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什么时候也可以领⽤电⼦专票?电⼦专票⼀⽂全解!】66问彻底解决
介绍一种事物说明文你对增值税电⼦专票的疑惑!
1.税务部门现在是否在推⾏增值税电⼦专⽤发票?具体是如何安排的?
答: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税务总局⾃2015年起分步推⾏了增值税电⼦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普票”)。电⼦普票推⾏后,因开具便捷、保管便利、查验及时、节约成本等优点,受到越来越多的纳税⼈欢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发票推⼴应⽤的部署安排,税务总局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决定采⽤先在部分地区新设⽴登记的纳税⼈(以下简称“新办纳税⼈”)中实⾏增值税专⽤发票电⼦化(以下简称“专票电⼦化”),此后逐步扩⼤地区和纳税⼈范围的⼯作策略。⼀是先在新办纳税⼈中实⾏专票电⼦化,在完善系统、积累经验的基础上,下⼀步再考虑在其他纳税⼈中实⾏专票电⼦化。⼆是对于新办纳税⼈,从2020年9⽉1⽇起先逐步在宁波、⽯家庄和杭州开展专票电⼦化试点,在此基础上再分两步在全国实⾏:第⼀步,⾃2020年12⽉21⽇起,在天津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中实⾏专票电⼦化,受票⽅范围为全国;第⼆步,⾃2021年1⽉21⽇起,在北京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中实⾏专票电⼦化,受票⽅范围为全国。实⾏专票电⼦化的新办纳税⼈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2.增值税电⼦专⽤发票相⽐纸质增值税专⽤发票,有哪些特点和优势?
答:⼀是发票样式更加简洁。增值税电⼦专⽤发票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名称”,取消了原“销售⽅:(章)”栏次,进⼀步简化了发票票⾯样式。
⼆是领⽤⽅式更加便捷。试点纳税⼈可以⽹上申领、⾃⾏开具增值税电⼦专⽤发票,⽆需前往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发票,⼤幅减少纳税⼈往返办税服务厅的次数。
三是远程交付更加⾼效。试点纳税⼈可以通过电⼦邮件等⽅式远程交付增值税电⼦专⽤发票,减少现场领取、邮寄等环节,发票交付的速度更快,并可避免出现发票丢失和损毁的风险。
四是管理成本更加低廉。纳税⼈使⽤增值税电⼦专⽤发票后,可以⼤幅节约因使⽤纸质增值税专⽤发票产⽣的打印、交付、保管等费⽤负担,有效降低纳税⼈的发票管理成本。
五是签章⼿段更加先进。增值税电⼦专⽤发票采⽤电⼦签名代替发票专⽤章,并且使⽤了经过税务数字证书签名的电⼦发票监制章,纳税⼈可以验证电⼦签名的有效性,更好适应了发票电⼦化改⾰的需要。
3.增值税电⼦专⽤发票的法律效⼒与纸质增值税专⽤发票相同吗?
答:相同。增值税电⼦专⽤发票与纸质增值税专⽤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
4.纳税⼈取得增值税电⼦专⽤发票后,如需⽤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退税、代办退税,该如何处理?
答:与增值税纸质专⽤发票的处理⽅式⼀致,纳税⼈取得增值税电⼦专⽤发票后,如需⽤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退税、代办退税,应当登录本省(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途。
5.增值税电⼦专⽤发票和纸质增值税专⽤发票的使⽤规定⼀样吗?
答:⼀样。增值税电⼦专⽤发票属于增值税专⽤发票,其法律效⼒、基本⽤途、基本使⽤规定等与纸质增值税专⽤发票相同。
6.增值税电⼦专⽤发票长什么样?
答:增值税电⼦专⽤发票票样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中实⾏增值税专⽤发票电⼦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2号)的附件查看。
7.增值税电⼦专⽤发票是否和增值税纸质专⽤发票⼀样有不同联次?
答:增值税电⼦专⽤发票⽆不同联次
8.增值税电⼦专⽤发票票⾯和增值税纸质专⽤发票相⽐有哪些主要变化?
答:增值税电⼦专⽤发票进⼀步简化发票票⾯样式,采⽤电⼦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章,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名称”,取消了原“销售⽅:(章)”栏次,使增值税电⼦专⽤发票的开具更加简便。
美国签证状态查询9.增值税电⼦专⽤发票⾥有加盖发票专⽤章吗?
