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针对不动产权登记(不含二手房),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时制定相关措施,指导做好宣传发动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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