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要点
及我国最新税收政策解读
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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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 综 |
(二)劳务报酬所得; | 合 |
(三)稿酬所得; | 所 |
得 | |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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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营所得; | |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邮箱 | |
(七)财产租赁所得; | |
(八)财产转让所得; | |
(九)偶然所得。 | |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荀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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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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