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7.060
CCS A 47
4404
珠海市地方标准
DB4404/T 15.3—2021
防雷安全管理要求
第 3 部分:隐患排查
Specifications for lighting safety service
Part 3: Hidden harzards inspection
2021-06-30发布2021-11-01实施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排查方式 (2)
6 排查内容 (2)
反应人物优秀品质的成语7 排查程序 (3)
8 隐患整改处理及复查 (5)
附录A (规范性)雷电灾害风险区划 (7)
附录B (规范性)防雷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 (8)
附录C (规范性)风险等级划分 (10)
附录D (规范性)雷暴、雷雨大风预警信号含义及防御指引 (11)
附录E (规范性)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意见书 (14)
附录F (规范性)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15)
附录G (规范性)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台账 (16)
I
防雷安全管理要求
第 3 部分:隐患排查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防雷安全隐患排查的基本要求、排查方式、排查内容、排查程序、防雷安全隐患整改及处理等内容。
玫瑰花的特点本文件适用于珠海市范围的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以及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其他项目或者场所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431-2015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T 32938-2016 防雷装置检测服务规范
QX/T 400-2017 防雷安全检查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50057-2010、QX/T 309-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防雷装置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筑物上或建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
[来源:GB 50057-2010,2.0.5]
防雷区 lightning protection zone
划分雷击电磁环境的区,一个防雷区的区界面不一定要有实物界面,例如不一定要有墙壁、地板或天花板作为区界面。
[来源:GB 50057-2010,2.0.24]
电涌保护器 surge protective device
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分泄电涌电流的器件。它至少含有一个非线性元件。
[来源:GB 50057-2010,2.0.29]
1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lightning disaster emergency pre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雷电灾害而采取的防雷减灾应急处置方案。
[来源:QX/T 309-2017,3.2]
防雷安全主管部门 Department in charge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safety
履行防雷安全隐患排查、防雷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
防雷安全责任主体 Main unit responsible for lightning protection safety
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含防雷安全主体责任的单位。
防雷安全技术支撑机构 Technical support mechanism for lightning safety
依法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独立开展防雷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的机构。
4 基本要求
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实行属地负责、分级管控、分类管理的原则。
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应由防雷安全行业主管机构授权或委托有相应能力的防雷安全技术支撑机构进行。防雷安全责任主体应接受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和指导,并完善相应的防雷安全措施。
防雷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应及时向防雷安全责任主体和防雷安全主管部门通报检查情况,督促防雷安全责任主体落实整改防雷安全隐患。
5 排查方式
常规性排查
5.1.1 排查按照有计划的定期排查、经常性排查或按季度性排查开展。
5.1.2 定期排查的周期应根据防雷安全责任主体实际情况确定,制定计划,定期排查要全面、系统性,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5.1.3 经常性的排查是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实现的。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巡回检查,根据实际工作进行工作前、工作中的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保障防雷安全。各类设备装置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行时,生产工作停、开工前后应进行不定期的防雷安全隐患排查。
5.1.4 季节性排查是根据雷电活动的规律和雷电灾害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特别是在 5 月至 9 月雷暴高发季节进行的防雷安全隐患排查。
专项排查
专项排查是由防雷安全主管部门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而专门制定的防雷专项隐患排查工作,或者每年重要庆典或活动前进行专项防雷安全隐患排查。
6 排查内容
2
防雷安全管理排查
防雷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受行业主管机构授权,根据防雷法律法规、珠海雷电灾害风险区划以及相关防雷技术标准要求进行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提出防雷安全隐患整改意见。珠海雷电灾害风险区划见附录 A。防雷安全管理隐患排查至少应包含:
——设置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机构或岗位,明确防雷安全管理职责,并安排专人负责防雷安全生产工作。防雷安全管理人员应掌握雷电防护基础知识。
——制定防雷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建立有效预警信息接收和响应机制;
——建立规范、完整防雷安全档案;
——将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挂牌上墙公示;
——每年组织防雷安全教育培训。
怎样可以快速赚钱防雷装置安全运行状况排查
防雷装置安全运行状况排查至少应包含:
——建(构)筑物安装有防雷装置,在重点位置设置防雷安全标志;
——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应定期检测并合格,具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
实习介绍信——防雷装置每年应做好定期维护、保养;
——建(构)筑物防雷装置应符合GB 50057-2010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新(改、扩)建项目检测
首次排查应有如下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应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或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项目,防雷安全责任主体具有新(改、扩)建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或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有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或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
——有防雷装置验收意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防雷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要求
防雷安全责任主体应有防雷安全隐患整改记录;应制定防雷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影像记录以及整改台账,并重新向检查机构申请隐患复查。
7 排查程序
排查程序主要包括5个方面:前期准备、现场排查、研判风险等级、反馈与通报、隐患整改处理及复
经典谍战剧闯黄灯 扣分查。排查程序见图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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