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泄露国家秘密渎职犯罪的立法缺陷及对策
论泄露国家秘密渎职犯罪的立法缺陷及对策
作者:龚洁婷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23
        摘要:我国现行刑法中在渎职犯罪一章中规定了泄露国家秘密罪,即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联通服务密码之后出台的司法解释又对该罪名进行了细化,应当说该罪名的相关构成和规定在不断完善中,但仍有一些瑕疵需要做进一步的完善。
        提前批次是什么意思关键词:泄露国家秘密罪立法缺陷对策
        作者简介:龚洁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干部。
        中图分类号:绍兴美食D92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8-160-02
        一、第398条存在立法缺陷,对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规定了相同的法定刑,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法第398条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合并的立法模式本身不合理,其所规定之犯罪有两种其罪名分别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该种观点是刑法界部分学者的主张,这是通说,并为司法实务部门所支持,且得到了司法解释的认可(《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但二者的法定刑没有明确区分。固然,这种区分可能通过司法实践操作来完成或进行弥补,立法存在缺陷,在原则上也应当通过立法来补救,而不应当由不是立法者的司法机关越疽代庖,肆意妄为。
        (一)对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应规定各自不同的法定刑
        从法理学和刑法学基本原理考察,众所周知,刑法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罪为例外。任何犯罪都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两者的统一,正是刑事责任的基础。豍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远比故意犯罪的小,两者改造的难易也不同,所以对过失犯罪处以较轻的刑罚是刑事立法与司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因此,对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应规定各自不同的法定刑。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处罚过失犯罪为例外豎是多数国家立法时遵循的准则。如意大利刑法典》第261(五岳和五大淡水湖泄露国家秘密罪)规定:“快乐的节日ppt
露第256条所规定的、具有保密特点的消息的,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款)“如果行为是因过失而实施的,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况下,处以6个月至2年有期徒刑”(4哪个牌子的月饼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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