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案例
2020年最后一天祝福语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索赔案
某小镇居民高瑞华于19986月向某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名为“一生平安”的终身寿险,保险金额为56万元,被保险人高瑞华指定其母为受益人。同年8月高瑞华与刘晓月结婚,篮球比赛中的盖帽蚂蚁庄园11月高母病故。19994月高瑞华因患心肌梗塞身亡,高父和刘晓月为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应当由谁领取和如何处理发生了争吵。
高父认为因由他领取全部保险金。理由是被保险人高瑞华在投保时指定的受益人为高母,高瑞华死后的保险金就应该归受益人高母,由于高母已死,他作为高母的丈夫对其妻子的财产当然有继承权。
刘晓月认为应由她与高父分割保险金,而且她应领取其中的34。理由是指定受益人高母在被保险人高瑞华死亡之前身故,以后高瑞华又未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因被保险人高瑞华死亡而给付的保险金只能作为遗产,而且是她与高瑞华的夫妻共有财产来处理。她作为高瑞华的妻子,理应先取得这笔财产属于她的那一半,然后对高瑞华的那一半,由她与高父分割。
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同时死亡保险金归属处理案
20055月,罗前进为自己购买了P保险公司的寿险产品“老来福”保险单若干份,保险金额共计50万元。被保险人罗前进指定其5岁的儿子罗改革为受益人。200512月,罗前进带领罗改革乘坐长途汽车时发生交通事故,父子双双遇难。
P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为判断被保险人与受益人两人当中是谁先死亡和谁后死亡的问题而求助于法医时,被保险人罗前进的妻子向P保险公司提出了申领全部保险金的请求。理由是她既是被保险人罗前进的妻子,也是受益人罗改革的母亲,无论判定谁先死亡,谁后死亡,对她来说都是一样。她都可以两人中的任何一人的法定继承人身份领取保险金。
跆拳道红带P保险公司并没有就此结束理赔的调查工作,经过对邻居的走访后了解到被保险人罗前进还有一个住在农村但已很少去探望的养母。鉴于这一情况的出现,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认为,判定被保险人与受益人死亡时间孰先孰后依然十分重要,因为养母也是被保险人罗前进的法定继承人之一。
受益人杀害被保险人索赔案
199711遇上爱之孕夫生活6日,A省某市居民陈建刚在M保险公司为自己购买了20份福禄寿增额还本养老
保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年缴保险费10780元。被保险人陈建刚在保险单上的受益人栏内填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一个是他的妻子白柔,另一个是他弟弟陈建明。但是,陈建刚并没有规定这两个人的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1999114日,陈建刚与白柔夫妻两人闹矛盾,从口角发展为激烈的争吵,最后甚至大打出手。虽经邻居劝开,但遭到丈夫毒打的白柔委屈万分,痛哭不已,情绪一直平静不下来。到了晚上,白柔还怨气冲天,气恼之下,竟然产生了与丈夫同归于尽的念头。她趁陈建刚熟睡之际,打开了煤气开关,然后在床的另一头躺下,两人中毒身亡的事直至次日中午才被发现,但已来不及抢救,夫妻双双命赴黄泉。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为刑事案件,陈建刚系其妻子白柔所杀,白柔系自杀。
200019日,作为20份福禄寿增额还本养老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之一,陈建明向M保险公司提出了给付保险金的申请。然而,M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陈建刚系受益人白柔故意行为致死为由,向受益人陈建明发出了拒赔通知书。20033月,陈建明将M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后者履行保险责任,支付给他20万元保险金。
未指定受益人,身故保险金索赔案
杨洋421事件内容
19993月,周某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向某保险公司投保“鸿寿养老保险”,保单中约定周某为被保险人,受益人一栏为空白,保险金额为20万元。20005月,周某与郑某结婚。20012月,被保险人周某在家中阳台晾晒衣服时,不慎失足坠楼,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事故发生后,其妻郑某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经调查审核后认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决定给付20万元人身保险金。但在该笔保险金的分配上发生了争执。周某健在的父亲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要求分取该笔人身保险金的1/2飞机放油部分。而周某的旗子郑某则提出,先分取该笔人身保险金的一半,剩下的10万元再有其本人与周某的父亲两人均分。保险公司认为,本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一项下为空白,即未指定受益人,人身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周某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周某的妻子郑某,被保险人的父亲为周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这笔人身保险金应由郑某,周某的父亲两人作为法定继承人受领。郑某认为保险公司提出的这种分配方法损害了自己的合法利益,于是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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