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杜丽杰信用卡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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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住所地大连市中山区中山广场6号。
负责人:刘鹏涛,系该分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周劲松、刘淼淼,均系辽宁诚之然律师事务所律师。云南民族文化
被执行人:杜丽杰,*,1982年8月10日出生,汉族,住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与杜丽杰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于2022年8月1日立案执行。立案后,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责令其履行上述义务,但至今未履行。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工商、保险、车辆、不动产、网络资金、证券、住房公积金、人民银行开户情况等财产情况,并进行了传统调查。通过以上查询和调查,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通过谈话笔录方式,将上述财产调查和执行情况告知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亦未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能不能再爱我一遍像以前是什么歌本案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经申请执行人确认。依照《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衢的拼音
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普的拼音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员  那 函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  张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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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记 员  田 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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