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下企业面临的三大危机及应对
新冠疫情下企业⾯临的三⼤危机及应对
“时代的⼀粒灰,落到个⼈头上,就是⼀座⼭。”
对于企业来说,⼜何尝不是呢?
中信建投表⽰“海底捞若停业时间为15天、年末门店总数下降⾄1000家,预计海底捞2020年的营收损失50.4亿元、归母净利润损失约5.8亿元。如果停业时间进⼀步延长,损失程度还将进⼀步加⼤。”
此前,西贝餐饮董事长贾国龙在采访中提及“西贝在全国60多个城市的400多家连锁店均已停业,⽬前公司账上的现⾦流扛不过3个⽉……”
新冠病毒的情势依然严峻,与此同时,疫情对于整体经济的冲击,也确是迫在眉睫。许多地⽅都已封路或封城,员⼯⽆法返回⼯作岗位,企业处于停⼯状态,就意味着没有订单、没有业务、没有收⼊,但是仍然要承担员⼯⼯资、房租、税费等等⽀出,此时,对于海底捞和西贝这样有实⼒的企业来说都是巨⼤的负担,更不要说各种中⼩微企业。
清华北⼤联合调研995家中⼩企业的结果显⽰“受疫情影响,29.58%的企业2020年营业收⼊下降幅度超过50%,58.05%的企业下降20%以上。同时,85.01%的企业维持不了3个⽉⽣存,当然,政府和银⾏⽀持后,⼀部分企业的维持时间可以超过3个⽉。”[1]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的渡过难关,协⼒防疫法律服务志愿团特针对新冠疫情下企业⾯临的劳动⽤⼯危机、合同履约危机、信贷危机等3⼤危机做出梳理并提出相应对策。
⼀、劳动⽤⼯危机
(⼀)提前复⼯有风险
1⽉27⽇凌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将春节假期延长⾄2020年2⽉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各省、⾃治区、直辖市发布的复⼯通知,⼤多数省市将于2⽉10⽇复⼯,北京、上海、江苏等地亦陆续出台了相关地⽅性⽂件,就疫情防控期间的薪资发放、返⼯安排以及延迟复⼯期间的劳动关系处理等相关事宜予以明确。企业应当根据通知要求停⼯停产。提前复⼯的,依法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资⽀付按规定
劳动者被隔离期间,⽤⼈单位应当正常⽀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员提供⽣活保障。被隔离⼈员有⼯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能停⽌⽀付其隔离期间的⼯作报酬。”与此同时,⽤⼈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资,否则属于未⾜额⽀付劳动报酬,因此,企业不能随意降低⼯资标准。
根据⼈社部最新通知《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企业应当⽀付职⼯在此期间的⼯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四⼗⼀条与职⼯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职⼯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上海市企业⼯资⽀付办法》中的第⼗五条也规定,在采取公共卫⽣预防控制措施时,劳动者疑似患传染病或者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经隔离观察后排除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付其隔离观察期间的⼯资。
(三)劳动关系不可随意解除
复⼯后,如果员⼯未及时到岗,或者劳动者存在隔离或者感染的情况,公司能否解除与其劳动关系?答案是否定的,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少需要同时满⾜以下三个条件:
(1)查明员⼯未及时到岗的原因。如员⼯确实受到本次疫情影响,⽐如因被感染在进⾏、因疑似感染处于医学观察期间、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法返岗的,不得以其未及时到岗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但须员⼯提供相应证明;如员⼯⾮因疫情影响未到岗的,可以构成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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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相应证明;如员⼯⾮因疫情影响未到岗的,可以构成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依据。
(2)公司具备合法⽣效的规章制度。即公司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且该规章制度内容合法合理;规章制度内容已经向该员⼯进⾏过公⽰或者培训学习;规章制度有明确的关于未及时到岗导致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3)公司履⾏通知的义务。如公司有⼯会的,应当事先征求⼯会的意见,同时应当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送达给员⼯。
如未能同时满⾜以上条件,公司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须向员⼯⽀付赔偿⾦。
