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4.02 电脑为什么会自动关机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04.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手机广告怎么关掉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万宁市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万宁市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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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营造海南自贸港良好营商环境,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21〕72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房住不炒”定位,用最大的决心和力度开展房地产市场整治,查摆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堵塞制度漏洞,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市场营销专业就业方向  二、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重点打击规避限购政策骗购、变相涨价、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加强市场整治,维护限购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各项限购政策,遏制住房地产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多发势头,进一
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营造自贸港良好营商环境。
  三、整治内容
  重点对在建、在售以及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商品住宅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排查整治,具体如下:
  (一)整治购房人规避限购政策骗取购房资格行为。
  严格审核购房人和用人单位虚构劳动关系。对缴交社保或个税和预交房款以及预约到期具备购房资格后再办理购房手续进行核查;严厉打击利用人才引进政策与用人单位虚构劳动关系和办理人才落户骗取购房资格的行为;对购房人伪造银行转账、社保或个税凭证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的个人列为不诚信进行曝光和管理。
  (二)整治开发商违规销售商品房的现象。
  对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进行销售,以认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
定金、预定款等行为进行清查。严厉打击在备案价格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或将委托装修、购买车位、加入会员、签订“阴阳合同”等作为购房前置条件的行为。
  (三)处罚中介机构和人员违规乱象。
  对部分中介机构通过有偿服务,帮助购房人挂靠第三方公司缴交社保或个税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在获取购房资格后立即中断社保或缴税的行为从重处罚。对诱导、协助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通过第三方机构规避限购政策,骗取购房资格所涉及的销售或中介人员进行处置并曝光。
  (四)规范管理商品房销售现场行为。
  全面规范商品房销售场所现场行为,对开发商未在商品房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价格手册、发改部门价格备案文件等,未按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标示“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未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标示商品房销控表(含已售房源和实际成交价格、未售房源等),销控表房源销售情况与海南省商品房
销售许可公示系统中楼盘表状态未能保持一致;未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标示海南省相关限购文件,未提示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不得购买商品住房等行为进行全面检查。
  四、责任分工
  (一)市住建局:负责将购房人信息推送给市委人才发展局、市公安局、市社保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市人社局等各有关部门,由各相关部门对购房人的人才认定、户籍、社保、个税、工资、劳动合同等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反馈市住建局。经市住建局认定购房人属骗取购房资格的,撤销其购房合同网签备案,5年内不得在我省购房,列入严重失信人范围,并将查处情况公开曝光。
  (二)市委人才发展局:负责对高层次人才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同时核实全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实施情况,建立核实情况台账。
  (三)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市综合执法局,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和非本省户籍人员签定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进行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发现伪造劳动合同书或虚构劳动关系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市社保服务中心:负责对非本省户籍人员社保缴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对异地多份社保、违规补缴社保等情况进行查处。
  (五)市税务局:负责对非本省户籍人员个税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重点核查“零个税”、重复缴交个税、补缴个税、不符合条件缴交个税等行为。
  (六)琼海银保监组:负责组织我市各商业银行对购房人工资流水真实性进行审查,建立排查台账,组织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管账户流水进行排查,对帐户资金异常变动情况进行监测,提出监测意见。
  (七)市发改委:负责对全市房地产在售楼盘销售现场价格备案进行排查,严格实行“一房一价”。
  (八)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商品房未明码标价、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价格欺诈、捆绑装修和车位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九)市公安局:负责对人才落户情况进行核查,对伪造或编造虚明材料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十)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加大对房地产政策的宣传力度,跟踪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曝光负面典型,引导公众认识规避限购政策等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
  (十一)市委网信办:负责配合各相关部门,通过网站、新媒体等加强政策解读,正面引导舆论,曝光反面典型,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农村如何致富
  (十二)市综合执法局:负责按照部门职责,开展房地产专项整治执法工作。
  五、方法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纠(3月15日-3月25日)。市住建局组织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开展自查工作。企业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市住建局报告自查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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