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各地最新分布式补贴政策汇总(19地仍有补贴)
导读:2022年国家不再下发光伏补贴,但还有19地享受市级、区级补贴!
2022年国家不再下发光伏补贴,但还有19地享受市级、区级补贴!
1、⼴东省东莞市(市级补贴):
属于太阳能光电建设⼯程⼀体化或分布式光伏的项⽬且装机容量不⼩于20KWp,补贴⾦额为2元/Wp;
属于太阳能光电建设⼯程⼀体化或分布式光伏的项⽬且装机容量不⼩于20KWp,补贴⾦额为2元/Wp;
2017~2018年底取得市发改局备案且经市供电部门并⽹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装机容量在120MW以内。享受补贴的有效期延⾄2024年12⽉31⽇办法明确,专项资⾦的补助⽅式为事后补助,补助标准如下:
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8万元/兆⽡进⾏装机补助,单个项⽬补助最⾼不超过144万元,补助平均分四个财政年度拨付。
对机关事业单位、⼯⼚、交通站场、商业、学校、医院、社区、农业⼤棚等⾮⾃有住宅建设企业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时,补助时间⾃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起,连续5年进⾏补助。
对利⽤⾃有住宅及在⾃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的⾃然⼈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时,补助时间⾃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起,连续5年进⾏补助。
2、江苏省南京市(市级补贴):
2021年3⽉16⽇,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南京市绿⾊建筑⽰范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就进⼀步推动南京市绿⾊建筑⾼质量发展出台相关政策。
绿⾊建筑⽰范项⽬给予⼀次性资⾦补助,同时不⾼于合同价的50%。绿⾊建筑单体⽰范项⽬按照建筑⾯积予以补助,⼆星级⽰范项⽬补助标准为20元/m2,最⾼不超过30万元;三星级⽰范项⽬补助标准为30元/m2,最⾼不超过50万元;绿⾊建筑⽚区集成⽰范及绿⾊⼩镇项⽬根据规模和技术应⽤⽔平由专家评审决定,补助⾦额最⾼不超过300万元。
新建浅层地能(地源热泵、⽔源热泵、可再⽣能源区域能源站)⽰范项⽬按照⽰范⾯积不超过50元/m2予以补助;太阳能光伏项⽬按照不超过500元/kW予以补助。原则上单个可再⽣能源建筑应⽤⽰范项⽬补助⾦额最⾼不超过200万元。年进⾏补助。
3、江苏省苏州吴江区:
2021年11⽉19⽇,苏州市吴江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吴江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案的通知》。通知提出:⼒争到2023年底,全区新增光伏装机500兆⽡左右,到2025年底,再新增光伏装机500兆⽡左右。
实施财政补贴。每年安排⼀定财政资⾦,对2021年7⽉⾄2023年底期间并⽹发电,且接⼊全区光伏发电数字化管理平台的光伏和储能项⽬进⾏补贴:
⼯业企业分布式光伏项⽬应⽤⽅(屋顶⽅)补贴0.1元/千⽡时,补贴项⽬1年的发电量;
居民屋顶光伏项⽬按1元/⽡对投资⽅进⾏⼀次性装机补助;
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及其他项⽬补贴投资⽅0.2元/千⽡时,补贴2年发电量;
对实际投运的储能项⽬,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运营主体补贴0.9元/千⽡时,补贴2年放电量。
4、深圳:
1⽉21⽇,⼴东省深圳市发改委印发《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管理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提出:市级财政对纳⼊补贴范围的发电量予以补贴,其中:
基准常规光伏项⽬:2022年、2023年并⽹发电的项⽬补贴标准为0.3元/千⽡时,2024年、2025年并⽹发电的项⽬补贴标准为0.2元/千⽡时,2026年并⽹发电的项⽬补贴标准为0.1元/千⽡时;
光伏建筑⼀体化(BIPV)项⽬:补贴标准为基准常规光伏项⽬的1.2倍。
等离子电视好还是液晶电视好5、北京市顺义区:
2021年5⽉18⽇,北京市顺义区发改委下发《关于印发进⼀步⽀持光伏发电系统推⼴应⽤的通知》,在北京市的补贴上,区级按照市级补贴标准 1:1 ⽐例进⾏补贴,补贴期限为 5 年。
2020 年 1 ⽉ 1 ⽇⾄ 2021 年 12 ⽉ 31 ⽇期间采⽤“⾃发⾃⽤为主,余量上⽹”模式并⽹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区级财政
按项⽬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的补贴期限为 5 年,补贴对象为法⼈单位或个⼈。
