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改革对戒
一、春秋时期的法制改革
背景:随着春秋战国时期的“礼崩乐坏”,井田制被破坏,礼制衰落,郡县制逐渐代替分封制,王权旁落,政权下移。标志着奴隶制开始瓦解,封建制逐渐兴起,由此引发了法律制度的变革。
角名1.齐管仲--春秋时期最早的变法
主要精神是富国强兵也包含了照顾民众利益的内容;内容主要是国鄙制度和寄军令于内政
2郑国:春秋时期曾两次制定法律。一是在郑简公三十年,鉴于当时郑国的社会关系发生变化和旧礼制的破坏比较严重,执政大臣子产铸刑书,此即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二是郑献公时郑国执政杀邓析而用《竹刑》。《竹刑》原为郑国大夫邓析所私自编撰,并无法律效力,后经国家认可,才具有法律效力。3晋国:曾出现四次立法活动;第一次是晋文公重耳执政时期作“被庐之法”,当时晋楚争霸,晋文公再被庐举行大蒐之礼,检阅部队,同时制订了“被庐之法”,此法可能没有公布于众;第二次是赵盾,即赵宣子时作“夷蒐之法”,《左传》载有部分内容:“制事典,正法罪,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第三次是范宣子时代制定刑书。第四次是公元前513年晋国公元前513年,晋国大臣赵鞅、荀寅将该国法典铸在铁鼎上,公布于众。遭到了孔子的反对。
4.春秋时期楚国曾两次制定法律:第一次是楚文王是制定“仆区之法”,规定严禁奴隶逃亡,隐匿盗所得器物者,与盗同罪;第二次是楚庄王是制定“茆门之法”,主要保障国君安全的规范,即诸侯,大夫,公子入朝时,车不得进入宫门,否则构成犯罪。
5.公布成文法的举动:首先发生于郑国,郑国子产“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晋国“铸刑鼎”是第二次公布成文法;郑国邓析所造“竹刑”,开始系私人著作,后来被国家采纳为法律。公元前501年,郑国公布邓析的“竹刑”。
6.总结:成文法运动是当时社会的潮流,公布成文法是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也拉开了春秋战国成文法运动的帷幕。结束了贵族“临事制刑”的传统,同时也结束了夏商西周以来的礼治,德治,人治传统,动摇了宗法等级制度的社会基础,使客观的“以罪统刑”的刑法规范开始出现,为战国时期的“法治”创造了条件。郑、晋两国相继铸刑鼎的事件是中国法律历史上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律事件。它宣告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中国奴隶制法律形态的结束和成文法的诞生,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律步人了一个新的时代。这一时期各国的立法主要涉及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官吏制度的建立,一些新的罪名的设置,新刑罚的采用,新的经济管理制度和民事诉讼立法等。
二、战国时期的法制改革-由经济基础上升到上层建筑,维护地主阶级统治,更全面更彻底。
目的: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内在动力,富国强兵
变法指导思想:一断于法,刑无等级,布之于众,轻罪重刑。三月你好的心情说说
1.魏李悝:政治上,选贤任能,赏罚分明,改革旧的世卿世禄制度--改革了吏治,削弱旧贵族特权;经济上“尽地力”的农业政策,教导各级政府尽力挖掘土地潜力,以增加粮食产量,实行平籴法,在丰年的时候,国家以平价购进农民手中的粮食,遇到荒年的时候,国家仍按平价售给百姓,以稳定以个体小农为主的封建国家的经济基础;法律:强调法制的作用,加强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法制建设。制定《法经》--我国第一部法典,维护秩序,稳定政局
《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它是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的,是成文法运动的结晶,对后世有深远的影响。共有《盗法》《贼法》《国法》《捕法》《杂法》《具法》六篇。《盗法》和《贼法》是关于惩罚危害国家安全、伤害他人及侵犯财产的法律规定。《囚法》(也称《网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捕法》是关于追捕盗贼等的法律规定。《杂法》主要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起着具体加减作用。《法经》的基本特点是: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私有财产和人身安全;维护君主专制制度和封建统治秩序;体现法家重刑轻德的思想;开创编纂成文法典新体例。
