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本章重点与难点分析
1、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2、掌握普通合伙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入伙与退伙、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3、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包括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有限合伙企业财产出质与转让、有限合伙人债务清偿、有限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合伙人性质的转变的特殊规定;
4、熟悉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5、熟悉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6、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
7、了解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8、了解合伙的概念、合伙企业的概念、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9、了解普通合伙企业法的概念、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
10、了解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一、合伙企业概述
定义: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关于雨的成语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解释1】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
解释2】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是“所有”。“所有的合伙人”(不论出资形式、不论自己是否执行企业事务)对“所有企业债务”(不论是一般的企业债务还是某一个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的企业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解释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是“先看债务再人”。(1)某一个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的企业债务,由该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2)一般的企业债务,“所有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感谢领导的短信【解释4】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是“先看人再确定责任”。(1)只要是普通合伙人,应当对所有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只要是有限合伙人,对所有的企业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
绩点怎么算的无限——合伙人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在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须以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连带——任一合伙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承担全部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
公益性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软件开发课程——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P22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且均为承担无限责任者。
u盘的文件删不掉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认缴的或实际缴付的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4、有合伙企业名称。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不得使用“有限”或“有限责任”的字样。)
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经营的必要条件。
出资
①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解释】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②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企业的财产P23
1、构成: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的收益
2、性质:共有财产
共有——某项财产由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
按照传统民法理论,所有权可以进行质的分割和量的分割。量的分割就产生共有。
按照是否对财产划分份额,存在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存在份额者为按份共有;
不存在份额者为共同共有。夫妻、家庭、分割前继承人对遗产均为共同共有。
对合伙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均应依据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志进行。
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①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②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解释】对内转让只需通知,对外转让应当同意。
4、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出质(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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