答:增值税电⼦专⽤发票采⽤电⼦签名代替发票专⽤章,增值税电⼦专⽤发票的票⾯上不再展⽰发票专⽤章。
10.增值税电⼦专⽤发票为何采⽤电⼦签名代替原纸质发票上的发票专⽤章?
答:《中华⼈民共和国电⼦签名法》第⼗四条规定,可靠的电⼦签名与⼿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为更好适应发票电⼦化改⾰需要,增值税电⼦专⽤发票采⽤电⼦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章,纳税⼈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发票版式⽂件阅读器,查阅电⼦专票并验证电⼦签名的有效性。
11纳税⼈如何验证增值税电⼦专⽤发票电⼦签名的有效性?
ps去水印12.企业收到⼀张增值税电⼦专⽤发票,⾃⾏打印后,增值税电⼦专⽤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上没有加盖销售⽅的发票专⽤章,是否可以作为报销⼊账归档的依据?
答:增值税电⼦专⽤发票采⽤电⼦签名代替发票专⽤章,其法律效⼒、基本⽤途、基本使⽤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发票⼀致。纳税⼈以增值税电⼦专⽤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账归档依据的,⽆需要求销售⽅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章,但应当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增值税电⼦专⽤发票。
13.在新办纳税⼈中实⾏增值税专⽤发票电⼦化,税务部门同步推出了哪些便利纳税⼈的举措?
答:税务部门紧紧围绕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和提升纳税⼈获得感,不断优化发票服务⽅式,以增值税专⽤发票电⼦化为契机,创新推出了五条便利化举措:
⼀是开票设备免费领取。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普通发票、增值税纸质专⽤发票、增值税电⼦专⽤发票(以下简称“电⼦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发票和纸质⼆⼿车销售统⼀发票的新办纳税⼈,统⼀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免费发放税务UKey。
具发票。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免费发放税务UKey。淘宝扫码
周村烧饼⼆是电⼦专票免费开具。税务部门依托增值税电⼦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提供免费的电⼦专票
开具服务,纳税⼈通过该平台开具电⼦专票⽆需⽀付相关费⽤。
三是⾸票服务便捷享受。税务部门对⾸次开具、⾸次接收电⼦专票的纳税⼈实⾏“⾸票服务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式,帮助纳税⼈及时全⾯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
四是发票状态及时告知。税务部门对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了优化升级,纳税⼈可以通过该平台及时掌握所取得的电⼦专票领⽤、开具、⽤途确认等流转状态以及正常、红冲、异常等管理状态信息。这⼀举措有助于纳税⼈全⾯了解电⼦专票的全流程信息,减少购销双⽅信息不对称或滞后⽽产⽣的发票涉税风险,有效保障纳税⼈权益。
五是发票信息批量下载。纳税⼈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批量下载所取得的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普通发票、增值税纸质专⽤发票、电⼦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发票和纸质⼆⼿车销售统⼀发票等发票的明细信息。这既为纳税⼈实现报销⼊账归档电⼦化提供了完整准确的发票基础数据,也有利于纳税⼈改进内部管理,防范电⼦发票重复报销⼊账风险。此外,发票电⼦信息的便捷获取和拓展应⽤,还将有助于纳税⼈更好地开展财务分析,强化资⾦和供应链管理,为企业提升经营决策⽔平提供帮助。
随着增值税专⽤发票电⼦化⼯作的推进,税务部门还将推出更多创新服务举措,为纳税⼈提供更便捷、更⾼效、更舒⼼的办税体验。
14.我公司是新办纳税⼈,在开具增值税电⼦专⽤发票前,需要先办理哪些业务?
答:新办纳税⼈在完成增值税电⼦专⽤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开票限额审批、免费领取税务UKey、下载并安装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后,即可开具增值税电⼦专⽤发票。
15.我公司给客户开具了增值税电⼦专⽤发票,但客户要求开具纸质增值税专⽤发票,我可以换开吗?
答:可以。受票⽅索取纸质专票的,纳税⼈应当开具纸质专票。您应当将原先开具的增值税电⼦专⽤发票进⾏红冲,然后为受票⽅开具纸质增值税专⽤发票。
16.我公司使⽤税务UKey除了可以开具增值税电⼦专⽤发票外,还能开具纸质增值税专⽤发票吗?
答:可以。使⽤税务UKey除了可以开具增值税电⼦专⽤发票外,还⽀持开具纸质增值税专⽤发票、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发票、⼆⼿车销售统⼀发票。
17.实⾏增值税专⽤发票电⼦化的新办纳税⼈领取税务UKey后,可以开具哪些种类的发票?
