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后增加的部分
乘飞机注意事项(更新至2009年)
呼和浩特项目部质量部
情话七夕说明: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质量部分)更新部分经呼和浩特项目部质量部检查,以下适用于工程。本资料来源于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附件1为规范规程目录,附件2为强制性条文详细表述。附件1 规范规程目录
附件2 强制性条文详细表述
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马国明 胡定欣强制性条文如下:
4.2.2水泥进场时应对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性、凝结时间、水化热等性能指标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空调风叶
5.3.2模板和支架系统在安装、使用和拆除过程中、必须采取防倾覆的临时固定措施。
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 1.0.3现有建筑抗震加固前,应依据其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类别、后续使用年限和结构类型,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的相应规定进行抗震鉴定。
1.0.4现有建筑抗震加固时,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及相应的抗震措施和抗震验算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第1.0.3条的规定执行。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意思3.0.1现有建筑抗震加固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要求:查违章
1 加固方案应根据抗震鉴定结果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分别采用房屋整体加固、区段加固或构件加固,加强整体性、改善构件的受力状况、提高综合抗震能力。
2 加固或新增构件的布置,应消除或减少不利因素,防止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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