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纵横 于海:十载坚持为国歌立法提案
法治纵横 于海:十载坚持为国歌立法提案初三的学习计划
作者:蒲晓磊
来源:《公民与法治》 2017年第20期
    于海,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届全国文联委员,中国音协管乐学会主席,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中国交响乐基金会理事,国家一级指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担任国庆50周年、国庆60周年天安门广场庆祝活动千人联合军乐团总指挥。2008年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指挥解放军军乐团圆满完成礼仪音乐的演奏任务。
    蒲晓磊
    5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正式公布,根据该计划,国歌法草案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
    “我确实太激动了,太激动了。”全国政协委员、原解放军军乐团团长于海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难掩其激动的心情。
    自国歌法草案6月初审的消息传出后,于海的手机在此后的几天时间里就没消停过。
    祝贺你的坚持终于得到了回报;精卫填海,矢志不渝……仅在5月2日当天,就有几十位全国政协委员给他发祝贺。
莫雪鸢    此时,距离于海第一次提交国歌立法提案已经过去了十年。但在于海看来,这个晾喜仍然来得有点突然。
    演奏和指挥国歌近万次
    1970年考入解放军军乐团时,于海还不满15岁。那年国庆节,作为联合军乐团最年轻的队员之一,15岁的单簧管演奏员于海与乐队一起在天安门广场奏响了国歌。
    1984年,于海作为解放军联合军乐团的分指挥,又一次在天安门广场指挥了国歌演奏。此后,在国庆50周年、60周年大阅兵上,于海都担任了千人联合军乐团的总指挥,指挥了国歌演奏。
    2011年,于海卸任解放军军乐团团长。
    “在这几十年的工作生涯中,仅在正式场合演奏和指挥国歌的次数,有近万次了。”于海回忆。
    无论是国庆50周年、60周年大阅兵,还是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全国两会以及欢迎外国元首来访等重大活动,都有于海指挥乐队演奏国歌的身影。一次又一次指挥军乐团奏响《义勇军进行曲》的他,被媒体誉为“指挥演奏国歌次数最多的人”。
    于海坦言,国歌经常在耳边响起的经历,让他对国歌有着难以表达的特殊感隋。
    长期与国歌相伴的于海,不仅对国歌保有一种感性上的热爱,还有一种理性上的思考。为了确定国歌乐谱和歌词的标准版本、文本,于海曾经多次和《义勇军进行曲》词作者田汉的后人探讨,也经常和一些著名音乐人土交换意见。
    而在这个过程中,也难免有争执。
    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于海担任奥运会开幕式解放军军乐团的团长,也是开幕式演奏国歌的指挥。在奥运会开幕式上怎么演奏国歌、用什么样的感情、什么样的速度演奏国歌,他与奥运音乐总监发生了争执。
    “他认为在奥运会上的国歌演奏,可以速度放缓、节奏放慢一些。但我不同意,我认为我们的国歌蕴含了战斗精神,必须是激昂的。尽管我俩私底下是很好的朋友,但在这个问题上,我半点也没有退让。”于海回忆。
赛尔号超能晶体
    不能容忍错误版本存在
英文月份    在于海看来,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产生争执的原因,就在于国歌版本的不统一。
有什么歌好听
    “目前,对于用什么速度、什么情绪来演奏国歌,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我们的国旗和国徽都有专门的法律进行明确,而国歌在这方面至今仍是空白。”于海说。
    “现在社会上流行的国歌版本,至少有十多个。我在一些地图出版物、纪念馆和博物馆的国歌版本上,曾经发现了很多错误。有些媒体在作此次国歌立法的报道时,还在后面附上国歌的乐谱,我看到后发现很多是错误的,就赶紧联系他们进行修改和删除。”于海说。
    于海介绍,自上世纪50年代至今,国歌经历了多个版本。1978年,  《义勇军进行曲》的歌词曾有几处修改,后在1982年改了回来。
    “我认真查了资料,在国歌的乐谱上,1978年版本与改正后我们用的版本有三处不同,一般人可能听不出来,但在我们解放军军乐团的成员听起来,这个区别却非常明显。”于海说。
    然而,由于版本的混乱,当初1978年的那个乐谱至今还在使用。有时候,即使是一些专业团体在正式场合的演奏,都会出现这样不应该出现的现象。
    每次党和国家领导人出访国外,于海都特别注意听国歌的演奏,国外的一些欢迎仪式,甚至演奏一些错误版本的国歌,这让他觉得特别痛心。
    “一个人脸上脏了,会想法清洗;一篇文章写错了,会想法修改;为什么国歌错了之后,我们不能想
