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压力大累想发个朋友圈
∙【公布日期】2022.05.31
∙【字 号】琼府办函〔2022〕158号
∙【施行日期】2022.05.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
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函〔2022〕15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梦幻西游孩子知识教导 2022年5月31日
海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扎实推进我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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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有序推进”的原则,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方式,实事求是地做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立即开展自建房整治“百日行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
1.行动目标。各市县在2022年5月2日启动的城乡经营性自建房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再动
员再部署,集中利用100天的时间,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的风险隐患。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同步对分管行业范围内的老旧房屋(2000年以前建成)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台账,排除险情。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2.行动路线。
第一阶段:精准排查,同步推进评估鉴定。(2022年7月15日前完成)
广播体操口号 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摸清自建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及改扩建情况,对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初步判定并同步启动评估鉴定,将鉴定结论作为开展整治工作的依据。
第二阶段:排除险情,实施有效管控。(2022年8月15日前完成)
各市县要在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的同时,同步开展险情排除及管控。在整改到位前,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一是对初判确有结构坍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停用并疏散建筑内和周边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并密切关注危房及疑似
危房的情况,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二是对疑似危房,要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限期委托专业技术机构进行危险性鉴定,根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措施处理。三是对已鉴定安全等级为C、D级的房屋,要组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限期拿出安全管控方案,切实解除危险。
第三阶段:开展督查核查,确保排查管控到位。(2022年8月16日-8月31日)
各市县要组织对上述排查、管控工作进行“回头看”,加强督查核查,对初判存在风险特别是存在结构坍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用作经营自建房要全面核查,确保排查精准、管控措施到位。省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督查核查。
3.行动方式。
(1)压实责任。各市县要将排查任务逐级分解给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依托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排查,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居民自建房开展危险性鉴定,逐栋建立排查和分类管控台账,实行危险性分类、分级管控和销号管理。
(2)分类管控。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应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分级管控。无法进行加固整改的,该拆除的要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但尚无坍塌风险的,要采取加固、限制用途等方法妥善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要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3)统筹推进。按照“三个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各有关行业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共同推进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各类房屋安全管理责任,形成合力,切实做好用于学校、幼儿园以及培训机构、旅馆、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文化旅游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用途的自建房和老旧房屋安全管理。
hp驱动下载 (二)全面排查摸底,及时排除风险隐患。(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
心里难受又无奈的句子 1.排查范围。各市县要在实施“百日行动”的同时,同步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全面摸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拆迁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情况。巩固全省121.8万户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对全省5.2万户用作经营的自建房,特别是其中262户C、D级危房开展重点建档
跟踪管理,避免出现反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排查内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消防安全性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对违规改扩建、违反消防安全要求及应急处置困难等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隐患清单。
3.排查方式。各市县要组织房屋产权人自查、部门和乡镇(街道)核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的初步判定和危险性鉴定,在核查中要邀请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托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归集排查信息,建立排查台账。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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