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经国务院批准,温州市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我们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02年3月正式成立。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我局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和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交通、城市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并履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我局现内设6个处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执法监督处、法制处、指挥中心和监察室),下设机动大队和鹿城一分局、鹿城二分局、龙湾分局、瓯海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5个分局(挂大队牌子),实行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一级执法体制。各分局、机动大队对外以市局的名义行使处罚权,为城区的经济发展、城市文明建设服务,同时接受区政府的指导和监督。
建局以来,我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管理工作在探索、在加强;主动沟通,加强协作,运行机制在建立、在完善;注重民声,扩大宣传,执法环境在改善、在优化;坚持标准,严格管理,执法队伍在壮大、在成熟;转变作风,加强监督,队伍形象在转变、在改观,为温州城市环境的改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挥了方面军作用,先后被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
作先进单位、2002年度“两会一庆”优秀协作单位和2003年度“双盛会”优秀协作奖、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成功举办电子信息专业2003全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理论研讨会、浙江省政府法制办主任执法局局长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这些,都离不开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浙江省政府法制办等上级部门的悉心指导,离不开有关部门和三个区的配合协助,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自身的不懈追求:领导班子团结一致,中层干部忘我工作,广大队员辛苦劳动,无私奉献。当然,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刚刚起步,面临的任务还十分繁重。我们细细体会创业的艰辛,深深感受成长的快乐,更要用心呵护发展的环境,认真踏实前进的步伐。
我们将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大和温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大局,严格依法行政,加大管理力度,深化效能革命,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为温州实施“一港三城”发展战略做出贡献。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对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本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文件,并
组织实施。
(二)参与旁听市区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规划编制会审和城市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会审。
(三)联系、协调市城市建设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工作,指导各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以及市区限制养犬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负责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安全平台作业登录账号(九)负责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负责行使建成区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工作。
(十三)负责受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行政执法八项承诺
1、公正执法,坚决制止人情执法、有偿执法、越权执法等不正之风,对众反映强烈的一些个案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2、坚持信访举报、投诉制度,接待众来访要文明礼貌,不冷漠粗暴,全天24小时受理。
2、坚持信访举报、投诉制度,接待众来访要文明礼貌,不冷漠粗暴,全天24小时受理。
3、坚持有报必接,接报必处,接到举报后,白天建成区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
4、坚持政务公开,做到队员身份、处罚程序、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四公开。
5、坚持文明执法,举止端正,着装整齐,用语文明,做到不打人、不骂人。
6、坚持勤政为民,自觉接受市民、新闻舆论的监督。
7、坚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率。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自立案起10日内最长不超过3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8、坚持廉政执法,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与活动,不准收受相对人的礼品、礼金、礼券,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
4、坚持政务公开,做到队员身份、处罚程序、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四公开。
5、坚持文明执法,举止端正,着装整齐,用语文明,做到不打人、不骂人。
6、坚持勤政为民,自觉接受市民、新闻舆论的监督。
7、坚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率。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自立案起10日内最长不超过3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8、坚持廉政执法,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与活动,不准收受相对人的礼品、礼金、礼券,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
五条禁令
1、严禁酒后执法。
2、严禁酒后驾驶执法车辆。
3、严禁殴打行政相对人。
4、严禁限制行政相对人人身自由。
5、严禁私分没收和扣留的物品。
2、严禁酒后驾驶执法车辆。
3、严禁殴打行政相对人。
4、严禁限制行政相对人人身自由。
5、严禁私分没收和扣留的物品。
温州市水文站
成立于1953年,持有乙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环境监测国家级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现有职工45名,其中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21名,初级技术职称人员7名。温州市水文站长期收集水文资料,掌握全市流域陆地水文并探索其变化规律,为防汛抗旱,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水文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水利的尖兵,为国家建设提供水文服务。温州市水文观测最早可追溯到1888年,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全部设有县级水文站,每县又设有一批配套水文站点。全市有大河流量站3处,小河站2处,潮位站5处,委托代办雨量站87处,委托代办水位站22处和若干工程专用水文站点,形成包括水位、流量、雨量、水质、蒸发、泥沙等项目齐全,布局比较合理的水文站网。
