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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税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市人民政府
汤灿已死【公布日期】2007.01.16
【字 号】吉市政办函[2007]3号
【施行日期】2007.01.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谢谢你老师作文【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桂林旅游景点大全
正文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税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市政办函〔2007〕3号)
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吉林市税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吉林市税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奋斗三年,总量翻番”目标的实现,切实加强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实现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税源普查。为搞好普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税源普查的指导思想及目的
  (一)全面摸清税源底数,掌握税源的分布状况及其构成,为各级政府把握经济全局、进行宏观决策、指导经济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二)全面掌握税源变化情况,为各级政府加强财源管理和调整收入结构提供参考。
  (三)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税负情况,对纳税人的税负进行对比分析,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完善税收政策提供数据资料。
  (四)全面掌握所有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纳税状况,为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推行税收图标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征管提供依据。
  二、税源普查的内容
  为全面摸清全市税源底数,了解全市分产业、分行业、分经济类型、分区域、分预算级次、分税种的税源分XXX变化情况,本次税源普查的范围为全市所有纳税单位和个人。税源普查的主要内容是:2005-2006年度(会计年度)的有关税收资料和相应的财务指标数据。税务登记及纳税户管理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纳税申报和税(费)缴纳情况。
  三、税源普查的方法
  (一)从征管软件等系统中抽取登记信息。
  (二)与工商登记信息和统计部门经济普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与发改委、技术监督、房产、城建、国土资源等部门以及街道掌握的信息进行对比分析,确定普查单位和户数。
  (三)对辖区企业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实地普查。
  四、税源普查的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搞好全市税源普查工作,市政府成立税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税源普查的动员、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从市财政局、监察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工商局抽调业务骨干,在市财政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市税源普查工作组织实施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各区要比照市里的做法,建立相应的税源普查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负责本地区税源普查工作的动员、组织、协调和实施。
  各级税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职责是:
  (一)市税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税源普查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市的税源普查工作;负责全市税源普查数据的汇总、整理、分析工作,并按市政府和税源普查领导小组的要求出具税源普查研究分析报告。
  (二)区税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本区税源普查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本区及所属乡(镇)的税源普查工作;搞好税源普查人员培训工作;确定本区域
税源普查的具体单位和业户,负责本区域纳税单位的税源普查和分户审核录入工作及所属乡(镇)税源普查数据的汇总、整理、分析工作,按期向市税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区税源普查数据,出具本区税源普查研究分析报告。
  五、税源普查各部门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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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税源普查有关部门要服从大局,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全市税源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工作任务是:
  (一)财政部门:负责税源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实施事宜;抽调业务骨干人员参加税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普查组织工作;抽调业务骨干人员参加税源普查工作。
  (二)国税部门:负责提供所有已办理税务登记和虽未办理税务登记但已纳入税务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与税源普查有关的资料;抽调业务骨干人员参加税源普查工作。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纳税人有关普查表的填制工作,普查表经税务征管人员认真审核无误并签名后,按期上报同级税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配合下,做好国税登记户数与工商登记户数差异情况的清理、审查、认定和统计分析工作。
  (三)地税部门:负责提供所有已办理税务登记和虽未办理税务登记但已纳入税务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与税源普查有关的资料;抽调业务骨干人员参加税源普查工作。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纳税人有关普查表的填制工作,普查表经税务征管人员认真审核无误并签名后,按期上报同级税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配合下,做好地税登记户数与工商登记户数差异情况的清理、审查、认定和统计分析工作。
  对已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但未纳入税务管理的应税单位和个人,或者既没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也未纳入税务管理的应税单位和个人,要认真进行清理检查,按国税、地税部门的职责分工纳入税务管理,及时办理有关认定手续,并做好相关税源普查的填报工作。
  (四)监察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人员参加税源普查工作;协助做好税源普查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五)统计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人员参加税源普查工作;搞好统计指导和监督,并协助做好普查数据的审核录入工作。
说说图片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人员参加税源普查工作,负责提供所有办理了工户口所在地怎么填
商注册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与税源普查有关的资料,并协助做好税源普查的相关工作;在国税、地税部门的配合下,对工商登记户数与税务登记户数的差异进行清理、审查、认定和统计,并对差异情况进行因素分析后形成书面材料,按期上报同级税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公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人员参加税源普查工作,依法处理税源普查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
  (八)其它相关部门:发改委、技术监督、房产、国土资源、公安、建委、规划、文化、卫生、政务大厅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税源普查,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协助做好普查工作。
  六、税源普查的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市税源普查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全面普查阶段、汇总分析阶段三个阶段,自2007年1月5日开始到7月31日完成。
  (一) 准备阶段。自1月5日开始到1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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