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球不安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
在现代这个社会,抗辩权是⼀项对于公民来说相当重要的权利,它是能够拒绝他⼈请求。我国法律上对此也有相关的规定,但是现实⽣活中很少有⼈了解,那么不安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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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的规定:
初一数学知识点《民法典》第五百⼆⼗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债务的当事⼈,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中⽌履⾏: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转移财产、抽逃资⾦,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债务能⼒的其他情形。
分别的话当事⼈没有确切证据中⽌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条【⾏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依据前条规定中⽌履⾏的,应当及时通知对⽅。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中⽌履⾏后,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能⼒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的⾏为表明不履⾏主要债务,中⽌履⾏的⼀⽅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承担违约责任。
不安抗辩权⾏使的条件有哪些
加固房屋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这种情况并⾮当事⼈恶意所为,⽽是在经营中⼒所不及,或者经营不善⽽造成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后果。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该⽅当事⼈极有可能⽆⼒清偿债务,因此,先履⾏的当事⼈可以⾏使不安抗辩权。
2、转移财产、抽逃资⾦,以逃避债务。后履⾏债务的当事⼈在履⾏期届⾄前,转移财产,抽逃资⾦,以逃避债务,其意图是⼗分明显的,是严重的默⽰预期违约(笔者在下⽂将解释之)。在这种情况下,后履⾏债务的当事⼈如果仍按照合同的约定先履⾏给付义务,则有可能使⾃⼰的债权不能实现,造成⾃⼰的损失。因此,先履⾏债务的当事⼈可以⾏使不安抗辩权。
副校长竞聘演讲稿3、严重丧失商业信誉。商业信誉是商家的⽣命,也是其经济能⼒的具体表现,是履约能⼒的具体体
现。严重丧失商业信誉的商家,其履约能⼒必然受到影响,构成先期履约危险。对此,先履⾏债务的当事⼈可以⾏使不安抗辩权。
4、有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债务能⼒的情形。这是⼀条弹性的规定,使不安抗辩权的使⽤范围加以扩⼤,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本项条件的规定,只要后履⾏债务的⼀⽅当事⼈表现出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能⼒的情形,先履⾏债务的当事⼈就可以⾏使不安抗辩权。
对于这个问题⼤家需要了解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其次,还对不安抗辩权的⾏使条件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这对于我们在⾏使不安抗辩权的时候会有⼀定的帮助,⼤家都清楚了吧。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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