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1.02.21
【字 号】沪绿容[2011]51号
【施行日期】2011.0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沪绿容〔2011〕51号)
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生活垃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0〕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市容局等十五部门关于推进本市生活垃圾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0〕62号)(以下简称“62号文件”)精神,市政府与区县政府签订的《上海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目标责任书》的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市政府实事项目的通知》(沪妇〔2011〕7号)文件要求,探索建立符合本市实际的生活分类减量模式,实现“十二五”期间本市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以2010年为基数每年减少5%的目标,现就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原则:华为mate30pro参数
  (一)坚持分级指导、属地管理的原则。
  市级管理部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指导,区(县)管理部门要结合区域实际制定
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对试点街镇具体实施情况的指导及监督检查。
  (二)坚持以点带面、因地制宜的原则。
带土字旁的字  各区(县)管理部门应合理选择试点街镇及示范性居住区,试点工作要结合区域实际,充分考虑在辖区内推广的可行性。
  (三)坚持全程分类、注重实效的原则。
  试点街镇及示范性居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必须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要求,做到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日常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量明显下降。
  (四)坚持社会参与、激励为主的原则。
  试点工作要注重社会参与,切实提高居民知晓率、参与率,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一本大学有哪些学校
  二、工作目标:
  各区县管理部门至少选择一个街镇开展试点工作,对街镇内有条件的居住区、企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流分类管理,试点街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方式应在辖区内具有代表性,具有推广价值。
  在试点街镇全面推进全程分类的基础上,选择至少三个居住区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创建对象的选择应考虑不同类型居住区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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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试点街镇内完善装修垃圾、餐厨垃圾、枯枝落叶、大件垃圾专项管理系统,因地制宜建立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辅助分拣、分类运输、分类中转、分类处置的全程物流模式;
  (二)在试点街镇内建立以减量为目标,以街镇、分类收运作业企业、居住区为对象,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
  (三)在试点街镇内建立有效促进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激励机制;
  (四)在试点街镇内推进分类志愿者队伍建设,努力形成有效的社会参与机制。
  三、工作内容:
  根据工作目标及工作要求,试点及创建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以下项目:
  (一)规范全程分类物流系统
  在试点街镇内完善装修垃圾、餐厨垃圾、枯枝落叶、大件垃圾专项分流管理系统。配合房屋管理部门督促物业企业在居住区设立装修垃圾堆点,规范日常管理,单位产生装修垃圾时,应设置临时堆放点或及时预约规范收运企业上门收运;餐饮单位配置专用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做到“应报尽报、应收尽收、规范处置”;合理安排枯枝落叶处置方式,禁止混入日常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立大件垃圾预约收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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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试点街镇内深入开展日常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工作。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指南(见附件1),安排试点街镇日常生活垃圾分类物流系统,指导街镇组织各居住区业委会、物业企业、居委会等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居住区内分类容器设置数量、位置、各类别垃圾常见品种、居民分类投放要求、分类收集组织等具体方案,便于居民分类投放;在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按量收费政策”,单位合理安排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分类投放工作;配合区县商务部门健全完善废品回收系统。合理安排各类垃圾物流,做到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二)设置分类投放容器
  根据各类垃圾的性质、投放频率、投放量等合理设置居民户内、居住区公共区域分类投放容器。居民户内应设置 “厨余果皮(湿)”、“其它垃圾(干)”分类投放容器;公共区域应在每个垃圾投放点配置“厨余果皮”、“其它垃圾”投放容器;对于产生频率较低的专项分类及废品回收品种,如“有害垃圾”、“玻璃”、“废旧衣物”、“可回收物”等应选择居住区内合适区域设置适量投放容器。
  (三)建立分类志愿者队伍
  指导试点街镇建立属地化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及日常考核机制。志愿者队伍可由居住区居民、居委会干部等组成,负责居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宣传、指导,对居民的分类投放、保洁员的分拣实施监督、评价等。
  (四)规范保洁员分拣
  联手房屋管理部门督促物业企业负责落实保洁员分拣制度,做到“专人负责、有效分拣、规范操作”;保洁员分拣时一般可将居民日常生活垃圾分拣为“有害垃圾”、“玻璃”、“纸板、
报纸、废纸”、“塑料瓶罐及制品”、“金属”、“织物及皮革”、“饮料纸包装”、“厨余果皮”、“其它垃圾”,并与相应的分类收运、分类处置相衔接。
  (五)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考评激励机制
  各区县管理部门应建立“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根据减量实效对试点街镇进行奖励;指导试点街镇相应建立对试点居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根据减量实效对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进行奖励。
  四、工作分工:
  市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相关标准、作业规范、激励机制;统筹分拣后各类垃圾的末端处置流向;落实市级相关配套资金;验收考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街镇及示范性居住区创建工作。
  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试点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街镇、居住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落实分类收集容器的配置;组织分类收运,安排处置流向;按照要求实施各类垃圾的分类收运,确保与分类处置有效对接(
详见附件3),对作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建立街镇、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减量实效评价体系。在试点街镇内完善装修垃圾、餐厨垃圾、枯枝落叶、大件垃圾2011 协调房屋管理、财政、商务、工商、文明办、妇联等相关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履行相应职责。
  试点街镇要负责辖区内居住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建立分类志愿者队伍并加强日常管理;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日常宣传。联手房管部门督促物业企业做好居住区“装修垃圾”堆放点的设置及日常管理,“枯枝落叶”的分类收集、分类堆放,分类收集容器及相关设施的日常维护,落实居住区保洁员分拣制度;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日常宣传。督促居委做好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日常宣传及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的日常管理。监督收运企业按照要求实施各类垃圾的分类收运,确保与分类处置有效对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区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落实节能减排的工作实践,作为“十二五”城市管理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聚集人力、财力、物力,从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有序推进试点
  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要主动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解决推进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并根据区域特点、结合全市总体工作安排,形成具有操作性的试点工作计划,并于2011年3月10日前报送市绿化市容管理局(联系人:杜恋恋,电话:52567405)。市绿化市容局将定期对各区县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评办法另行下发),并将考核结果向区县政府通报。(工作进度安排见附件4)
  (三)加大财政投入、落实资金保障
  区县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管理部门的支持,加大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财政投入,努力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资金保障体系。根据试点工作要求,科学预算工作经费,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容器及收运装备配置、生活垃圾分流处置设施建设等重要环节的资金投入。
为什么我们相遇在网络  (四)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工作实效
  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参与。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按照 “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市政府实事项目的要求,积极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广大市民树立“垃圾减量、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文明概念;有效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加强社会公众对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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