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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西省基层医疗卫⽣机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安排意见
为逐步建⽴分类评审制度,建⽴切合农村和城市基层医疗卫⽣⼯作实际、能够科学客观反映实际岗位⼯作能⼒和⼯作业绩的评价机制,激励专业技术⼈员留在基层、扎根基层,促进农村和城市基层卫⽣机构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培养造就⼀⽀素质好、技能适宜的专业技术⼈才队伍,做好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相关公共卫⽣⼯作,按照省⼈社厅“卫⽣系列要探索建⽴分类评审制度”的要求以及省卫⽣计⽣委《关于推进优质资源下沉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农村、城市基层卫⽣⼯作实际和岗位要求,制定本评审安排意见。
⼀、评审范围
⼀、评审范围
全省基层医疗卫⽣机构中,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员。
基层医疗卫⽣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院、社区卫⽣服务中⼼(站)、村卫⽣室等。
“基层医疗卫⽣机构⼈员”是指全省乡镇卫⽣院和社区卫⽣服务机构在编或签订正式聘⽤合同的在岗专业
技术⼈员以及村卫⽣室⼈员。社区卫⽣服务机构是指符合规划设置,经卫⽣⾏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的机构。
⼆、评审资格效⽤
⼆、评审资格效⽤
专业技术⼈员参加基层医疗卫⽣机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取得相应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和基层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所取得的资格仅限于在基层医疗卫⽣机构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取得相应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并被本单位聘任的任职年限,仅能作为参加基层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评审的依据,不能作为参加⾮基层的卫⽣系列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依据。
三、评审⽅法
三、评审⽅法
考评结合的⽅法,实⾏淘汰制。评审与全省卫⽣系列⾼级专业技 基层医疗卫⽣机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采取考评结合
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同时进⾏。基层医疗卫⽣机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实践能⼒考试单独划线,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参加评审⼈员必须参加当年度组织的专业实践能⼒考试并达到合格线。
同⼀年度,专业技术⼈员不可同时申报全省卫⽣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基层医疗卫⽣机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四、评审条件
四、评审条件
(⼀)基本条件
1、政治及职业道德要求。认真贯彻执⾏党的路线、⽅针、政策,遵纪守法,积极⼯作,勤奋学习,克⼰奉公;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全⼼全意为⼈民服务;能全⾯、熟练地履⾏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医疗、预防、(科研)及培养指导下级卫⽣专业技术⼈员任务,团结协作,圆满完成本职⼯作。
2、学历和任职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之⼀:
(1)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任现职满5年及以上;
(2)具备普通全⽇制⼤学专科学历,晋升正⾼要求从事本专业⼯龄满25年,任现职5年及以上;晋升副⾼要求从事本专业⼯龄满20年,任现职5年及以上。
(3)具备普通全⽇制中专学历,晋升正⾼要求从事本专业⼯龄满30年,任现职5年及以上;晋升副⾼要求从事本专业⼯龄满25年,任现职5年及以上。
(4)具备成⼈⼤学专科学历,晋升正⾼要求从事本专业⼯龄满25年,任现职7年及以上;晋升副⾼要求从事本专业⼯龄满20年,任现职7年及以上。
(5)具备成⼈中专学历,晋升正⾼要求从事本专业⼯龄满30年,任现职7年及以上;晋升副⾼要求从事本专业⼯龄满25年,任现职7年及以上。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本单位经过学历清查登记证实的,国家教育⾏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所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近年取得的成⼈教育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本⼈实际从事技术⼯作的专业相同。若为专业相近学历,须取得学历后满3年,⽅可按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对待。⾮医、药卫⽣类院校取得的与医、药科学研究、临床诊疗、检验、卫⽣管理⾮明显相关的学历不得按医疗卫⽣类相近专业对待。1970年⾄1976年进⼊普通⾼等学校学习的⼤学普通班毕业⽣仍按晋⼈职通字〔2001〕87号⽂件执⾏。
