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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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2.05.04
∙【字 号】
∙【施行日期】2022.05.04
滥竽充数造句∙【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bixiong【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南京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血脉和根基,为人类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生产生活必需品、健康安全的生态环境和独特别致的景观文化。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保障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南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人世间郑娟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有效应对生物多样性面临的挑战、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为目标,扎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持续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得到全面保护,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南京。
计划经济体制 (二)总体目标
到2023年,完成全市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初步构建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和相对稳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一年级简单字谜
到2025年,林木覆盖率稳定在31%,自然湿地保护率稳定在69%以上,长江生态岸线占比超过77.9%,重点生物物种种数保护率超过90%,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状况显著改善。全市生态质量指数力争超过50,全市生态质量变化幅度力争达到“一般变好”(变化幅度超过2),生态质量为二、三类的区数量明显增加,四类区全面消除。
到2035年,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和监测体系全面完善,形成统一有序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森林、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环境监管能力走在全省前列,物种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公众保护意识和参与程度普遍提高。
二、加快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制度
(三)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建设。在国家、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南京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涵盖野生动植物保护、渔业、湿地保护、自然保
护地、森林、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等领域。(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规划资源局、市绿化园林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参与。各区、江北新区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江北新区落实,不再列出)
(四)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中长期规划。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时,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发展规划。科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部门应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行业发展规划。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自愿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绿化园林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
(五)制定和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政策制度。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生物多样性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和工作机制,完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制度。推行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落实有关从事种源进口等的个人或企业财税政策。(市绿化园林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金陵海关、新生圩海关、禄口机场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
(六)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要求,完成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将承载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的自然保护地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发生调整的,生态保护红线相应调整。按照国家、省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规定,强化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控,进一步减轻生态系统受到人类干扰活动的影响,减缓生物多样性丧失,为生物多样性维持和稳定创造条件。(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绿化园林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参与)
(七)完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对已划定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和调整。确需优化调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项目,遵循集中连片、功能相似的原则,严格控制林地、湿地转为建设用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要确保在全市范围内“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建立建设用地调整退出机制,恢复生态用途。(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绿化园林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参与)
(八)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政策法规、建设
管理、监督考核制度,开展保护地勘界立标,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逐步建成科学有序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水平。(市绿化园林局负责)
(九)加大野生动物廊道建设。落实重点保护物种就地保护对策措施,从生境的多样性、连通性和完整性出发,围绕“一带两环、十片多廊”的网络化市域生态安全空间结构,着力构建长江江豚、中华虎凤蝶、珍稀濒危鸟类、爬行动物等不同栖息地斑块间的野生动物廊道,扩大水域、林地、湿地等生态系统类型间的连通性,避免生境破碎化,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绿化园林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切实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
(十)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统筹考虑生态系统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可持续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科学规范开展矿山、湿地、森林、农田、河流、湖泊等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加快恢复物种栖息地,提升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复原力。(市发改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绿化园林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落实就地保护措施。在种密度较大、栖息地分布零散的区域设立特殊物种保护小区或保护点。加强病危古树名木的抢救复壮,提高古树名木保护水平。推进科学绿化,普及应用乡土适生、适地植物,形成稳定的地带性自然植被落,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链恢复的基地。加强环湖、沿江生态缓冲带建设,筑牢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屏障。(市绿化园林局牵头,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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