1、常规类项⽬补贴标准。适⽤⼀般⼯商业电价、⼤⼯业电价或农业⽣产电价的项⽬补贴标准为每千⽡时 0.3 元(含税)。个⼈利⽤⾃有产权宅基地建设的户⽤光伏发电项⽬补贴标准为每千⽡时 0.3 元(含税)。
2.提⾼部分领域补贴标准。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执⾏居民电价的⾮居民⽤户项⽬补贴标准为每千⽡时 0.4 元(含税)。
3.⽀持⾼端应⽤。全部实现光伏建筑⼀体化应⽤(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的项⽬,补贴标准为每千⽡时 0.4 元(含税)。
6、北京市西城区:
2021年1⽉15⽇,北京市西城区发改委下发《北京市西城区⽀持⿎励节能降耗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提出:
释放自己节能资⾦⽀持⽅式分为补助和直接奖励。项⽬申报单位可根据项⽬具体情况⾃愿申报资⾦⽀持⽅式,同⼀项⽬只能申请⼀种⽅式。补贴有效期⾄2025年12⽉31⽇。
新能源、可再⽣能源开发利⽤及推⼴项⽬,给予总投资额30%的补助;
合同能源管理项⽬,在北京市政府补助基础上给予市级补助资⾦50%的补助;
通过国家绿⾊建筑运⾏三星、⼆星认证标识的建筑,在享受国家、市级奖励的同时,分别⼀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7、北京市经开区:
2021年8⽉2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绿⾊发展资⾦⽀持政策(征求意见稿)》,拟对15类绿⾊低碳项⽬给予政策性资⾦⽀持。其中,分布式光伏项⽬拟在北京市级资⾦补助的基础上,经开区按照1:1配套奖励。补贴期限为 1年。
8、北京通州区:
2021年11⽉10⽇,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府发布《通州区绿⾊化改造提升项⽬补助资⾦管理办法(试⾏)》。
公务员级别划分绿⾊化补助资⾦重点⽀持范围:
9、浙江省乐清市(市级补贴):
2021年4⽉21⽇,浙江省乐清市⼈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市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市级财政补贴的通知》,提出:
对于2021年4⽉30⽇之前并⽹以及2020年8⽉1⽇之前并⽹的分布式光伏项⽬则继续享受之前0.3元的补贴;5⽉1⽇之后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补贴调整⾄0.2元/度;2022年1⽉1⽇之后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补贴调整⾄0.1元/度。
对2021年5⽉1⽇之后并⽹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乐清市级财政补贴调整⾄每千⽡时0.2元,有效期⾄2021年12⽉31⽇⽌。
对2022年1⽉1⽇之后并⽹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乐清市级财政补贴调整⾄每千⽡时0.1元,有效期⾄2022年12⽉31⽇⽌。
2023年1⽉1⽇起取消乐清市级财政补贴。
10、浙江省宁波市:
2021年9⽉,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推进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应⽤⼯作的若⼲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
由市级财政对2021年⾄2025年期间并⽹的建筑屋顶光伏项⽬按0.3元/千⽡时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并⽹发电之后第⼆个完整抄表⽉起12个⽉。
、浙江省云和县::
11、浙江省云和县
2021年11⽉30⽇,云和县发改委发布《关于户⽤光伏发电项⽬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省能源局下达云和县可再⽣能源专项资⾦80万元,经研究,决定将该笔资⾦⽤于⽀持户⽤光伏发电项⽬的发展。
1.2021年并⽹的户⽤光伏发电项⽬给予1元/⽡的补助,2022年并⽹的户⽤光伏发电项⽬给予0.8元/⽡的补助,2023年并⽹的户⽤光伏发电项⽬给予0.6元/⽡的补助。每户最⾼补助不超过5000元。
2.补助资⾦按电⼒公司出具的并⽹时间先后顺序给予安排,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补助,直⾄80万元资⾦分配完毕。
12、浙江省平湖市:
2021年10⽉26⽇,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发展和改⾰局印发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新⼀轮⿎励光伏发电项⽬建设的若⼲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提出:
(⼀)对⼯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实⾏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时电价补助。