答:实⾏增值税专⽤发票电⼦化的新办纳税⼈领取税务UKey并核定对应票种后,可以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普通发票、增值税纸质专⽤发票、增值税电⼦专⽤发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发票和纸质⼆⼿车销售统⼀发票。
18.我公司准备使⽤增值税电⼦专⽤发票,电⼦专票的最⾼开票限额和每⽉最⾼领⽤数量是如何确定的?
答:增值税电⼦专⽤发票关于最⾼开票限额和每⽉最⾼领⽤数量的规定与纸质增值税专⽤发票的规定⼀致。如果纳税⼈同时使⽤增值税电⼦专⽤发票和纸质增值税专⽤发票,两者的最⾼开票限额应当相同,税务部门按照增值税电⼦专⽤发票和纸质增值税专⽤发票的合计数为纳税⼈核定增值税专⽤发票领⽤数量。
19.我公司发现当⽉开具的⼀张增值税电⼦专⽤发票的⾦额填错了,可以作废重开吗?
答:不可以。增值税电⼦专⽤发票⼀旦开具⽆法作废,您可以凭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电⼦专⽤发票。
20.我公司现在需要开具⼀张红字增值税电⼦专⽤发票。请问开具红字增值税电⼦专⽤发票的规定和流程是什么?
答:纳税⼈若发⽣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销售折让等情形,应当开具红字增值税电⼦专⽤发票。开具红字电⼦专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47号)的规定执⾏。但与纸质专票开具红字发票稍有区别的是,纳税⼈在开具红字增值税电⼦专⽤发票时,⽆需追回已开具的增值税电⼦专⽤发票及
专票开具红字发票稍有区别的是,纳税⼈在开具红字增值税电⼦专⽤发票时,⽆需追回已开具的增值税电⼦专⽤发票及其纸质打印件。
21.纳税⼈应当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电⼦专⽤发票?
答:纳税⼈开具增值税电⼦专⽤发票(以下简称“电⼦专票”)后,发⽣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开具红字电⼦专票。相较于红字增值税纸质专⽤发票开具流程,纳税⼈在开具红字电⼦专票时,⽆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电⼦专票,具有简便易⾏好操作的优点。具体来说,开具红字电⼦专票的流程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步骤。
第⼀步是购买⽅或销售⽅纳税⼈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根据购买⽅是否已将电⼦专票⽤于申报抵扣,开具《信息表》的⽅式分为两类。第⼀类是购买⽅开具《信息表》。如果购买⽅已将电⼦专票⽤于申报抵扣,则由购买⽅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这种情况下,《信息表》中不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专票信息。第⼆类是销售⽅开具《信息表》。如果购买⽅未将电⼦专票⽤于申报抵扣,则由销售⽅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这种情况下,《信息表》中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专票信息。
第⼆步是税务机关信息系统⾃动校验。税务机关通过⽹络接收纳税⼈上传的《信息表》,系统⾃动校
验通过后,⽣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纳税⼈端系统中。
第三步是销售⽅纳税⼈开具红字电⼦专票。销售⽅在发票管理系统中查询到已经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后,便可开具红字电⼦专票。红字电⼦专票应与《信息表》⼀⼀对应。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购买⽅已将电⼦专票⽤于申报抵扣的情形,因购买⽅开具《信息表》与销售⽅开具红字电⼦专票可能存在⼀定时间差,购买⽅应当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开具的红字电⼦专票后,与《信息表》⼀并作为记账凭证。
22.纳税⼈开具红字增值税电⼦专⽤发票后,需要追回已开具的增值税电⼦专⽤发票吗?
答:相较于红字增值税纸质专⽤发票开具流程,纳税⼈在开具红字增值税电⼦专⽤发票时,⽆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增值税电⼦专⽤发票,具有简便易⾏好操作的优点。
23.我公司开完增值税电⼦专⽤发票后,怎样将发票交付给客户?
答:开票⽅可以通过电⼦邮件、发送⼆维码等⽅式,远程交付增值税电⼦专⽤发票给受票⽅。
24.纳税⼈可以通过哪些渠道了解增值税电⼦专⽤发票的有关情况?
答:纳税⼈可以通过电⼦税务局、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税务门户⽹站、官⽅等渠道了解增值税电⼦专⽤发票的有关情况。
25.电⼦专票如何领⽤?
