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大学生因法律意识淡薄易发的安全事故类型
浅析大学生因法律意识淡薄易发的安全事故类型鲁滨逊是一个怎样的人
  摘 要:随着高校管理方式社会化,高校已是一个半社会化的环境,大学生活成了大学生提前适应社会生活的过渡阶段。大多数学生进入大学前生心尚未成熟,对事物认识、问题分析能力还不够全面,尤其是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理解更多停留在感性认识水平上或是盲区,所以频发触犯法律的安全事故。因此,法律意识教育既是避免其走上犯罪道路的需要,也是大学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本文就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简单分析。
  关键词:大学生;安全事故;法律意识淡薄;违法;犯罪
  一、法律意识淡薄易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近年来,高校频频发生大学生由于触犯法律引发安全事故。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有10大类400多个罪名,而目前大学生犯罪已涉及5类共10个罪名。如杀人、伤害、抢劫、、、、盗窃等[1]。下面就大学生因法律意识淡薄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行为类型进行分析。
  1、对法律处罚的误解走上犯罪道路
  由于部分大学生没有系统认真地学习法律,他们对一些常见到法律处罚内容的了解来自于生活,对其法律处罚的精神并不了解。近年来,发生了很多由于不了解一些基本法律知识及法律精神的案件。如,2004年马加爵杀人案;2007年中国矿大常某对三名同学投毒案;2012年安徽医科大学图书馆砍杀案;2013年复旦大学林某投毒杀黄某案。这类事故不仅影响了大学生自身的健康成长,同时也影响了校园安全稳定和社会的和谐。上述案件的当事人实施犯罪有着多重因素,其中有一点就是对法律认识不够清楚准确,明知杀人是犯法的,但存在一种侥幸心理,认为学生触犯法律受到处罚时会特殊对待。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62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没有规定某种职业或身份触犯法律可以免受处罚或减轻处罚。因此,大学生应该对我国法律处罚精神有深入的了解认识,避免凭感觉认为法律会对学生犯罪宽大处理走上犯罪道路。
  2、对部分法律知识的盲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最易触犯的是《刑法》第15条规定的”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
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如,大学校宿舍里违规适用违章电器的行为,如果未发生事故,学校发现了给个小处分或批评教育;但如果因此引起火灾,造成人员和财产的巨大的损失,就涉及到了法律处罚的问题,不仅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这就是疏忽大意或是轻信能够避免,具体属于哪种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这只是一个具体的案件,没有一一例举穷尽概括。包庇罪也是大学生易触犯的法律,部分大学生随意留宿校外人员,包括亲戚、朋友、同学,这些人员中如若有违法乱纪的人员,很多大学生迫于亲情友情要么留宿要么给与经济资助。但是《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明包庇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很多国外的一些机构借助资助贫困生或其他一些方式渗透到校园,学生很容易被他们的”善行”、谎言所蒙蔽欺骗,被利用来从事非法传教活动、向提供国内的情报等。
  3、对某些行为的误解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这类行为如大学生校园盗窃、学术剽窃、侵犯隐私权、醉酒滋事、打架斗殴等行为。目前,
东北四省由于现在我国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不是很强,所以学术剽窃案在我国很少将此类纠纷提起诉讼的。随着我国法制的越来越健全,该类案件将是我国大学生安全事故的一大隐患。校园盗窃事件应该是我国高校发生最多的案件,这其中不免有的案件是学生的盗窃行为。但很多大学生认为校园盗窃行为只是一种不道德、不良好的行为,没有认识到是违法行为。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500元只1000元)或者多次盗窃(1年内3次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醉酒滋事、打架斗殴等行为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是要受到法律处罚的。部分大学生认为中学阶段打架闹事就没见同学受到过法律处罚。殊不知可能是由于当时年纪还没达到法律规定的处罚年龄。大学生基本都已满十八周岁,法律规定应该负法律责任了。还有的认为酒后意识不清醒犯罪可以免除处罚,但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规定”醉酒的人违法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学生会有上述认识与大多数学校将此类案件当成违反校纪校规处理不无关系,学生更确信此类行为不可能构成犯罪。”高智能化”手段犯罪也是其中一类。主要类型有:编制、传播计算机病毒,制作、传播淫秽音像物品,利用生化知识研品。[2]
但是很多大学生没有把这类行为和犯罪联系在一块儿,他们把此类行为当成是对自己学习成果检验或是炫耀自己能力的方式。此外,当下流行的微博、,如果主人备注不得转载图片、文字,未经他人同意随意转载会涉嫌侵犯隐私权问题,或是转发一些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这是一类新型的典型案例。
  二、法律意识淡薄易使自身利益受损 snh48成员烧伤
睡吧睡吧我亲爱的宝贝  1、不懂合同法使自己利益被侵害
南京有哪些大学  毕业生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就会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很多大学生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大学生违约成了近年来社会关注的话题。此类行为不仅让学生付出了高额的违约赔偿金,也影响今后用人单位来学校招聘,进而影响学校的就业。此外,很多学生通过各种途径兼职,在此过程中有的被老板以各种理由拖延和扣发工资,更有甚者在兼职过程中被骗钱骗,但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眼看着自身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却无能为力。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如果不签订合同权益受损是不受《劳动法》保护的。所以,大学生外出兼职打工要注污污的段子让女生起反应的话
意。首先应确认用工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有招工权,如果条件允许,最好到招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其次,即使短期打工,也要与用人单位或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法律规定是”可以”不签,但没有规定”不可以”签),将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方式、劳动保障等在合同上写清楚,这是维护合法权益的证据。
  2、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被骗
  大多数大学生不懂得保护个人信息,随意暴露自己和家人的信息,给不法分创造了实施的机会。如邀请大一新生被选中代表某地区某专业新生参加某协会后骗财或以老师、同学名义骗取家长钱财等。如在教实践中能力某机构获得某同学的信息后,以该机构能提高该生综合素质能力骗取钱财,而且该生是在该机构工作人员的怂恿下向机构工作人员借卡刷钱交费,并让学生写下欠条,随后还款时间到了以后以各种方式威胁学生还款。从该案中可以看出,该生若不轻易暴露自己的信息,并稍微有一点法律意识就不会轻易向别人写欠条借钱。诸如此类事件还很多,学生在网上兼职替客户垫钱被骗、学生家长子女出事急需用钱为由被骗子等。上述被骗事件有缺乏生活警惕的原因,但和缺乏法律意识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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