任现职年限是指⾃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务之年算起,实算⾄2015年底,即:要求任职满5年,为2010年底前聘任,要求任职满7年,为2008年底前聘任。
对在执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该专业执业资格,可聘任特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作为晋升特定系列上⼀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现职条件。
3、学术⽔平与业务技术能⼒要求。基层医疗卫⽣机构专业技术⼈员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能应⽤于实际⼯作,有较丰富的基层卫⽣⼯作实践经验,能熟练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重症抢救等;具有较强的业务组织指导能⼒,能够指导本专业下级⼈员的专业技术⼯作; 能够规范书写实际专业技术⼯作有关的医学⽂书及资料(如病历、诊断报告、⽅案、健康管理档案、突发公共卫⽣、妇幼保健事件或疫情处理报告、分析或讨论报告、技术⼯作总结等);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岗位所应承担的⼯作任务,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作不少于35周,⼯作成绩突出。
⑴全科医学类:在全⽅位开展健康促进、疾病预防、诊疗、康复、社区护理等⽅⾯有⼀定的经验;能根据社区情况制定社区诊断,熟练掌握主要慢性病的⼀、⼆、三级预防,以及急症的鉴别诊断、紧急救治处理与转诊;通过对病例的筛查,能及时准确地发现常见慢性病⼈,并对其进⾏长期跟踪服务;能正确识别、评价与⼲预⼼理⾏为疾患和家庭、社区健康问题。具有⼀定的基层卫⽣保健的组织管理能⼒。能制定社区不同⼈的健康计划,组织实施,并对全过程进⾏评价。
⑵内科系统:熟练掌握正确的病史采集和物理学检查;掌握常见疾病的发病原理及其诊断、鉴别诊断要点和处理原则;掌握常⽤诊疗技术、相关技能及常⽤药物的正确使⽤;对较复杂疑难病症能做出正确诊断并及时安全转送;具有较⾼的门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
⑶外科系统:对外科领域内疾病、危急重症能作出正确的诊断、鉴别诊断和初步处理;熟练掌握各种外科中型⼿术的指征、⼿术操作技术、⼿术前后处理等;具有较⾼的病房和门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
⑷公共卫⽣:掌握系统的预防医学理论,三级预防原则及步骤;熟悉常见传染病的防治、检疫、隔离措施;具有组织实施传染病、慢病防治及地⽅病、寄⽣⾍病防治⽅案能⼒,能承担流⾏病学调查任务;熟悉⼉童计划免疫、学校卫⽣、健康咨询、健康检查、检查结果的判读及健康指导;熟练进⾏公共卫⽣有关业务活动的设计及数据的收集、处理⼯作。
⑸妇幼保健:参与本专业年度⼯作计划的制定、协调、实施和效果评价;熟练开展本专业妇幼保健咨询、健康教育,完成本专业调查、监测、⼲预项⽬的组织实施及评价。
⑹药学: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较丰富的药学⼯作经验,了解医院药学管理及法规的基本内容;掌握药品供应、调配及管理等各项⼯作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掌握毒、⿇、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程序与监测⽅法。
⑺护理:掌握护理专业的基础理论与专科知识,具有丰富的临床护理经验;掌握本专科疾病的护理要点、原则,能熟练掌握本专科护理技能;能独⽴解决本专科疑难重症病例的护理问题。
⑻医技类:了解本专业现状及发展动态,较熟练掌握本专业各项技术操作及相关技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吸收最新技术、应⽤于本专业,为相关学科提供准确的诊断、检查报告,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预防⼯作;了解本专业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使⽤及其安装、保养和维护。
⑼中医:熟悉中医基础理论、了解中医经典著作及与本专业有关的各家学说;能运⽤中医理、法、⽅、药进⾏辩证论治,对本专科领域内较复杂疑难的疾病、危急重症有深⼊的了解,并能正确的诊断和处理;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现代医学临床知识及技能;有⼀定的门诊医疗组织管理能⼒。
中药⼈员应熟练掌握中药的加⼯炮制、制剂和配⽅等各种技术操作,并在某⼀⽅⾯有所专长;掌握300种以上中药的性味、功能、鉴别、质量检查、配伍禁忌等全⾯技术。中伏是几月几号2020
康师傅茶饮料 4、考核要求。申报基层医疗卫⽣机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员,除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外,必须参加以⼯作业绩为核⼼的⼯作实绩考核。各单位要按照⽂件精神,根据申报⼈员⼯作岗位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西省卫⽣专业技术⼈员⼯作实绩考核表》和《⼭西省专业技术⼈员考核登记表》,并做好公⽰⼯作。任现职以来近5或7年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须在称职以上。
5、继续教育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登记按照省卫⽣和计划⽣育委员会《关于将继续医学教育⼯作纳⼊单位和专业技术⼈员综合考评⽬标的通知》(晋卫〔2014〕44号)要求进⾏。
(⼆)业绩与成果具体量化条件
1、申报基层主任医(药、护、技)师⼈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篇能够完全反映本⼈任现职以来专业⼯作数量和质量的⼯作总结,同时提交在医学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研究⽅向⼀致的专业学术论⽂⼀篇作为参考。
