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府办发〔2018〕14号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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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8.09.30
施行日期
2018.09.30
文号
景府办发〔2018〕14号
主题类别
城市环境保护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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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景德镇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景府办发〔2018〕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历史上的梁怀吉结局  《景德镇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9月30日
  景德镇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48号)精神,提升我市城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快推进循环和低碳经济发展,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提高我市新型城镇化质量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打造“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的要求,力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
把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作为我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规划构建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树立“可卖尽量卖、有害分开放、餐厨要分类、投放应准确”的分类理念,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
  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引导人民养成爱护环境、勤俭节约、物尽其用、减少废弃的文明生活习惯,促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全力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运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标准和评价考核体系。2018年底前,两家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中标公司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运行体系,在珠山、昌江两区选点进行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推行垃圾分类,从上、中、下游全过程进行探索。基本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2020年底,基本实现原生混合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安排,统筹规划。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而又复杂的民生工程,应科学规划,探索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的各个环节,明确落实分类设施设备体系建设,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分类收运、处置方案,做到一体谋划,全程分类。
  (二)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健全政府领导下的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机制,明确管理主体和协同部门。按照实际工作需求,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所需资金。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率。
黑豹乐队  (三)示范先行,逐步推开。选择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小学校和易于推进的街道、住宅小区等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先行示范点,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扩大分类覆盖面。完善分类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和技术,初步建立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体系,城区生活垃圾减量初见成效。
  四、分类细则
  (一)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二)易腐垃圾(餐厨垃圾)。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三)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五、具体措施
  (一)促进源头减量
  1.推进清洁生产。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改进产品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在生产、流通环节中减少垃圾产生量。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高新区、市陶瓷工业园区、昌南拓展区
听歌用什么软件好  2.倡导绿消费。积极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光盘行动,推动绿采购、绿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高新区、市陶瓷工业园区、昌南拓展区
  3.减少塑料袋的投放使用。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商品批发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塑料包装袋使用量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蓝子、农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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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高新区、市陶瓷工业园区、昌南拓展区
  (二)推行分类投放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高新区、市陶瓷工业园区、昌南拓展区牵头,市市容局、街道(乡镇)分级负责,建立政府、社区、单位(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协同机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制度。
  1.投放设施配置。全市统一规定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和其他垃圾袋的类别、规格、标志、选型等。各县(市、区)政府、市高新区、市陶瓷工业园区、昌南拓展区,各相关单位依据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和“桶车对接”要求,确定垃圾的体量、数量和位置,并组织采购配置。
  对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对易腐垃圾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
  对可回收物根据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牵头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高新区、市陶瓷工业园区、昌南拓展区
  2.分类投放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对应实行责任人制度。现就责任人规定确定如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
  (1)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
  (2)街巷、居住区和城中村,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建制镇(乡)人民政府负责。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
  (3)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清扫保洁单位为责任人。
  (4)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6)举行大型户外活动的,组织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类别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分类设施内,管理责任人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按本区域直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各区(县)分类垃圾收运系统、资源回收处理站。
  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旅发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高新区、市陶瓷工业园区、昌南拓展区
  3.社会力量参与。鼓励资质企业采用投放回收箱等方式结合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回收处理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废旧纺织品等。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有毒有害垃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高新区、市陶瓷工业园区、昌南拓展区
  (三)实施分类收运
  由市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物资回收等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对应国家相关规定统一垃圾转运车辆标准。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鼓励有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有毒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要按要求构建分类直运体系,实行分收分运。对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制度。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对有害垃圾要根据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牵头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高新区、市陶瓷工业园区、昌南拓展区
  (四)完善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
  加快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完善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实现正常运行,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尚无终端处置设施的,应尽快建设完善。
  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送钢铁、有、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鼓励和支持生活垃圾处理科技创新,促进生活垃圾处理先进技术工艺的研究开发和转化应用,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的科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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