协⼒防疫法律服务志愿团整理了与劳动⽤⼯合规和劳动关系有关的常见问题。本期从企业的⾓度出发,准备了18个⼯作必备指导⽂书,以期为企业提供参考和指引。具体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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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蔗的功效与作用⽬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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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预防肺炎疫情告全体员⼯书
2. 春节期间员⼯家庭去向统计表
3. 复⼯通知书
4. 疫区返程员⼯在家办公10天后复⼯建议书
5. 延期到岗申请
6. 延期到岗的批复/待岗通知
7. 停⼯停产通知书
8. 员⼯体温监测统计表
9. 在家灵活办公通知书
10. 办公区域消毒情况统计表
11. 外来⼈员登记统计表
送男人什么礼物好12. 疑似感染员⼯统计表
13. 建议疑似员⼯接受检查及隔离告知书
14. 疑似员⼯拒隔离建议报公安机关书
15. 员⼯⾃单位被强制带离告家属书
16. 缺勤通知函
17. 要求返岗报到通知书
18.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企业复⼯复产后,应当加强公共卫⽣安全保障员⼯⾝体健康,以下措施可供参考:昆虫的作文
(⼀)尽可能采取⽐如错峰上下班和居家电话、⽹上办公等灵活⽅式安排⼯作,减少聚集活动(如会议、培训、聚餐等);
(⼆)不具备条件安排员⼯在家上班的企业,采取固定班组成员,同⼀班组成员同时上岗,同时放⼯,同时交接,原则上做到不与接替的班组交叉;
(三)全员、全天、全程佩戴⼝罩,公司⼊⼝设置测温点,所有进⼊⼯作区域的⼈员全部接受测温,
⾼于37.3摄⽒度的⼈员,不得进⼊⼯作区域;
(四)严格实施⼯作场所消毒管理,根据员⼯活动轨迹,由公司⾏政⼈员对员⼯有可能进⼊的空间场所、有可能接触的公共设施进⾏全⾯管控,严格例⾏消毒;
(五)禁⽌⾯对⾯就餐,提倡⾃带餐⾷或餐具,餐厅同时提供打包盒饭,各部门就餐严格按照 “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规定区域”的“三定”原则执⾏,按“最少接触、最⼩交叉”就餐。
⼆、合同履约危机
春节,原本对于餐饮、采购、旅游等等⾏业来说,也是⼀年当中“春光⽆限好”的时刻,可是⽬前⼏乎没有客户,甚⾄年前准备的⼤量库存造成了囤积,没有销路。此时,许多⼈都想问,“有办法弥补我的损失吗”,⽐如“是不是可以解除合同?”赛尔号最新精灵
(⼀)合同不可轻易解除
⽬前,关于合同履⾏问题的讨论⾮常多,许多观点认为,疫情的突发事件属于不可抗⼒或者情势变更。
1、⽬前,尚未有司法解释或相关政策⽂件将本次肺炎定性为“不可抗⼒”。因此对于本次肺炎是否构成
不可抗⼒,我们现阶段只能依据现有法律规定进⾏解读。所谓不可抗⼒,是指合同订⽴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冰雹;政府⾏为,如征收、征⽤;社会异常事件,如罢⼯、骚乱三⽅⾯。其构成要件包含:
(1)障碍为当事⼈所不能控制;
(2)障碍为当事⼈在合同订⽴时⽆法合理地预见;
(3)障碍及影响为当事⼈所不能合理地避免和克服。
如果符合“不可抗⼒”的三要件,那么再可以进⼊到下⼀步的分析,该“不可抗⼒”是否让合同⽬的不能实现,从⽽赋予合同当事⼈法定解除权。
2、关于情势变更,根据《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若⼲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合同成⽴以后客观情况发⽣了当事⼈在订⽴合同时⽆法预见的、⾮不可抗⼒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变化,继续履⾏合同对于⼀⽅当事⼈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的,当事⼈请求⼈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相⽐因“不可抗⼒”⽽主张合同变更,情势变更原则的适⽤需要诉诸于法院,可以避开对当前情况是否
构成不可抗⼒的三要件论证,但需论证该情况不属于商业风险且导致继续履⾏合同对⼀⽅当事⼈显失公平。
总结:如果疫情会导致整个合同没有办法继续履⾏,那么可以尝试主张不可抗⼒解除合同;如果只是导致合同暂时不能正常履⾏,但不会必然导致合同⽬的不能实现,则对于继续履⾏合约⾯临显失公平的⼀⽅,可以尝试主张“情势变更”尽量维护⾃⼰的权益。
(⼆)履约问题陷难题
关于合同履约,协⼒防疫法律收到了众多的咨询,内容涉及:房屋租赁、国际贸易等等,所以我们也做了两期专门的⽂章为⼤家答疑解惑,参见:
摘选部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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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房屋租赁问题
1餐厅、酒店等经营场所的租赁
2.写字楼的租赁
3.⼚房租赁
4.住宅租赁
5.关于租赁期限的影响
专题⼆:旅游相关问题
1.本定全家春节(境内/)旅游,和旅⾏社签好了合同,现在我可以要求旅⾏社解除合同给我全额退款吗?