办法解决呢?一个大国绝对不能够容忍、也不应该容忍错误国歌版本的存在。”于海激动地说。
    于海介绍,目前,我国国歌简谱上对于速度的表述是“进行曲速度”。通常而言,进行曲速度是每分钟120拍左右,但匣的进行曲速度也有鼢钟60拍、70拍的。进行曲速度并不是一个明确的标准速度,只是一个参考。
    “同样的音乐,由于速度的变换,会产生不一样的效果。国歌不能似是而非,必须要有明确的标准,就像国旗和国徽一样。”于海指出,这些问题都要通过立法来解决。实习总结怎么写
    并非唱不好国歌就要受罚
    对国歌有着特殊感情的于海,见不得国歌“受委屈”。
    在重大活动中,一些与会人员在国歌演奏时心不在焉、交头接耳;
    在大型比赛时,有人在演唱国歌时嬉笑、打闹,甚至还有嘘国歌的现象;
    个别人部分场合乱用国歌,婚丧嫁娶、公司开业等场合演奏国歌的现象屡见不鲜;
    在普及国歌教育的学校里,很多学生不知道国歌词曲作者名字,也不能完整背出歌词;
    此外,将国歌歌词胡乱改编的现象也并不鲜见,  “起来,还没开户的人们……”等所谓的“股歌”短信也曾流传。
    ……
    “这都是对国歌的不尊重。”于海痛心地说。
    于海认为,国歌法的制定势在必行,就像国旗法和国徽法中规定的那样,对于在公众场合故意侮辱国歌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这对于维护国家尊严、提升中华民族的自信心和民族精神,都非常有必要。
    “国歌立法的目的,并不是说大家唱不好国歌就要受到惩罚,而是要确立一个态度,在国歌面前,国民应该表现出应有的尊重与崇尚,应当理解其中所蕴含的不屈不挠、居安思危、爱国的民族精神。国歌应当受到尊重,不能被侮辱,否则就要受到惩罚,这在国际上也是通行的规定。”于海强调。
    “我平时对于自己孩子和学生的要求,也是强调这种态度。我常常告诉他们,国歌应该怀着怎样的感情、怎样的理解来唱,而不是说唱得不准就会怎样。”于海说。
    一份坚持了十年的提案
    无论是确立公民对国歌的态度,还是明确国歌演奏的标准,都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来进行规范。
    这一点,早在多年前于海就已经意识到。
    从2008年首次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开始,于海每年都会建议尽陕制定国歌法。到目前为止,已经连续十年在全国两会上提案聚焦国歌立法。
    在2008年提交制定国歌法的提案时,有很多人并不理解于海的做法,认为有难度的有之,认为他的有之,总之,不认同的声音有很多。
    但于海并不为外界的声音所影响,在担任两届政协委员期间,他依然在坚持。在他每年提交的三五份提案中,必定会有建议制定国歌法的提案。
    “很多委员曾开玩笑对我说,看到于海委员,就想到了国歌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那边负责登记相关立法提案的工作人员,虽然没见过我,但都知道每年有个叫于海的全国政协委员,都会提一份国歌立法的提案。”于海笑着说。
    今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的最后一次小组会议上,于海还专门就国歌立法发了言。
    “我当了十年的全国政协委员,我坚信,国歌立法会离我们越来越近,而且肯定能成功。一直没有成功,只是因为人们还没有意识到这方面的意义,等到时机成熟,自然水到渠成。就像国旗、国徽一样,国歌也会有专门的立法,否则就无法与法治国家的推进相匹配。”于海说。
    5月2日,当国歌法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消息传出,于海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回忆起这十年的坚持,于海坦言:“我的心情就像提案一样,可谓是跌宕起伏。”
    从提交制定国歌法的提案开始,于海就坚信国歌立法一定会成功。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觉得在自己任期内可能很难看到结果。而就在他即将卸任全国政协委员之前,国歌法被列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中。
    但他并不认可“国歌立法由一个人在推动”这样的说法。
    “很多全国政协委员都提出过这样的提案,也有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过这样的议案,还有一些其他人士的呼吁,这并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人们能够注意到我,是因为能够连续十年为国歌立法提案的全国政协委员,只有我一个。”于海说。
    回忆起这十年为国歌立法坚持的道路,于海这样描述:从2008年提出提案到现在,这就像很长的一段路,路上不断有人加入、有人离开,只有自己,是从起点走到了现在。
    “现在来看,所有的坚持都是值得的。”于海说。
    (摘自2017.05.16《法制日报》)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