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若干意见
文章属性
∙flash按钮制作【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12.02 口红品牌排行榜前十名
∙【字 号】
∙【施行日期】2008.12.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切实提高低收入农户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随着现代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我市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低收入农户增收的难度很大,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加快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步伐,是我市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市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工作要求的实际行动;是巩固“作风建设年”成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实施这项工程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改进工作、提高实效,加快低收入农户奔小康的进程。
二、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的目标,不断提高低收入农户自我致富能力和社会保障水平。以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进一步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和以县为责任主体,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大组织领导、政府扶持、结对帮扶和社会参与的力度,进一步改善低收入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建立健全低收入农户的帮扶机制,开发特产业,促进劳动就业,改善基础设施,扩大社会救助,加快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步伐。
立春是2022的几月几日几点 2.主要目标。“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主要对象是:2007年全市家庭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下的农户,重点扶持家庭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的农户。2009年,把家庭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的农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到2012年,基本消除家庭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下的农户,并努力扶持一批有潜力的低收入农户逐年增加收入奔小康。教育救助全面覆盖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下农户的子女普遍接受免缴学费的高中段(包括职业高中)教育;医疗救助全面覆盖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1.5倍的农户;住房救助全面覆盖低收入农户中的困难众。低收入农户的人均教育、医
疗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基本达到当地农村居民的平均水平。有劳动力和就业愿望的低收入农户至少有一人实现非农就业或从事产业化经营的特农业。
3.基本原则。
(1)自主发展、户户行动。广泛动员低收入农户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依靠自身努力,积极发展生产,就业创业,不断提高收入水平。
(2)全面惠及、户户受益。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主体,以提高低收入农户的收入水平为目标,把帮扶措施落实到户、济困保障落实到人,让帮扶成果惠及最广大的农民众,确保全市所有低收入农户都能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3)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市里主要抓好总体部署、组织协调、指导服务、检查督促、评估考核。县(市、区)政府是责任主体,要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大投入,推进实施,确保完成任务。各级政府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制定扶持的具体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形成各部门全面参与、分工协作、合力帮扶的工作格局。
(4)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每户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相
应措施,落实专门帮扶单位和人员,确保各种帮扶和救济措施到户到人。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积极探索多种途径和方式,分层次推进工程建设,促进低收入农户的增收。高考成绩今日公布
(5)城乡互促、统筹发展。坚持以城带乡、以工促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城市对农村人口的集聚能力和对农村的带动能力,加快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为低收入农户就业创业创造条件,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6)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大对低收入农户的扶持力度和公共资源配置力度。广泛动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企业、慈善组织、社会团体、爱心人士以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结对帮扶,不断壮大社会援助力量,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
三、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工作重点
1.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拓宽低收入农户的收入渠道。充分发挥农村的自然资源和生态优势,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具有当地资源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特种养业。进一步完善政策
措施,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通过“订单”等形式帮扶、带动低收入农户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使低收入农户有稳定的增收渠道。高科技种子种苗、特种养殖项目,要通过专业合作社等载体,优先提供给低收入农户。提高对低收入农户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完善服务体系,鼓励低收入农户发展来料加工业,支持发展农村家庭工业,促进来料加工业拓展延伸到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鼓励发展绿农业、特农业和农家乐等农村三产服务业,以点带村,以村带面,带动低收入农户增加收入。推行扶贫小额信贷制度,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提供贴息小额贷款,开展建立农村社区资金互助组织的试点,支持低收入农户创业发展。
2.加强劳动力培训转移,提高低收入农户致富能力。加强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和证书培训,到2012年,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普遍接受一次以上技能培训,中学毕业而未继续升学的低收入农户子女普遍接受6个月至1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实施低收入农户家庭就业援助政策,有劳动力和就业愿望的低收入农户至少有一人实现稳定就业或从事产业化经营的特农业。鼓励工商企业吸纳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凡招收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的工商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积极推进农民集聚,改善低收入农户的生存发展环境。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分两换”试点,切实做好在集聚过程中低收入农户安置房建设,规划一定比例的小户型住宅,鼓励建设多层公寓式住宅,对选择小户型住宅和多层住宅的低收入农户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广电等有关部门要对农村新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重点支持,对涉及的各种收费予以优惠。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考虑安排集聚小区建设用地需要。抓好搬迁农户原宅基地的退宅还耕还林工作。鼓励搬迁农户承包的土地、山林等资源以租赁、转包、入股等形式进行使用权流转。
4.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低收入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结合“百千工程”,全面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完善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地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进一步推进“清水河道工程”和“农民饮用水工程”等系列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电话手机通讯全覆盖,积极实施宽带入户工程,对低收入农户接入和使用有线电视实行免除接入费、减免使用费政策,对无电视机的低收入农户由政府或社会赠送电视机。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增强农村防洪防灾能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低收入农户生产生活条件。
5.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低收入农户的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城乡一体的养老保险进程,全面建立低收入农户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切实重视农村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老干部的生活保障。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在就医、就学和社会救助等方面加大对低收入农户的政策扶持力度。扎实推进“农民健康工程”,提高新型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对低收入农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实行补助。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医疗救助方式,对低收入农户及时提供医疗救助。进一步巩固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成果。采取新建、改造、修缮、置换、配租等方式,全面实施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住房救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救助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农户。
四、加强对“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领导
1.落实责任主体。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基础在村,关键在乡镇,责任在县(市、区),市里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责任主体的职责,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调整工作思路和力量配置,做到齐抓共管,合力共建。各县(市、区)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健全管理和考核机制。
2.制订实施规划。各县(市、区)要根据省、市提出的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总体框架和要求,研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工作思路及政策措施,统筹安排各项任务,明确年度目标,强化工作职责,扎实分步推进。各县(市、区)要及时上报年度计划和完成情况,工作进展情况要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3.优化政策扶持。整合市、县已经出台的有关惠民富民政策,优化政策保障,努力发挥政策效应。从2009年起,市和各县(市、区)都要安排一定的资金,扶持农村发展特农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发展来料加工业的扶持,提高对低收入农民培训的补助标准,提高对经济薄弱村的村庄整治建设、饮用水工程建设等补助标准。
4.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调查研究,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和创新帮扶低收入农户的思路和政策。在抓好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并建立低收入农户档案的基础上,区别情况,加强引导。要实行与低收入农户的结对帮扶制度,全面建立“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机制,落实帮扶人员,做到分类指导、分户决策、帮扶到户、责任到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联系低收入农户,抓点做样,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市、县(市、区)级机关干部主要联系本部门联系村的低收入农户,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低
收入农户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项目,落实帮扶措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要加大对指导员、特派员所驻镇村的帮扶,组织机关干部、科技人员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建立健全社会化帮扶机制。广泛动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爱心人士与低收入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结对活动,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下乡等活动;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农村的产业开发和培训吸纳劳动力;发挥慈善基金会、扶贫基金会的扶贫功能,引导各类社会力量捐资捐赠扶贫,落实各项税收减免政策;建立扶贫志愿者制度,发展扶贫志愿服务组织,引导高等院校学生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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