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政策简介
廉租住房住房保障政策简介
  廉租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一、申请条件
(一)年收入低于30000元的低收入家庭(民政部门的低收入认定)或低保户(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
民政部门的低收入认定按照成府发113号文相关规定执行,收入认定有下列情况的不认定为廉租房享受家庭:
1家庭总收入超过30000元的
2家庭成员有机动车的
3家庭存款、有价证劵总额超过购买一套70平米普通商品房住房总价的30%
以民政解释为准
(二) 原有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16平方米
1、下列住房应认定为其住房面积:
1)私有房屋,承租的公有住房;
2)自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出售、转让的住房按原住房面积计算;
3)凡过去在拆迁、单位分房或住房解困过程中已作过安置,但因自己的原因未落实住房的,其住房面积的计算,以原安置的面积为准。
4)改变住房用途的,按改变前原住房建筑面积计算。
2古代诗词、下列住房不认定为其住房面积:
1)租住的私有住房;
2)居住的单位办公用房或集体宿舍;
3)借住的住房;
3、建筑面积计算
1)住房建筑面积按照现行规范计算,使用面积或计租面积换算为建筑面积的系数为:木结构,砖木结构1.18;砖混结构1.34
2)在计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时,对只有一本《房屋产权证》或《公房租赁证》而有两本以上户口簿的家庭户口分离并一起居住的,均应统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三) 家庭成员户口拥有1个(以上)本市5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
1、分户(按户享受)
1)一证一户(结婚证)
2)对领有结婚证的夫妻,婚后无房,父母有房,而户口在父母户口内,按分户处理。
2、家庭成员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且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3、单身低保户家庭,可单独申请。
4、年龄35周岁以上,年收入在20000以下的单身家庭,可单独申请。
(四)家庭成员计算
  家庭成员具体为:夫妻;夫妻与未成年的子女或未婚的成年子女;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兄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子弟、妹等
1、对于家庭成员中既有一个五城区户口,其他家庭成员为外地户口的家庭,只按五城区户口的成员人数计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租金补贴。
2、对于家庭成员中既有一个五城区户口,其他家庭成员为大成都区域内户口的家庭,该家庭所有家庭成员人数计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租金补贴,不扣除大成都区域内家庭成员补贴。
3、下列情况不计算家庭成员
1)在此地居住,但并未在此地落户的人员;
2)亲友未成年的子女因入托、求学等原因,户口暂时挂靠的;
3)已入住社会康复、福利疗养院的;
4)正在服刑的劳教或劳改人员;
5)在外地服兵役的家庭成员;
6)子女在外地就学,户口已迁走的人员;
7)未上户口的子女
(五)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在市场上自由租赁适合的住房。
二、补贴标准
(一)低保家庭:按建筑面积14/平方米计算(人均不超过24个平方)
(二)低收入家庭按3种情况分别补贴:
1、人均承租面积在16平方米到19平方米(含19),按建筑面积11/平方米计算
2、人均承租面积在19平方米到22平方米(含22),按建筑面积10/平方米计算;
3、人均承租面积在22平方米到24平方米(含24),按建筑面积9/平方米计算;
(三)保底:240/户(低保),160/户(低收入),且均不超过实际租金。
三、补贴计算公式
(家庭承租面积-家庭原有住房面积)×租金补贴标准。如三口之家承租建筑面积70平方米,家庭原住房面积20平方米,根据公式补贴金额=70-20)×9=450(元)
对于家庭成员中既有一个五城区户口,其他家庭成员为外地户口的家庭,只按五城区户口的租金补贴,但人均住房面积要计算居住在此的家庭成员面积。如:该家庭三口之家其中有1人为外地户口并与该家庭居住,租住70平方米的房子,家庭计算方法如下:(70-20)÷3×地下城与勇士双开2×9=300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接受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填写《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请表》。
下列所需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贰份:
1、身份证明
家庭成员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户籍簿(含户口首页、成员卡、登记卡);
2、家庭全体成员的房产证明(如无则不提供)
1)房屋产权证;
2奔驰是哪个国家的)房屋已经变卖或拆迁需要提供卖房证明或拆迁安置协议,并注明卖房时间;
3)集资建房人员出具集资建房证明;
4公房租赁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贰份;
3、收入证明
  民政部门的低收入认定告知书
4、婚姻证明
1)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
丹东旅游景点简介2)离异人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3)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4)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未婚的人员,需提供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
5、残疾证、失业证、家庭成员之间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
(二)街道办事处将有收到申请后10日内(申请限价房为5个工作日),会同所在地社区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向各街道办事处发放《成都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公示联系函》及《公示》,在其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进行15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资料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
采集电子影像资料,同时将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连同初审意见一并报区房管局和民政部门审核
(三)区房产管理局及市住房保障中心自收到电子影像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电子影像区房管局对申请家庭申报的租住公房情况,是住房保障中心对申请家庭申报的自有产权房进行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录入信息系统。对经审核副本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申请名单在指定网络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区民政局自收到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委托街道办事处在社区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在5日内出具收入证明(低收入认定告知书),并委托街道办事处采集电子影像资料,将审核意见录入住房保障管理系统。
(四)经各部门审核符合保障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住房保障中心最终确认申请人住房保障资格。
(五)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人与出租方到街道办事处(社区)签定《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房屋租赁协议》并在指定银行开户。
(六)街道办事处(社区)按照补贴标准对申请人进行配租,并签定《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协议》,报区房管局审查。
(七)市住房保障中心对租金补贴协议审查合格后,按季度对最低收入及低收入家庭发放租金补贴。
(八)凡违规领取租金补贴的家庭,除退出租金补贴外,不得再享受公共住房政策优惠。
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包括购买型经济适用房和租赁型经济适用房
一、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面向社会发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下;(家庭成员有机动车总价值在8万元以下的;家庭存款、有价证劵总额超过购买一套70平米普通商品房住房总价的30%
2、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区正式户口;
3、家庭人均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政策性住房面积一直跟随房屋持有者,即使拆迁、变卖。)。
另:在征地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他处无住房的家庭或在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条件中的12条件,并符合政策性住房的有关规定者,可以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
凡经审查符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有住房的,其自有产权住房应由市住房储备中心按市场评估价回购后,方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二)户籍属于我市农村,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务工所在地城镇申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下,在其他区(市)县申购的,应当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2、户籍属于我市农村;(大成都范围: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青白江
、温江、新都、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金堂、双流、郫县、大邑、浦江、新津、高新)
3、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缴纳有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外来务工人员。户口地进行收入认定,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经济适用房申请。
4、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
二、经济适用房条件,具体情况同廉租房。
三、经济适用房审核流程同廉租房审核流程
限价房
一、申请条件
(一)家庭年收入低于7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低于3.5万元)
(二) 家庭年收入低于7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低于3.5万元)
(三)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或个人可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1、具有本市五城区(含成都市高新区)以及正式城镇户口的无房家庭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2、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28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3、大成都户口与成都市申请条件一致,提供用工证明。
4、非成都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成员2人以上(含2人)主申请人须连续缴纳3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二、限价商品房条件,具体情况同廉租住房。
三、限价商品房审核流程同廉租住房审核流程
短而精辟的教师祝福语
注:限价商品房申请时间和方式,要见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示,申请结束后由申请人到各限价商品房销售地进行登记,由市住房保障中心统一摇号,确认选房顺序。
公共租赁住房
一、 申请条件
(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
2、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申请人必须具有我区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寒潮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单身无房职工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
2、具有我区正式户口,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
3、在五城区及高新区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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