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篇:建设部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03]23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行业协会,中央管理的企业:
按照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的规定,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了建造师专业划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溜的拼音组词一、建造师名称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
只有参加建造师考试合格者才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须通过注册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建造师的专业类别在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内页中注明,不在证书的名称上标明。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在注册证书内页中注明。
二、建造师专业划分
一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14个。
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12个。
三、建造师管理
(一)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一级建造师考试大纲编制、考试命题和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编制等工作由建设部会同人事部统一组织。各专业建造师考试大纲编制和考试命题具体工作委托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一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各专业建造师注册的初审工作委托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负责。
二级建造师考试命题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人事部门负责。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负责。
(二)负责各专业建造师考试大纲编制组织实施工作的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应组织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各专业大纲编写委员会负责本专业一级和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和指导书的编写和修订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第二篇:口腔科专业划分
口腔科专业划分
专科口腔医院与综合基层医院口腔科诊疗方式的不同
转租注意事项
在口腔专科医院中,一般将口腔医疗内容划分为口腔内科(可再细分为牙体牙髓科、牙周科、儿童牙科、黏膜科等专业)、口腔颌面外科(可再分为整形科、牙槽外科、外伤肿瘤科、颞下颌关节科等)、口腔修复科和口腔正畸科。
基层医院口腔科往往采取通科医生的作法,即由一名医师对一位患者的口腔病变作全面检查并制订、实施全程(包括口内、口外、修复等环节)计划。口腔正畸学是研究错畸形的病因机制,诊断分析及其预防和,而错颌畸形是指儿童在生长发育过程中,由先天的遗传因素或后天的环境因素。
口腔修复,主要是针对牙齿缺损、牙齿缺失后的工作,如嵌体、全冠、义齿等,也包
括利用人工修复体针对牙周病、颞下颌关节病和颌面部组织缺损的,如咬合板、牙周夹板、赝复体、义眼、义耳、义鼻等。是口腔医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种植修复、粘结修复、美学修复是现代口腔修复发展最快的领域,显著提升了口腔修复的效果和水平。本科学习,是所有口腔医学内容的大体掌握。
口腔简单分内,外,修,正畸。还有牙周,粘膜,预防保健,儿牙,种植,等等
1、牙体牙髓病科:主治牙齿疾病,包括龋病(俗称蛀牙)、牙髓病、牙根尖周病以及牙齿发育不良的变牙或牙齿有缺损等。
主要症状:牙痛。
方法:消炎、止痛、补牙洞以及美容性漂白牙齿等等。
2、牙周病科:主治牙周和粘膜组织的疾病,如牙龈炎、牙周炎、口腔粘膜病等。
主要症状:牙肉红肿、易出血、牙齿松动、口腔粘膜上有溃疡等。
方法:清洁口腔、消炎以及各种牙周手术,还可以采用吃药打针的内科疗法。
3、口腔颌面外科:主治颌面部的炎症、外伤、畸形以及肿瘤等各种疾病。
方法:采用外科手术各种疾病,其中包括拔牙。病症严重的病人还需要住院。
4、口腔修复科:主治牙齿缺失、修复缺牙,包括全口假牙和部分假牙,在部分假牙中,又分为活动假牙和固定假牙,根据需要和可能来设计假牙的制作。
5、口腔正畸科:主治牙齿排列不整齐,矫正牙齿。除了恢复咬啮功能外,在很大程度上要满足患者的美容要求,而且疗程比较长。
6、口腔预防保健科:定期进行口腔健康检查和口腔健康教育,采取各种预防措施(包括应用各种氟化物防龋法、窝沟封闭、预防性洁治等),预防疾病的发生。
种牙应该算外科与修复的联合,在大的医院是独立的科室.
第三篇:关于201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1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建人[2012]7号 浏览次数:31
2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人事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二〇一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2]1号),我省201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1,下同)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下同)。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3、持有《福建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者。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qq用户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
(一)1或3并满足下列条件者,可以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不一样的中秋节作文
(1)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3)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已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者。
(三)增加执业专业类别考试。已取得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外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一项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增项专业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职称指通过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五)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2月7日至3月16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首次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办法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后,须使用A4纸打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填写《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以下简称《业绩证明》),《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在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两吋免冠彩证件照片一张。
2、非首次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无变更的不需打印报名表。好看的抗日电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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