word无法复制粘贴温州市水文站内设的温州市水情测报中心实时采集全市全面水雨情信息,真正使水雨情信息采集和分析实现实时化、形象化、多维化,为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的正确决策,合理调度和抗洪抢险工作充当“耳目”和“参谋”的角。我站注重提高洪水预报能力,特别是三大江的洪水预报和防汛重点区域的洪水预报工作,现已开展瓯江、飞云江、鳌江天文潮、风
暴潮及江河洪水位预报。
浙江省水资源监测中心温州分中心挂靠温州市水文站,建立于1981年,1996年8朋友圈旅游心情短语月通过水利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资格证书。分中心现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多参数水质监测仪、进口野外藻类分类快速检测仪等大型检测仪器,主要承担瓯江、飞云江、鳌江水系及区域内大中型水库的水环境监测任务,能及时对向河道排污的各排污口进行监测, 2009年购置的进口野外藻类分类快速检测仪为饮用水源地水库的富营养化研究和蓝藻监测与研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硬件基础。
温州市水文站长期开展水文科技咨询和服务工作,服务内容涵盖水文勘测和测绘、水文资料审查、水文分析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建设项目水资源认证、水文情报预报、水质监测、分析、水文资料与成果应用、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推广应用。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市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水文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钻石环
二、负责全市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的管理、指导。
三、制订全市水文站网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类水文站的设立、撤销、迁移、改级等提出意见;指导全市水文信息化工作;组织市级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
四、负责组织全市重要预报站点的洪水预报方案的编制;负责全市实时水文信息的收集、处理与分析,并提供防汛防台抗旱的实时信息和预报成果及水资源情况报告;承担全市江河湖库等重要预报站的洪水预报。
五、指导全市地表、地下水资源监测、分析和全市水文水资源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编、保管工作;开展重要水源地、重点水功能区的水量水质监测和分析评价。
六、负责全市水文水资源监测资料使用审批的技术审查工作。
七、指导全市水文行业的安全生产和水文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水文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组织实施。
八、组织、指导全市水文技术培训。
九、配合水政支队查处破坏水文设施的违法行为,保障水文设施和水文监测环境的安全。
十、承办上级水利、水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温州旅游培训中心
温州市旅游培训中心系温州市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系浙江省旅游局定点培训中心。是在温州市旅游局的领导下,进行旅游人力资源开发,提供成人旅游业务培训、相关旅游企业培训、成人继续教育、组织学术交流及旅游教育培训咨询的专业化旅游教育培训服务机构。
温州市旅游培训中心自1995年5月成立至今,在省、市旅游局领导的亲切关怀和精心指导下,在中心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干部职工紧紧围绕“抓机遇、促发展、保质量、见成效”的方针目标,以更扎实的工作和更有效的措施,向管理要效益,以教学求创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克服所有不利条件,圆满完成了省、市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企业步入良性循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我市旅游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温州市旅游培训中心自成立至今,已培训各类人员3万余人次,并承办了如“温州美食节”、“温州导游大奖赛”、“温州旅游饭店青工技能大赛”等大型活动。受到了业内外人士的一致好评。
本中心常年举办有各类旅游饭店、旅行社各级管理人员培训、旅游饭店员工专业培训、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培训、景点景区导游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中心愿与国内外的旅游院校、旅游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地区经济与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前身是温州市土地管理局和温州市地质矿产局。温州市土地管理局成立于1987年11月,温州市地质矿产局成立于1997年2月,2001年机构改革中两局撤销,重新组建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全市土地、矿产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多年来,我局始终坚持资源与资产管理并重,管理与服务并重,以改革的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妥善处理保护耕地与服务经济发展的关系,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源保障。
信息中心负责统一汇总管理全市国土资源数据和本级数据中心、网络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为本级国土资源政务管理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持与信息服务;负责所辖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为社会提供国土资源信息服务。
温州市监察局案件检查后勤服务中心
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
珊溪水利枢纽是治理飞云江水旱灾害和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骨干工程,以灌溉和城市供水为主,兼有防洪、发电、生态效益等综合效益.
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是市政府直属的社会公益类纯公益性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法管理和调度珊溪水利枢纽工程,代表市政府协调瑞安市、文成县、泰顺县、珊溪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市有关部门涉及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的有关工作,监督管理珊溪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温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温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始建于1951年6月,是温州市市政园林局下属的全民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工作。内设2室6科和15个部门:纪委(监察室)、办公室、政工科、计划财务科、环卫管理科、基建科、机务安全科、信息中心、清洁管理总站、清运一车队、清运二车队、清运三
车队、垃圾亭管理一所、垃圾亭管理二所、城东垃圾场、环卫监测中心、收费管理中心、垃圾处置计量所、化粪池管理办公室、材料供应站、汽车修理厂、水电维修所、保健站。近年来,在温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处领导班子带领全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践行“清洁城市,造福人民”牢记重托,不辱使命,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目标,以“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为重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创新机制,强化管理,用自己的全部智慧和汗水,把温州城市装扮得更加清洁亮丽,更加优美迷人,为温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四级缺考可以报下一次考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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