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财务预测工作应注意的问题范文
进行财务预测工作应注意的问题范文
tcl维修第一篇:进行财务预测工作应注意的问题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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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财务预测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1.财务部门在进行财务预测的时候,必须科学地应用各种手段,使预测结果更为真实、准确,更符合实际。
2.在一切具有不确定性的未来财务活动中要充分运用预测作用,使决策者做到心中有数。
3.将定性财务预测方法和定量财务预测方法结合起来,既要凭经验和调查研究等搞好要求不很严格的预测,又要根据比较完备的财务数据资料,运用数学方法,对财务未来发展作出定量的测算。
4.注意长期、中期、短期预测的结合使用,做到不论时间长短,均有准确无误的判断和推测供决策者加以参考。
5.做好财务预测的分析和评价。由于影响财务活动的各种因素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中,财务预测
总是会存在着误差,难免出现财务预测方法的选择不当以及结果不够准确等问题。财务预测的分析和评价,就是对财务预测的误差分析,预测方法的评价分析,预测结果的综合分析。
第二篇:民营企业里财务应注意的问题
民营企业里财务应注意的问题当今社会,做任何职业都不易。一个企业,少不了做财务的,财务要想做好,实属不易。现在很多人都是财务出身,梦想去大型外企或国企,可是真正能进去的少之又少,绝大部分财务人员在民企效力。那么,身为民企的财务人员应注意什么问题呢?
民营企业的老板有一成是做财务出身的就不错了,绝大多数是做销售的,要的是业务量,别指望老板会把财务的位置摆得比销售还正。但是大多数老板还是知道财务的重要性的。所以,跟老板沟通,重在将专业的技术术语用通俗的语言表达出来,别搞得太繁琐。专业性强的东西,说过的话老板听是听了,一转身就可能忘了,他很难记住。怎么办,重复!但要注意技巧,别让老板觉得你像个怨妇似的。特别注意沟通的场合,尽量老板心情好时,去汇报那些听起来丧气的财务问题;八小时以外的沟通,效果可能比工作汇报更好!民营企业老板是不分作息时间的,他可以上午10点才到办公室,你不能。他可以提前下班,你
不能。所以,你如果能在下班后和他在一起谈工作,他认为这人很敬业,更愿意听取你的意见。
光说不做是假把式。做财务管理的,必须得扎扎实实地在公司里做
一、两件事,比如说:你推行预算管理,办公费同比减少了;你将集团内部乱如麻的往来账对清楚了;你将账上的钱做个理财方案,一年利息多出了1、2万等。这种事并不太难,做出一件后,可以让别人对你有一种迷信权威的信任感,特别是对那种不懂财务的门外汉。可惜,我们的财务人员总喜欢在账务方面一味的精确,花了时间精力却得不到肯定。有了信任感,沟通更容易水到渠成。来源:中国企业管理网
第三篇:会计交接工作应注意哪些问题
会计交接工作应注意哪些问题?
电脑通过手机上网>其实你还爱着我什么是会计交接工作?哪些情况下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是会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
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这是对会计人员工作交接问题作出的法律规定。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可以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连续进行;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可以防止因会计人员的更换出现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等现象;做好会计交接工作,也是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责任的有效措施。除《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情形之外,会计人员在临时离职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时,也应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规定:
(1)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
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拉法律责任。
2023年对联大全第四篇:企业IPO中应注意的财务问题
企业IPO中应注意的财务问题
李云虹
据统计,中国的中小企业平均寿命仅有2.9年。每年都有30%左右的中小企业关门倒闭,在企业倒闭的众多原因中,62%是由于融资问题得不到解决而导致的。可见,融资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至关重要。
通过何种方式来融资、融入多少资金,都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在过去,企业都是通过银行贷款这种间接融资的方式融入资金,但是这种融资方式需要支付借款利率,成本较高,特别是在国家紧缩银根、提高利率时,会造成企业借款难、成本增加。而直接融资则有所不同,其成本较低,资金融入后不需偿还,因此很多企业都想通过IPO来融资,使企业能够得到发展。
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意思是首次公开发行,企业通过IPO可以打开融资渠道、提升企业价值,但是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审核制,国家所规定的上市发行条件较高,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通过公开发行股票融资。截止笔者写这篇文章时,2008年1月1日至7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审委共审核了88家IPO企业,通过74家,未通过14家,未通过率达15.91%,未通过的原因包括主体资格、独立性、规范运行、财务会计、募集资金投向等各方面的问题。这里,笔者拟就企业IPO过程中应注意的财务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
一、新旧会计准则的衔接
财政部于二○○六年二月十五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并要求上市公司于二○○七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执行。新准则与旧准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些变化对拟上市公司会造成什么的影响?这可能是很多准备上市的企业所担心的事。而事实上,拟上市中小企业的业务往往是常规业务,一般很少涉及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并购等特殊业务,而正是这些特殊业务准则的变化较大,常规业务准则变化较小。只有所得税准则几乎对所有企业都有影响。而无形资产(开发费用资本化)、借款费用、政府补助等准则对拟上市中小企业有一定影响。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
的企业需要提供三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即2009年之前申报材料的企业,都处于一个新旧准则的过渡期间,申报报表该如何编制? 依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11月29日《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2006[136]号)的规定,2007年4月1日后刊登招股意向书的,原则上应该按新准则编制和披露申报报表。此外,证监会2007年2月15日修订的《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2007[10]号)规定,拟上市企业申报财务报表时,应确认2007年1月1日的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并以此为基础,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对可比期间利润表和可比期初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按照追溯调整的原则编制可比期间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同时,还要假定自申报财务报表比较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以上述方法确定的可比期间最早期初资产负债表为起点,编制比较期间的备考利润表;并且需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还需在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信息”中披露,保荐代表人应履行适当的尽职调查程序。
也就是说,拟上市企业在过渡期间编制申报报表的包括三类不同编制基础的财务报表:
1、按原制度编制原始财务报表;
2、按新准则部分追溯调整申报财务报表;
3、按新准则全面追溯调整备考利润表。
原始财务报表的目的主要在于佐证税务资料、反映在不以上市为目标的环境下,发行人财务会计管理能力及核算水平。
备考利润表的主要使用者为具备一定财务知识的公众投资者,不考虑可靠性,将历史财务信息按上市后适用的会计准则全面重编,目的是解决信息可比性,方便进行趋势分析。
假定企业申报期为2005、2006、2007和2008年1-6月份,并且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准则,则申报材料中各报表关系如下: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08年1-6月 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 新会计准则 新会计准则
原始财务报表 申报财务报表 新会计准则 加追溯调整 加追溯调整 新会计准则
备考利润表 新会计准则 新会计准则
备考利润表的编制起点:按《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的2004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财务指标计算与披露要注意,应当以申报财务报表的财务数据为依据计算,发行条件的考核亦以此为依据;若申报财务报表与备考利润表存在较大差异的,应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分析原因。
而原已发行H股公司和红筹公司现回归A股市场的,因其在市场公布的财务报表已按国际会计准则执行,因此允许按照全面追溯调整的原则编制申报财务报表,同时不编制备考利润表;
二、在申报内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重组应注意的问题 根据证监会2008年5月29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的规定,同一
实际控制人对其控制的相同或类似业务进行重组,要求被重组方自报告期期初或成立之日起即为该实际控制人所控制,且业务内容与拟发行主体具有相关性(相同、类似行业或同一产业链的上下游)。
花瓣飘落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的,应关注重组对发行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发行人应根据影响情况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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