(⼆)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项⽬,实⾏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5元/千⽡时电价补助。
(三)对“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实⾏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千⽡时电价补助。
(四)对居民户⽤屋顶光伏发电项⽬实⾏⼀次性装机补助,按装机容量1元/⽡补助。
13、浙江省柯桥区:
12⽉16⽇,绍兴市柯桥区发改委公布的《关于柯桥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案的公⽰》中,
2021年1⽉1⽇--2025年12⽉31⽇期间:在柯桥区内投资建设符合分布式光伏3.0要求,并通过区发改局验收,接⼊柯桥区光伏数字化智慧管理平台的⾮户⽤光伏项⽬,⾃验收通过之⽇起,根据实际发电量按每千⽡时0.25元对项⽬业主进⾏补助,补助周期为5年,在安装⾸年⼀年兑现⼀次,此后每半年兑现⼀次。
14、⼴东省⼴州市黄浦区/开发区/⾼新区:
2021年5⽉12⽇,⼴州市黄埔区、开发区、⾼新区发改局联合下发《⼴州市黄埔区⼴州开发区⼴州⾼新区促进绿⾊低碳发展办法》
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投资⽅按照发电量给予补贴,
应⽤⽅(屋顶⽅)为⾮公共机构的:补贴标准为0.15元/千⽡时、
应⽤⽅(屋顶⽅)为公共机构的:补贴标准为0.3元/千⽡时。
以2020年计起,单个项⽬最⾼享受补贴时间为6年。补贴时间范围为2020-2025年。
对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应⽤⽅(屋顶⽅)按照项⽬装机容量给予⼀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0.2元/⽡。单个项⽬最⾼奖励⾦额为200万元。
15、陕西省西安市:
2020年12⽉25⽇,西安市⼯信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进⼀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告》,提出:
1)对新进⼊⼯信部《光伏制造⾏业规范条件》公告的企业,⼀次性奖励50万元。
2)对2021年1⽉1⽇⾄2023年12⽉31⽇期间建成并⽹且符合国家和⾏业标准的分布式光伏项⽬,⾃并⽹次⽉起给予投资⼈0.1元/千⽡时补贴,连续补贴5年
3)对2021年1⽉1⽇⾄2023年12⽉31⽇期间建成运⾏的光伏储能系统,⾃项⽬投运次⽉起对储能系统按实际充电量给予投资⼈1元/千⽡时补贴,同⼀项⽬年度补贴最⾼不超过50万元。
地震是什么引起的3⽉11⽇,陕西省西安市发改委发布关于申报2021年度分布式光伏补贴资⾦的通知。
通知指出,本次申报范围及条件为2018年1⽉1⽇⾄2020年12⽉31⽇期间在西安市辖区内建成并⽹的分布式发电项⽬(含光伏扶贫项⽬),项⽬全部使⽤市内企业⽣产的组件,组件转换率达到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标准,项⽬建设质量符合国家、⾏业或地⽅标准的。
通知明确,⾃项⽬并⽹起,给予投资⼈0.25元/度补贴。各区县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发电补贴,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下达区县财政局,区县负责补贴资⾦兑付;各开发区(切块管理区)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的发电补贴,由开发区(切块管理区)按照不低于0.25元/度补贴标准给予发电补贴。
此外,申报提交时间为2022年5⽉10⽇前。
16、上海市徐汇区:
近⽇,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府发布《徐汇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本区范围内新建并⽹的分布式光伏项⽬,按项⽬并⽹验收规模给予1000元/千⽡的扶持,或按项⽬实际投资额给予20%的扶持,最⾼不超过200万元。
通知明确,企业在本区范围内实施建筑节能项⽬,且被列⼊上海市绿⾊建筑、整体装配式住宅建筑、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低能耗建筑、可再⽣能源与建筑⼀体化⽰范项⽬等建筑节能和绿⾊建筑⽰范项⽬的,根据项⽬对本区节能减排降碳的贡献,最⾼按1:0.5⽐例给予区级资⾦匹配。单个⽰范项⽬最⾼不超过300万元。
⿎励可再⽣能源和新能源发展。
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或市级的绿⾊⼯⼚、绿⾊园区、绿⾊供应链、绿⾊产品设计的企业,按项⽬总投资的20%,给予最⾼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对于新建载体可在项⽬正式开⼯后和完成并⽹验收两阶段,按照3:7⽐例给予扶持。如项⽬停⽌建设,根据具体情况,由主管部门负责收回已拨付的资⾦。
⿎励建筑节能减排降碳。