答:电⼦专票领⽤⽅式更快捷。纳税⼈可以选择办税服务厅、电⼦税务局等渠道领⽤电⼦专票。通过⽹上申领⽅式领⽤电⼦专票,纳税⼈可以实现“即领即⽤”。
26.电⼦发票什么情况下才有效?
答:电⼦发票需上传后才有效,可通过“发票查询管理-已开发票查询”模块查询发票上传状态;若未上传,可通过“发票查询管理-未上传发票查询”模块上传。
27.电⼦专票如何存储保管?
答:电⼦专票存储保管更经济。电⼦专票采⽤信息化存储⽅式,与纸质专票相⽐,⽆需专门场所存放,也可以⼤幅降低后续⼈⼯管理的成本。此外,纳税⼈还可以从税务部门提供的免费渠道重新下载电⼦专票,防范发票丢失和损毁风险。
28.纳税⼈如何查验增值税电⼦专⽤发票?
29.收到增值税电⼦专⽤发票,但是打不开,也看不到发票信息,该怎么办?
30.取得增值税电⼦专⽤发票的纳税⼈,如何进⾏发票的勾选确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中实⾏增值税专⽤发票电⼦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受票⽅取得电⼦专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途,登录地址由各省税务局确定并公布。
31.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最多能开具多少条?
答:增值税电⼦专⽤发票暂时最多⽀持开具100条。
32.电⼦专⽤发票能开销货清单吗?
答:可以。同纸质增值税专⽤发票⼀样,增值税电⼦专⽤发票也能开具销货清单。
33.受票⽅向增值税电⼦专⽤发票的开票⽅索取纸质专⽤发票的,开票⽅是否应该开具?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中实⾏增值税专⽤发票电⼦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纳税⼈开具增值税专⽤发票时,既可以开具电⼦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受票⽅索取纸质专票的,开票⽅应当开具纸质专票。
34.电⼦专⽤发票票⾯开具具体要求?
答:购货单位栏填写:在填开界⾯⼿动输⼊购货单位信息,或者双击选择之前设置好的客户编码。名称:单位全称(不得漏字,错别字)纳税⼈识别号:统⼀社会信⽤代码地址、电话:注册地址(⾮经营地址)及在税务机关登记的电话开户⾏及账号:企业基本账户开户⾏及账号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填写:双击选择对应的商品编码,显⽰出所需要开具的商品信息,填⼊数量、单价,⽣成⾦额、选择与实际业务相符合的增值税税率,⽣成税额,如需开具多个商品,可点击上⽅“新增⾏”按钮增加商品⾏。不需要可选择后点击“删除⾏”。其他信息填写:销⽅信息将⾃动带出;备注信息需根据实际情况及发票填开要求填写;收款⼈和复核⼈信息可选择或填写;开票⼈姓名根据登录的操作员账号⾃动⽣成,不可更改。
35.实⾏增值税电⼦专⽤发票试点的纳税⼈⽤什么系统开具发票?
餐饮业会计科目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中实⾏增值税专⽤发票电⼦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各地专票电⼦化实⾏之⽇起,本地区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普通发票(以下简
称“电⼦普票”)、纸质专票、电⼦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发票和纸质⼆⼿车销售统⼀发票的新办纳税⼈,统⼀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
⼦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提供免费的电⼦专票开具服务。
36.开票软件如何下载?
37.实⾏专票电⼦化的新办纳税⼈领取税务UKey后,可以开具哪些种类的发票?
答:实⾏专票电⼦化的新办纳税⼈领取税务UKey并核定对应票种后,可以开具纸质普票、电⼦普票、纸质专票、电⼦专票、纸质机动车发票和纸质⼆⼿车发票。
38.实⾏专票电⼦化的新办纳税⼈在核定电⼦专票时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29号)规定,税务机关为⾸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发票最⾼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最⾼领⽤数量不超过25份。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此范围内结合纳税⼈税收风险程度,⾃⾏确定新办纳税⼈⾸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标准。电⼦专票和纸质专票同属增值税专⽤发票。税务机关核定的增值税专⽤发票最⾼开票限额,同时适⽤于纳税⼈所领⽤的电⼦专票和纸质专票,两者保持⼀致。实⾏专票电⼦化的新办纳税⼈,可以在税务机关核定的增值税专⽤发票每⽉最⾼领⽤数量内,根据⾃⾝需要分别确定电⼦专票和纸质专票的领⽤数量。实⾏专票电⼦化的新办纳税⼈,在税务机关核定增值税专⽤发票最⾼开票限额和领⽤数量后,可以根据⽣产经营需要申请“增版增量”。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