2.楚吴起:做法比李悝更激进。集中在政治领域,重点仍放在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上。针对“楚国之俗”,“大臣太重,封君太众”的弊病,吴起建议楚王“不如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即在贵族传至第三代
说说图片就将其爵禄收回。和李悝比起来更为激进,不仅“废公族疏远者”而且趁楚国开发边远地区的机会,“令贵人往实广虚之地”强迫这些贵胄子弟迁往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开发荒地,自食其力。这项举措有力的旧贵族,使其远离其势力盘根错节的故地,也有利于楚国边远地区的开发。然而对于旧贵族来说,这种打击确实令他们难以忍受,对吴起充满怨恨,他的变法也充满危机。
吴起的另一项重点是整饬吏治。矛头指向那些“无能无用”的冗官,通过罢免他们和裁剪掉一些可有可无的官僚机构,将节省下来的钱财用来供养“选练之士”,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他还注意整饬官场的腐败。这些主张不乏激进的成分,却又极强的针对性,切中旧贵族把持下的楚国官场的积弊。
吴起变法有效打击了旧制度,增强国力,魏国迅速崛起,开启战国大变法运动的序幕。然而遗憾的是变法推行的时间不长,因楚悼王的去世而中止,变法的夭折使旧贵族继续维持其势力,楚国吏治也没有真正改观,楚国因此长期处于政治上的不振作状态。
3.商鞅在秦孝公重用下,实行变法,对秦国法律制度进行重要改革,主要内容有:
a军事改革:根本目的:实现强兵,取得争霸战的胜利。
内容:(1)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以军功行赏为中心)(2)废除“世卿世禄制”。(无军功不能享受贵族待遇)(3)实行什伍制度。(满足征兵的需要)作用:1)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2)贵族衰落,军功地主兴起,百姓被国家控制。
b经济改革:根本目的:实现富国,实现霸权。
内容:(1)废井田,开阡陌。(井田制正式被废除)(2)奖励耕织,免除徭役。(提高人民从事农业积极性)(3)重农抑商,保护农业。(通过处罚保证农业地位)(4)统一度量衡。(为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作用:促进农业发展,稳定财政收入,增强国家实力。
c政治改革:根本目的:加强中央集权,实现富国,实现霸权。
内容:(1)建立县制。(分封制被正式废除,强化中央集权)(2)实行连坐制度。(在家庭和军队中实行,互相监督)作用:强化中央集权。
d文化改革:根本目的:加强思想文化控制,实现霸权。
内容:(1)严刑峻法。(轻罪重罚,强化法律意识)(2)焚烧诗书。(加强思想控制)作用:强化了中央集权。e社会风俗:根本目的:实现富国,实现霸权。
什么抽油烟机好用内容:推行一夫一妻小家庭政策作用:革新社会风貌,增加财政收入。
从以上内容不难看出商鞅变法的实质:以利诱和钳制的双重手段,将民众牢不可破的控制在政治权力之下,将民众化为非人的政治质料。
商鞅变法的指向是“驱农归战”,其手段是“利出一孔”,即国家靠着手中掌握的土地,诱导迫使人民走向战场,采取各种手段将民众打造为一个适宜军事的体,是春秋战国以来普遍的变法目标。但无论从当时的效果还是历史的结果看,秦的变法都取得了最符合效果的目标
f评价:商鞅变法是地主阶级性质的改革,以法家思想为指导思想,以富国强兵为目的,虽然实施的时候困难重重,但总体上得到了落实,成效巨大。经济上,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有利于秦国生产力的发展。政治上,健全了国家机构,加强了中央集权。军事上,提高了秦军的战斗力,使秦国在对外兼并战争中掌握了主动权。它是战国时期最彻底的一次变法,为秦国的富国强兵和后来秦的统一奠定了基础,对秦国以后乃至中国历史的发展都有深远影响。
港片经典历史局限性:压抑工商;弃绝文化;君主独裁;轻罪重罚;愚民手段;
商鞅变法是战国持续时间最长,涉及面最广,对社会触动最大的一次变法,他进一步完善了秦专制主义的政治经济制度,使秦迅速实现了富国强兵,一跃成为战国七雄中最为强盛的国家,为日后秦统一六国打下基础。和吴起的一样,其变法损害了旧贵族的利益,包括太子在内。太子即位成秦惠王下令拘捕商鞅,商鞅虽死,其法却因在秦施行日久而未被废纸,使变法的最终成果被保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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