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防伪税控远程抄报税和电子申报企业电子签名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防伪税控远程抄报税和电子申报企业电子签名的通知
文章属性
郑爽小号∙【制定机关】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百科明星人气榜投票【公布日期】2008.09.24
二十年同学聚会感言【字 号】沪国税征[2008]36号
【施行日期】2008.09.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端午节高速免费时间∙没带身份证怎么坐高铁【主题分类】税收征管,税务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防伪税控远程抄报税和电子申报企业电子签名的通知
(沪国税征[2008]36号)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为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的工作要求,市局决定在本市推行防伪税控远程抄报税(以下简称“远程抄报税”)和电子申报企业电子签名、电子印章(以下简称“电子签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定义
  远程抄报税,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网络,将当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明细数据,传送到税务机关的防伪税控报税系统,然后,对纳税人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进行“清零、解锁”的过程。
  电子签名,是指纳税人在网上电子申报时,填写完毕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附
列资料后,通过计算机技术手段在电子报表下方出现128位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签名串。电子印章是考虑到纳税人的习惯做法,纳税人申报时在电子报表下方可加电子印章。申请电子签名的,可以继续使用纳税人已有的32K CA证书,不需支付任何费用;申请电子印章的,需去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扫描公章,而且要求CA证书U棒容量必须是64K。若属使用32K CA证书用户必须至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购买64K CA证书(费用约80元)。
  二、远程抄报税和电子签名的推行范围
  (一)远程抄报税推行范围:
  1.原则上已经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企业全部推行远程抄报税系统。
  2.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直接推行远程抄报税系统。
打包安装程序  (二)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推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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