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出装填 写 说 明
一、所提供的资料一律采用A4纸(图纸除外),用钢笔、毛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二、申请单位应当在申请表及相应的材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填写完毕后送交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程序办结相关手续后,一份由实施行政许可的卫生行政部门留存,一份申报单位存档备查;
四、申请人名称(字号):按工商行政管理预先核准通知或营业执照填写。
五、经济类型统一按《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12402-2000)填写,具体类型包括国有、集体、个体、私营、股份制、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
六、地址:市(地)的市区填写市名、路名、门牌号;市(地)农村与县(市、区)填写县(市、区)名、乡镇名、路名(或行政村名)门牌号(或自然村名)。
七、应体检培训人数,按规定应当取得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卫生管理
员、生产经营人员等的人数。
八、申请许可项目:按《安徽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填写。概念及涵盖范围:
1.饭馆:指营业面积在100m2以上且安装有空调设施的餐饮服务单位(含集体食堂)的就餐场所。
2.公共浴室:指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沐浴场所,包括浴场(含会馆、会所、俱乐部所设的浴场)、桑拿中心(含宾馆、饭店、酒店、对外开放的桑拿部和水吧SPA)、浴室(含浴池、洗浴中心)、温泉浴、足浴等,不含婴儿洗浴。
3.理发店:指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其提供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和烫染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发、理发、烫染等区域和专间。不包括无固定服务场所的流动摊点。
4.美容店: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其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等服务的
场所,包括等候、洗净、美容等区域和专间,不包括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场所
5.游艺厅(室):指以操作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娱乐的各类游艺娱乐场所,包括网吧、营业面积在100m2以上的室。
6.舞厅: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场所,包括歌舞厅、卡拉OK场所等各类歌舞娱乐场所。
7.体育场(馆):指观众座位在1000个以上或营业面积在500 m2以上的各类体育运动场馆,100 m2以上的健身场所,不含露天体育场。
8.游泳场(馆):指能够满足人们进行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等项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包括人工游泳场(馆)、天然游泳场和水上游乐设施等各类游泳场所。
9.商场(店)、书店:指营业面积在300m2以上的各类百货大楼、超市、综合性或专业性商场(商店),书城、书吧、书店等,不含医药商场(店)、农贸市场。
10.候车(机、船)室:指二等以上的侯船室,机场候机室和二等以上的长途汽车站候车室。
九、要求保密的材料:指申请者对申报的材料中要求给予保密的某些材料。
十、卫生设施:根据申请的许可项目下载相应的表格,填写相关内容。
十一、主管部门意见:应由企业归口的各级人民政府生产经营管理部门签署意见;联营企业可由本地一方的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由中方主管部门签署;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由当地行政村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监督文书
NO. y_04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申 请 单 位
申 请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申请单位名称 (字号) | 经济性质 | ||||||||||||||||||||||||||||||||||||||||||||||
详细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物流管理就业方向业主□ | 电 话 |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职工总数(含临时) | 应体检、培训人数 | ||||||||||||||||||||||||||||||||||||||||||||||
固定资产(万元) |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面积 | ||||||||||||||||||||||||||||||||||||||||||||||
竣工验收认可书证号 | 原卫生许可证证号 | ||||||||||||||||||||||||||||||||||||||||||||||
申请许可项目(在申请许可项目前的□内画“√”): (一)□宾馆、□旅店、□招待所、□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浴场、□桑拿、□水吧SPA、□浴室、□温泉浴、□足浴)、□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小公主生日快乐网吧、□室)、 □舞厅(□歌舞厅、□卡拉OK场所)、□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 |||||||||||||||||||||||||||||||||||||||||||||||
申报材料:
要求保密的材料: 是□,编号是: 否□ | |||||||||||||||||||||||||||||||||||||||||||||||
卫生设施(名称及数量)(在提供材料前的□内画“√”): □附件1:合肥市公共场所卫生设施等基本情况登记表【住宿业】 □附件2:合肥市公共场所卫生设施等基本情况登记表【沐浴业】 □附件3:合肥市公共场所卫生设施等基本情况登记表【游泳场所】 □附件4:合肥市公共场所卫生设施等基本情况登记表【美容美发场所】 □附件5:合肥市公共场所卫生设施等基本情况登记表【商场(店)、书店】 □附件6:合肥市公共场所卫生设施等基本情况登记表【展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附件7:合肥市公共场所卫生设施等基本情况登记表【体育馆】 □附件8:合肥市公共场所卫生设施等基本情况登记表【影剧院(俱乐部)、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含网吧、室)、舞厅(包括卡拉OK歌厅)、酒吧、茶座、咖啡厅及多功能文化娱场所】 □附件9为什么wifi连接上却不能上网:合肥市公共场所卫生设施等基本情况登记表【饭馆】 本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及所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如有不实之处或侵权行为,我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签字: 申请单位(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收到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
收件人 | |||||||||||||||||||||||||||||||||||||||||||||||
初审意见: 经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符合发证条件;拟核准以下许可项目: 承办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发证机关核准许可项目: 发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卫生许可证编号:皖卫公证字( )340111- 号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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