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抗辩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那么诉讼时效抗辩是什么意思?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
洛克人x8诉讼时效抗辩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抗辩是⼀种法律⾏为,是指当事⼈⾏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为,也可以理解为已经进⼊诉讼阶段,对对⽅当事⼈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当事⼈的诉讼请求的情况。
端午节好句当事⼈在⼀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审期间提出的,⼈民法院不予⽀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当事⼈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诉讼时效只适⽤于债权请求权,即当事⼈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所谓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基于债的关系⽽产⽣的、请求特定⼈为特定⾏为的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当事⼈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民法院不予⽀持:
(1)⽀付存款本⾦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般诉讼时效
指在⼀般情况下普遍适⽤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单个特殊情况规定的,⽽是普遍适⽤的,如我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的:“向⼈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般诉讼时效为三年。
我国《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百⼋⼗⼋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权利⼈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之⽇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权利受到损害之⽇起超过⼆⼗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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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百⼋⼗九条 【分期履⾏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约定同⼀债务分期履⾏的,诉讼时效期间⾃最后⼀期履⾏期限届满之⽇起计算。
第⼀百九⼗条 【对法定代理⼈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民事⾏为能⼒⼈或者限制民事⾏为能⼒⼈对其法定代理⼈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该法定代理终⽌之⽇起计算。
第⼀百九⼗⼀条 【受性侵未成年⼈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未成年⼈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受害⼈年满⼗⼋周岁之⽇起计算。
第⼀百九⼗⼆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可以提出不履⾏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同意履⾏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已经⾃愿履⾏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百九⼗三条 【诉讼时效援引】⼈民法院不得主动适⽤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百九⼗四条 【诉讼时效中⽌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内,因下列障碍,不能⾏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
(⼀)不可抗⼒;
(⼆)⽆民事⾏为能⼒⼈或者限制民事⾏为能⼒⼈没有法定代理⼈,或者法定代理⼈死亡、丧失民事⾏为能⼒、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或者遗产管理⼈;
(四)权利⼈被义务⼈或者其他⼈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不能⾏使请求权的障碍。形容很有学问的成语>2020高速收费新政
⾃中⽌时效的原因消除之⽇起满六个⽉,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国产奶粉有哪些第⼀百九⼗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权利⼈向义务⼈提出履⾏请求;
(⼆)义务⼈同意履⾏义务;
(三)权利⼈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的其他情形。
第⼀百九⼗六条 【不适⽤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诉讼时效的规定:
(⼀)请求停⽌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百九⼗七条 【诉讼时效法定、时效利益预先放弃⽆效】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法以及中⽌、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约定⽆效。
当事⼈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效。
第⼀百九⼗⼋条 【仲裁时效】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百九⼗九条 【除斥期间】法律规定或者当事⼈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权利⼈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之⽇起计算,不适⽤有关诉讼时效中⽌、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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