2、申报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员需具备的条件:
⼀篇能够完全反映本⼈任现职以来专业⼯作数量和质量的⼯作总结。
(三)病案(专题报告)
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员填报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常见病、多发病处理或主⼑(指导)⼿术病例30例⼀览表》(以下简称《30例⼀览表》),每年的病例数不少于10%。
从《30例⼀览表》中随机抽取3份原始病案。病案须符合原卫⽣部《病案书写规范》和医疗核⼼制度
要求,能体现申报者所在职级医⽣的职责,有申报者的查房、分析、修改和签字等内容,并对整个病历书写的规范性进⾏把关。病历能反映申报者学术⽔平与业务技术能⼒,达到正⾼或副⾼级别要求。对于外科病案,应有申报者本⼈术前讨论、术中记录及术后查房记录。
⾮临床科室专业⼈员和不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员须撰写⼀份专题报告。专题报告要反映本⼈专业特长和专业技术⽔平,体现申报者主要学术⽔平与业务技术能⼒,达到正⾼或副⾼级别要求,字数⼀般应为2000字左右。
五、其它有关事项
五、其它有关事项
红星照耀中国好词 (⼀)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按照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严肃⼯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晋⼈社职字〔2011〕75号)要求,认真落实责任,严格实⾏三次公⽰制度,严格申报评审程序,严肃申报评审⼯作纪律,净化评审风⽓,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对⼯作中不执⾏有关规定,不按程序操作,违反评审⼯作纪律、审核不严、弄虚作假等问题,将追究有关⼈员、单位、部门责任。申报⼈员须如实填报和整理申报评审材料,若有虚假内容,⼀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推荐、申报、评审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办法〉的通知》(晋⼈职通字〔2001〕45号)、《关于印发〈⼭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问题的说明〉的通知》(晋⼈职字〔2006〕2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的通知》(晋⼈社职字〔2010〕43号)以及《关于严格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严肃⼯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晋⼈社职字〔2011〕75号)等有关规定执⾏。各推荐单位要按照⽂件精神,以⼯作业绩为核⼼,注重临床实际能⼒,认真核实申报材料, 重点是申报⼈的学历证明、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作业绩等材料的真实性,把好申报准⼊关。苹果手机相册加密
(三)评审答辩,按照原省⼈事厅《关于印发〈⼭西省⾼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的通知》(晋⼈职字〔2006〕)30号)执⾏。采取答辩材料评判及专业答辩命题匿名制、现场答辩公开进⾏的办法,实⾏答辩成绩淘汰制。
(四)实⾏年度申报名额核准制度。对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国家明确规定实⾏专业技术资格⽔平考试评价的系列(专业)除外),实⾏年度申报名额核准制度。各事业单位报送评审材料时须出具⼈社部门核准的《⼭西省事业单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核准表》。按照原省⼈事厅晋⼈职字〔2002〕90 号⽂件《⼭西省⼈事厅关于在全民事业单位中实⾏专业技术⼈员职称评聘分离的通知》规定,实⾏评聘分离的单位,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待聘⼈员数量已超过本单位相应岗位职数 20% 的,新推荐参评⼈数不得突破本单位当年相应的空缺岗位数。
集中一点打一字 (五)答辩材料要求。答辩材料包括⼯作总结、论⽂、病案、专题报告等材料。参加上年度评审答辩未通过者,再申报参评时提交的⼯作总结、论⽂和专题报告须为新撰写并符合相关要求;所提供的病案须有近⼀年来的5份新病案。
评审所要求的论⽂,均须是任现职期间独⽴完成或合作完成排名第⼀,在国内(CN)和国际(ISSN)统⼀刊号公开出版发⾏的本专业期刊和专业⼤报的科学技术版⾯上发表的,与本⼈实际从事专业学科⼀致的专业学术论⽂,字数⼀般应为2000字左右。
凡申报时提供的学术刊物,都要在互联的万⽅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中国知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站上进⾏检索、验证。申报者在上报评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与上检索页⼀同附上,并加盖单位⼈事(职称)印章。 (六)专业⼯龄的计算。专业⼯龄是专业技术⼈员⾃参加⼯作以来,实际从事某⼀专业技术⼯作的在岗合计年限。关于专业⼯龄计算的起始时间,以本⼈档案中原始记载的,取得中等及以上专业教育学历、或⾼级中学毕业经相应专业培训以后,实际从事本专业技术⼯作的时间为准;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员,以本⼈服役期间提⼲之后从事专业技术⼯作的时间为准,实算⾄2015年底。即:要求专业⼯龄满20年,为1995年底前从事本专业⼯作;要求专业⼯龄满25年,为1990年底前从事本专业⼯作;要求专业⼯龄满30年,为1985年底前从事本专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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