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度、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及二.
建造师项目员工内部培训资料4
三、关于注册建造师考试和培训
1、为什么要进行考试?
保证合格的人才能获得注册建造师资格。
在对符合条件的一级项目经理进行考核获得注册建造师资格后,后来者必须通过考试获得。因为这是:
1、原有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主要是依据其工程实践和参加为时不多且无严格考试的培训,而无专业学历和专业考试等要求。从总体上看,现有项目经理的素质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许多项目经理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文化程度偏低。
2、有一定专业学历、工程实践等要求并经严格考试而取得执业资格的注册建造师制度,经企业选聘担任项目经理,有助于提高项目经理的素质和项目管理水平,有利于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3、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
在建立了注册建造师制度后,一旦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出现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不仅可以依法追究企业的责任,还可以依法追究责任到人,视其情节责令注册建造师
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4、与国际接轨、开拓国际建筑市场的客观要求。
  我国施工企业有10万多个,从业人员3500多万,约占全世界建筑业从业人数的25%,但对外工程承包额却仅占国际建筑市场的1.3%。原因固然很多,但缺乏高素质的施工管理人员是重要原因。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将为我国开拓国际建筑市场、增强对外工程承包能力有所帮助。
2、如何进行报名考试?
一般在考试之前的2个月左右开始报名。到时候看具体的通知,到人事部和建设部指定的单位报名参加考试。注意报名时需要的条件。
3、什么时候进行注册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级注册建造师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制定大纲,统一组织。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在每年的第三季度举行。
备注:2004年由于是第一次举办,考试时间定为:200531213日。回目录>>>>>>>>
二级注册建造师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考试
时间由于2004年是第一年,目前考试时间还未定。
4、注册建造师考试如何组织?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5、注册建造师考试如何进行培训?
按照考培分离,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6、建造师考试课目 国产喜剧电影排行榜
建造师考试科目分两部分 ——综合知识和能力;——专业知识和能力。
一级建造师综合知识与能力考3个科目,即: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二级建造师综合知识与能力考2个科目,即: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不考建设工程经济
专业知识与能力考1科目,即: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突出各专业的特点。(14/12个专业)
7、建造师考试都分为哪些专业?
一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14个。
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12个。
备注:加红斜体的为一级建造师多出的两个专业——即铁路、民航(因为要求较高)。
82004年建造师考试安排
由于是第一次举办考试,2004年的考试时间比较特殊:
国家注册建造师第一次执业资格考试初步定于200531213日。
二级建造师还没有定下来。
9、哪些一级项目经理可以免考部分科目?
必须同时符合《暂行规定》中有关的报名条件:
1200312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2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10、符合免考条件的一级项目经理免考哪2科?
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仍然要考《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备注:法规和专业实务非常重要——因为专业性和职业操守非常重要。
11、考试成绩的有效周期如何?怎么化妆好看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12、一级建造师的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13、二级注册建造师的报考条件
    (中专以上2年施工管理经验)
凡遵纪守法规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指导意见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插上科学的翅膀飞2002111号),制定本
意见。
1)考核认定条件
  长期从事建设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工作,业绩突出,无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职业道德行为良好,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受聘为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培训证书,现担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经理,并同时具备下列(一)和(二)中的各一项条件,或者具备(三)中的两项条件。
(一)学历和职业年限
  1端午节古诗词、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3年。
  2、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工程项目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8年。
3、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0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
目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3年。
(二)业绩
  1、主持完成中型工程(附件1,下同)工程总承包1项。
  2、主持完成大型工程(大型工程标准见《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建市函[200456号附件1,下同) 施工总承包1项。
  3、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2项。
  4、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1项和大型工程施工承包1项。
  5、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1项和中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
  6、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
  7、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包1项和中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
  进口牛奶十大品牌8、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承包4项。
  9、已发布实施的国家、行业或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主要编写人员。
  (三)或者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1、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5年。
2、具备(二)中的一项条件,其中一项工程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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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认定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参照《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成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考核认定程序
  (一)地方所属企业的申请人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经企业审查同意后,由企业向所在工商注册地的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所属企业的申请人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经企业审查同意后,由企业直接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中央管理的企业申报。
  (二)各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核,经同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提出推荐名单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和中央管理的企业对其所属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名单并将拟推荐名单返回申报企业,由企业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报其工商注册所在地
的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推荐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拟认定人员名单,报送领导小组审核。
  其中涉及交通、水利专业的业绩材料,应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级相应专业行政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送领导小组审核。
(四)领导小组对经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公布,同时报人事部、建设部备案。
4)考核认定申报材料
  (一)各地级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人事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函。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三)学历或学位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已发布实施的国家、行业或地方工程建设标准主要编写人员证明复印件。
  (四)所在单位出具项目经理任职、在岗、建设工程业绩的证明。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级建造师考核认定工作原则上应于20041031日前结束。
  (二)各企业应推荐具备申报条件且在第一线从事工程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业务技术部门和人事部门负责人对其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各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和中央管理的企业在审核、复核工作中,须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已通过特许或考核认定的方式取得其他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在公务员岗位工作的人员,一律不得申报。
  (五)各地区、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和中央管理的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标准,严格要求,认真按程序做好申报、审查审核、复核等各环节工作。凡不认真把关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停止其申报权和取消个人申报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做好本地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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