企业在本区范围内实施建筑节能项⽬,且被列⼊上海市绿⾊建筑、整体装配式住宅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低能耗建筑、可再⽣能源与建筑⼀体化⽰范项⽬等建筑节能和绿⾊建筑⽰范项⽬的,根据项⽬对本区节能减排降碳的贡献,最⾼按1:0.5⽐例给予区级资⾦匹配。单个⽰范项⽬最⾼不超过300万元。
⿎励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人世间郝冬梅结局
企业在本区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实施节能技改、节能产品应⽤项⽬,并实现明显的节能减排降碳效果的,按项⽬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每吨标准煤1200元的扶持,或按项⽬投资额中⽤于实现节能减排降碳功能部分给予20%的扶持。
以上扶持最⾼不超过100万元。
两家及以上企业共同出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的,投资额在申报企业实际投⼊范围内认定,同⼀项⽬限⼀家企业申报本项补贴。
对符合上述合同能源管理项⽬补贴扶持条件的企业,根据项⽬规模,对项⽬前期诊断费⽤投⼊给予⼀次性补贴,按节能量给予节能服务公司每吨标准煤200元的补贴,单个项⽬补贴⾦额最⾼不超过6万元。
本管理办法⾃2022年3⽉1⽇起施⾏,有效期⾄2025年2⽉28⽇。
17、浙江温州
10⽉25⽇,浙江温州市⼈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温州市制造业千企节能改造⾏动⽅案(2021-2023》,推动光伏项⽬参与电⼒市场交易。
英语作文 我的家庭
对完成备案并接⼊市级分布式光伏数字化管理平台的“⾃发⾃⽤、余量上⽹”的分布式光伏项⽬,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时的补贴。⿎励储能项⽬市场化运⾏。对于实际投运的分布式储能项⽬,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0.8元/⼲⽡时的补贴,⿎励各地加⼤对集中式储能项⽬的⽀持。
18、浙江温州泰顺县
12⽉23⽇,泰顺县发展和改⾰局发布《泰顺县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意见(征求意见稿)》,建设模式及补贴标准如下:
居民(家庭农场)屋顶统⼀规模化建设运营且不实施平改坡的,在光伏发电项⽬建成、并⽹和验收后给予居民发放⼀次性建设补贴。2021年、2022年、2023年建成、并⽹和验收的实⾏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1元/⽡、0.08元/⽡、0.05元/⽡;居民(家庭农场)屋顶统⼀规模化建设运营且按照政府“平改坡”美丽⼯程要求实施的,在光伏发电项⽬建成、并⽹和验收后给予居民发放⼀次性平改坡建设补贴。2021年、2022年、2023年建成、并⽹和验收的实⾏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5元/⽡、0.4元/⽡、0.3元/⽡。
⾏政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运营的,由政府部门或⾏政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委托能源企业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实施平改坡建设的屋顶光伏发电项⽬在建成、并⽹和
验收后给予实施单位⼀次性建设补贴。2021年、2022年、2023年建成、并⽹和验收的实⾏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5元/⽡、0.4元/⽡、0.3元/⽡。不实施平改坡的屋顶光伏发电项⽬不享受任何补贴。
19、安徽芜湖
3⽉10⽇,安徽芜湖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领域光伏发电推⼴应⽤的通知,通知指出,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业和民⽤建筑项⽬屋⾯应按光伏发电、光伏与建筑⼀体化设计、建造。其中,⼯业建筑单体屋顶⾯积1000平⽅⽶以上应同步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太阳发电组件⾯积不少于屋顶⾯积的70%。
据了解,此前《芜湖市⼈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发电推⼴应⽤的实施意见》中提到2025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60万千⽡。对新建光伏发电项⽬配套建设储能系统,储能电池采⽤符合相关⾏业规范条件的产品,⾃项⽬投运次⽉起对储能系统按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电站运营主体0.3元/千⽡时补贴。并为满⾜光伏发电安装条件,对既有建筑屋顶进⾏加固改造的,按加固改
造费⽤的10%给予奖励。来源:光伏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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