2.我在疫情之前订了外地的酒店,现在机票和⽕车票可以免费退,那酒店可以免费退吗?
3.外出时遇路被封,既去不了⽬的地,也回不了出发地,路上到酒店,⼜被拒绝⼊住。本⼈⽆任何症状,亦⾮来⾃敏感地区,酒店拒绝的⾏为违法吗?
专题三:国际贸易相关问题
1.我是⼀家外贸公司,和国外的客户的合同中恰好约定了不可抗⼒包括重⼤疫情,那我现在⽆法履⾏合同,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
2.我是⼀家外贸公司,现在因为疫情原因,国际贸易订单⽆法交货了,这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吗?我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免除⼀部分义务吗?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减少损失?
专题四:服务合同
1.我原定2⽉18⽇在上海婚礼,现在许多亲朋好友都表⽰可能⽆法前来,所以我希望婚礼延后,但是酒店表⽰那时已经返⼯,是我们违约,定⾦不可退还。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
(三)企业应对有措施
⾸先,如果因为执⾏疫情防控命令或措施导致合同不能实际履⾏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损失进⼀步加⼤,尽快向合同的相对⽅发送通知,及时告知相应情况。
其次,在疫情防控期间,应注意搜集和保留有关机关的通知和⽂件(信息)、采取防控措施的照⽚或视频;对因在疫情中就诊住院或被隔离、留观的,注意搜集医院就诊证明、隔离证明或街道社区的证明材料。受疫情影响导致⽆法如期履⾏或不能履⾏国际贸易合同的,应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出具证明⽂件。
最后,加⼤合同履⾏的跟进⼒度,积极进⾏协商,争取互谅互让,及时沟通替代⽅案,达成友好协议。
三、信贷危机
现⾦流、信贷政策关乎企业的⽣死,⼀旦企业资⾦链断裂,将会⾯临破产倒闭的风险。现在很多企业收⼊停滞,但成本
现⾦流、信贷政策关乎企业的⽣死,⼀旦企业资⾦链断裂,将会⾯临破产倒闭的风险。现在很多企业收⼊停滞,但成本还在往前冲。如何化解企业信贷危机也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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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银⾏业保险业⾦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的通知》。1⽉31⽇,央⾏、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步强化⾦融⽀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结合上述政策,多家银⾏也纷纷出台了调整政策,我们梳理相关内容如下:
(⼀)受疫情影响个⼈的信贷政策
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或隔离⼈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员、参加疫情防控⼯作⼈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来源的⼈,通知要求⾦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卡等个⼈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值得注意的是,前述通知为指导性⽂件,具体适⽤的优惠政策应以各银⾏通知、地⽅政府部门⽂件为准,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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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湖北省分⾏
参加疫情防控⼈员个⼈贷款逾期不视作违规、对湖北地区个⼈贷款还款宽限期延长为11天,对于湖北地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来源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3—6个⽉延迟还本安排;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员、政府⼯作⼈员及因疫情被隔离⼈员,在疫情期间信⽤卡⽆法及时还款发⽣逾期的,不视为违约,不纳⼊违约客户名单,相关利息及滞纳⾦可予以减免,并可申请征信修复。
招商银⾏
对于其他在疫情期间有信贷需求的客户,优化授信和提款流程,引导客户使⽤⽹银“在线贴现、在线提款”等线上作业功能,减少线下操作流程,降低⼈员交叉感染风险,提⾼⼯作效率,努⼒保障企业良好运营。
建设银⾏
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员、政府⼯作⼈员,疫情期间的个⼈贷款、信⽤卡透⽀发⽣逾期的,不视为违约,不进⼊违约客户名单。
(⼆)受疫情影响企业的信贷政策
1.对受疫情影响较⼤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化旅游等⾏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微企业,不得盲⽬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式,⽀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2.对受疫情影响较⼤领域和地区的融资需求,⾦融机构要建⽴、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业务办理效率。在受到交通管制的地区,⾦融机构要创新⼯作⽅式,采取在就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式尽快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3.⾦融机构要围绕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加强服务能⼒建设,继续加⼤对⼩微企业、民营企业⽀持⼒度,要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值得注意的是,前述通知为指导性⽂件,企业具体适⽤的优惠政策应以各银⾏通知、地⽅政府部门⽂件为准,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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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
对于受疫情影响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及个体⼯商户,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及付息周期、延长还款期限、⽆还本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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